第二百零九章 商談(第3/3頁)

蔡文道:“曹律師,徐娜拿走兩萬元,人贓俱獲,就憑這個證據,你還能翻手為雲覆手為雨?”

曹雲道:“兩萬元是定金,還是雙方說明事後付款?在網絡記錄中沒有體現過。也許李先生看徐娜不太配合,於是先給錢以此來‘有貨’徐娜呢?誠然,這個案子不好打,但是一審贏不了,就二審,不行就三審。”案子不好打,不盡然,曹雲一審就有一定把握。曹雲現在是提醒對方,雙方的成本完全不一樣。

李某和蔡文開始交頭接耳,蔡文搖頭,繼續交頭接耳。雲隱練武之人,六感比常人要好一點,聽見了他們的部分討論。大概意思是,蔡文勸說李某不要追究。李某心中不忿,表示不追求可以,但要求徐娜主動服務一次。蔡文告訴李某,律師介入後,千萬不要提這個要求。

許久後,蔡文道:“曹律師,考慮到徐娜年紀還小,我的委托人李先生願意給她一次機會。不過,刑事案撤案沒有那麽簡單。”

曹雲爽然一笑,道:“也很簡單,李先生在網絡上遇見大學生賣身的事,本人非常痛心。本著社會責任和教育心態約見了徐娜,並且在見面後給了徐娜兩萬元,希望她懸崖勒馬。徐娜感動萬千,帶著錢離開後,李先生為自己善舉而喝了一杯美美入睡,醒後又擔心妻子知道了誤會,思來想去,選擇了報警。”

蔡文問:“那藥呢?”

曹雲道:“藥自然是醫學生徐娜帶的,她將藥放入杯子中。原因她想麻醉自己,她不想記得這一次,畢竟這是一次很糟糕的遭遇。可是她萬萬沒想到,李先生竟然是如此善人,徐娜感激之下忘記說明藥的事。卻沒想被李先生誤服,實在是千古一大誤會。”

這很牽強!但圓的過來就可以了,李某堅持這個說法,偉光正。徐娜堅持這個說法,浪子回頭。警察和檢控官無法入手。在李某堅持口供情況下,即使上庭,曹雲也有必勝的把握。

事後李某再改口供怎麽辦呢?那就玉石俱焚,開戰,拖入媒體,保證李某家和公司雞犬不寧。曹雲相信李某這麽幹不是第一次,法庭上再挖出李某的黑歷史。

檢方要證明徐娜有罪,需要證明徐娜在李某不知情,昏迷等情況下拿走了錢。只要徐娜堅持錢是李某主動給予。由於雙方沒有在網絡上談論給錢的時機,李某一家之詞,無法證明這點。

這個案子能卡住,最關鍵是徐娜在訊問期中沒有亂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