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九章 商談(第2/3頁)

曹雲道:“找我這樣律師申訴,徐娜肯定燒不起這錢。這小姑娘很聰明,找我風險委托,我沒法翻案就沒法收錢。”

雲隱:“你要不要把人家想的那麽壞?”

曹雲道:“反正這案子她請不動我,我把她從她自己的案子裏弄出來就是了。”

雲隱:“我們打個賭,只要你把她弄出來,你肯定要接她父親的案子。”

“切!”

雲隱:“相親三次。”

“OK,如果我贏了,永遠不要再提這件事。”

“成交。”

……

曹雲很順利在搜查三課臨時羈押室會見了徐娜,如果徐娜已經招供,她會被轉到拘留所、看守所。檢察官開逮捕通知書後,她將會在看守所等待開庭。

這次談話有的是時間。徐娜按照曹雲要求,對警方的兩次訊問都只字不提。再見到曹雲後,很詳細的說明了自己情況。不過在敏感問題,比如李某詢問的話題,說的話題,李某觸碰了身體哪個部位,自己當時的心情時,她非常難以回答。雲隱在旁邊聽著,如果不是了解曹雲,會認為曹雲是個態變,享受徐娜口述的過程。

這種案子在曹雲手上有多種翻案辦法。最簡單粗暴的就是,否定下了藥。沒錯,李某身體內驗出有藥,杯子內也有藥,但是為什麽就肯定是徐娜下的。既然你說是徐娜下的,拿證據來。曹雲可以反咬,李某見徐娜不太配合,於是下了藥,沒想到拿錯了杯子。

這只是切入點,步步為營,一件事一件事的掰回來。

不過曹雲不想上法庭,沒錢啊……上個狗屁法庭。上庭需要準備,還需要勞心費神,律師所那麽遠,去一次法院不容易。

在叮囑徐娜之後,曹雲電話聯系了李某,電話中曹雲說明,作為徐娜的律師,就本案自己想和李某談一談。對此,李某是反對的,不過李某是否反對和李某會不會談一談無關。先服軟談錢,不行就強硬談法。手上拿到李某資料的曹雲很順利的約見了李某。

……

李某不是一個人來的,和他一起來的還有一位女律師,不到三十歲的女律師。以東唐文化來說,女律師能獨立辦案,並且站穩,很大可能是其本人有一定的實力。女律師叫蔡文,是銀河律師所的一名客座律師,上個月她還是客座律師助理。

雙方在咖啡廳見面,氣氛還算友善,互相握手。

客氣落座後,曹雲也不想浪費時間,道:“我說明下我方的意願,李先生撤案。雖然本案已經立案,只要李先生配合逆轉下證詞,一切都搞定了。”

李某立刻勃然大怒:“她陰我,我撤案?憑什麽?”

曹雲道:“憑我是她的律師。”

李某怒極反笑,蔡文道:“曹律師,你的威名我是早就聽說了。可是這案子事實清楚……”

曹雲道:“是很清楚,李先生有特別的嗜好,花費兩萬在網絡上購買了我委托人的第一次。雙方見面後,李先生發現我的委托人不太願意,於是就在酒裏下了藥……”

李某愣了數秒,跳站起來:“無恥,明明是她下的。”不可思議,作為普通人難以理解曹雲能這麽平淡說出謊話。

蔡文倒是很冷靜,道:“曹律師,物證組已經采集了證據。”

曹雲問:“物證組可以證明藥是誰下的嗎?”

蔡文道:“徐娜是醫學院學生,現場有一個小瓶子,裏面有液體,瓶子上只有徐娜的指紋。”

曹雲道:“蔡律師,我非常欣賞你說謊不打草稿的能力。但是你知道嗎?如果現在在法庭上,我保證你已經丟了律師執照。這是我的手機,現在開啟錄音,蔡文律師,你說現場找到的小瓶子上只有徐娜的指紋嗎?”

徐娜把小瓶子落在現場,曹雲不奇怪。李某蘇醒後,肯定心中會想出了什麽事,看見瓶子,自然會拿起瓶子,而後明白了。也有一定概率不會拿起瓶子,不過曹雲識破蔡文的撒謊。因為案件還在偵破階段,警方不會提供詳細的證據說明。而且曹雲在搜查三課套過話,沒有李某的律師去搜查三課。也就是說蔡文是曹雲邀約李某之後,李某聯系的律師。

也許自己是錯的,無所謂,曹雲不怕丟臉。自己猜錯的代價只是丟臉而已。

蔡文不回答,道:“曹律師的意思是打算誣陷李先生了?”反證了蔡文撒謊。

曹雲道:“是徐娜有罪,還是李先生有罪,從法律角度來說,由法官下結論。不過,李先生有家有業,如果這件事被媒體知道,對李先生來說肯定不是一件好事。一方是賣身救父的學生,一方是有特殊嗜好的中年公司社長。既然我接了這個案子,就算無法證明徐娜的清白,我也會讓案子翻天覆地。所以我請李先生和蔡律師給鄙人一個小小面子,大家都不要浪費時間,把事情解決了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