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庭審(下)(第3/3頁)

法官道:“由於本案還存在諸多疑點,本庭宣布,本案發回警局重新調查。另外,建議撤銷對阿強殺人罪的控告,建議以盜竊罪對其提出公訴……退庭。”

盜竊罪就和曹雲無關了,法援不可能再把案件發到曹雲身上。

……

再勝一次!

本案沒有油水,曹雲都懶得提法援給的不到一萬元的律師費,本案重就重在娛樂、沈冰、獨子這些關鍵詞上。最關鍵詞,利益。

高山律師所的聲譽慢慢提升,曹雲的聲譽則是暴漲般的提升。短短時間內連續曝光,最少在業內,曹雲現在已經算得上是一位東唐比較知名的律師。

出庭之後,曹雲讓陸一航聯系律師所,他請律師所所有人吃晚飯。曹雲內心是意氣奮發的,但是也一直提醒自己保持一顆平淡的心。成功後要謙虛?在曹雲看來不需要謙虛,享受成功是應該的。煮一桌的菜,一直和客人說沒菜,這是客氣,為的不是讓客人同意自己沒菜的觀點,為的是客人反駁自己沒菜的觀點,變了法的讓客人誇獎自己。當然煮菜人本意並非如此,但是結果通常基本都是這樣。

曹雲提醒自己平淡心,自己要對自己的能力有充足的認識,不能因為成功而高估自己,也不要因為失敗而低估自己。這樣才能遇挫折而不敗,成功而不驕。

陸一航剛打完電話,高山杏就接到了電話,掛電話對曹雲道:“王紫想約我喝一杯。”

一聽王紫,曹雲立刻感到抱歉。自己從令狐蘭手上拿到王紫資料就直接扔給高山杏,事後甚至沒有問過情況。曹雲:“怎麽樣?”

高山杏道:“上次會面還是比較開心的,不過……我們先上車。”

車是雲隱的,司機自然也是雲隱,雲隱這性格是非常好的。沒有因為自己的背景和出身就對一些事矯情。也不能這麽說,雲隱也矯情,但是矯情在明面。當面說老子是誰,為什麽要幹這個。而不會當面不吭聲的做事,心中一肚子不痛快。

上車後,曹雲問:“王紫?”

王紫對高山杏提出的待遇是比較滿意的,加上令狐蘭也打過電話給她,同時她評估出在高山律師所自己不會受到大的鉗制和約束,對工作氛圍也是比較滿意的。但是王紫是沒有律師執照的,這樣一來,就代表她無法上庭,只能依靠其他律師出庭。目前律師所專職律師只有高山杏和曹雲,一位是老板,一位是新星,她沒有駕馭的信心。

第二個難點,王紫更喜歡家庭式的上班模式,而非商業化律師所的上班模式,鑒於其是顧問身份,這點問題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