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5章 街頭

尚進能被大家推選出來當說客,而且能和初來乍到的許所長打好關系,不管是人際關系處理和口才上,都是有一套子的。

至少他拐彎抹角了半天,讓許昌盛不得不承認一個事實,有些稍微有點越線的行為,效果遠比高舉法律的大棒子更好。

這是事實,不是你想不承認,事情就不存在的。

就說目前農村的耕牛被盜的情況,各地的派出所都是不作為嗎?真不是這樣。抓到的偷牛賊少嗎?也真不算少。可是偷牛的人少了嗎?反正沒有特意統計出來的大數據的情況下,只聽傳聞就會讓人覺得,真的沒有少。

為什麽三岔河鄉的偷牛案件就少呢?

除了最開始民兵組織比較得力,所有三岔河鄉的人都必須承認一件事,燕老板當初出手,凡是被他抓的賊非傷即殘,對於那些想在三岔河鄉違法犯罪的人來說,是一個極大的震懾。

偷個牛被抓到無非是判刑,了不起挨頓揍,等坐完牢出來之後,照樣該幹什麽就幹什麽。可是被燕老板抓住的,基本上出來之後,估計再想違法的時候,就得想起來被燕老板抓住的時候有多慘——最慘的是那些出來之後,想幹壞事都有心無力的。

還好,三岔河鄉也就巴掌大的地方,那些偷牛賊又不傻,既然在這裏‘開工’風險比較大的話,那就去別處吧!不是每個地方都像三岔河鄉的人那麽黑那麽心狠手辣的,抓個賊都打個半死。

對於大部分做賊的,或者準備做賊的人來說,他們對某地的民風,必須了解清楚的——這個是比當地派出所是否努力更重要的,畢竟派出所就那麽幾個人,一個鄉最少上百個小村子,派出所也不可能看顧過來。

接下來尚進給許所長舉了個很簡單的例子,這個例子就是上林村。

以前三岔河鄉耕牛被盜比較頻繁的時候,上林村就沒丟過牛。唯一的一次耕牛被盜事件,已經是好多年前。那次也只是被盜,而不是被盜走——小偷的行動進行到一半就被人發現了。

當時村裏被驚動的人集體出去追擊,把偷牛賊趕的無路可逃,最後不得不丟下已經得手的耕牛。然而遺憾的是,即使如此,他也沒跑掉……後來燕鐵匠就拉著燕飛來看熱鬧,指著那個即將咽下最後一口氣的小偷悄悄告訴他:“看見了嗎?你要是被人發現你會妖法,你會比他還慘……”

那時候打死小偷,村子還受到了鄉裏的表揚。從那至今,上林村就再沒有聽說過有小偷光臨了——做生意的要核算成本,當小偷的也是如此,如果只是偷個牛就要冒著喪命的危險,誰還去?

尚進說的這個例子,在派出所都是有記錄的,由不得許昌盛不相信。然後尚進問了一句:“如果當初那個偷牛賊被完好無缺的送到派出所,由派出所來處理,會出現什麽情況?”

許昌盛此刻完全可以反駁,如果當時那個偷牛賊被送到派出所,判個十年二十年都是正常——那時候正是轟轟烈烈的嚴打階段,就算是偷牛未遂,判刑也輕不了。當時槍斃的那麽多,有的案子要放在看來,真不是什麽大案。

但是許昌盛已經明白了尚進的意思,這句話他就沒說出口。

說了也沒意思不是?如果此刻躺在醫院裏的小偷活生生的在派出所,最多也就是關幾天——就算是過年時間,人們身上也不可能帶太多錢,何況小偷偷盜的目標還要避開大部分人。偷盜錢數不多的情況下,就算想判也沒那個法律。

看著許昌盛喝光了茶水,又開始嚼茶葉,尚進也沒繼續給他加水,就坐在那裏等著他。

許昌盛糾結萬分。

尚進的意思他已經完全明白,說白了,就是想讓他盡快結了這個案子。就目前掌握的東西,已經具備了盡快結案的條件:案情清晰明了,死亡的小偷死因有了證明。盡管就是鄉衛生院出的,沒什麽權威性,但是老百姓們都認可,這就足夠了。

這麽結案的話,是有點糊裏糊塗的意思,但是這是鄉裏上上下下都眾望所歸的。只要他這麽做,他這個所長以後再辦什麽事,不敢說以後全鄉都擁護他,至少像上次那樣,車站門口喊個人來做個筆錄證詞,那人還跳墻跑掉的事情,發生的幾率要小的多。

那麽如果他堅持嚴格處理這件事呢?別的不說,下次他喊人來做筆錄,估計喊十個就得有八個打著主意準備跳墻跑掉——剩下那倆他還得讓人看著,不然也得跑。

這一點不誇張,鄉裏人的想法簡單的很,你不替俺們說話,俺們憑啥聽你的?反正俺又沒犯法對不對?

尚進看他糾結了半天都沒回過神來,幹脆地喝光杯子裏最後一點白開水,站起來道:“老許,要不咱們去街上轉悠轉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