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主管教育,混亂局面用強力(第4/4頁)

沒辦法,明知他難纏,我還是要去纏。如果他發了通稿,我這個分管教育的縣領導首當其沖處分難逃呀。我裝出一副很熱情的樣子,隔老遠向他招手:“哎呀,韓大記者光臨江南怎麽連個電話都不打啰?太看不起兄弟我了吧?”韓江趕緊上前,緊緊地和我握手:“哪裏哪裏,我這不正要去看你嘛,剛好在這裏碰到你了。”我明知故問道:“你帶車了嗎?”他順手指了指身旁的一台小車:“帶了。”我不由分說自己把車門打開對他說:“走,找個地方喝茶去。”韓江猶豫片刻:“要不先到宣傳部去,我要傳稿子。我們是兄弟,絕不為難你,正好你可以看一看,覺得哪裏不妥可以當面修改。”

接著他又當著我的面給他的“老朋友”柳博溫市長打了個電話,向他通報正和我在一起,同時拍胸脯保證不會給他添亂。他能這麽表態我真的很高興。當我們來到宣傳部辦公室以後,打開他的文档一看,我倒抽了一口冷氣,他的報道基本上是以受害者家屬口述的形式對事件展開報道的。我有些不高興,一連問了他幾個問題:“受害者家屬的話你也全信?誰說老師見死不救了?老師見死不救那是誰第一時間把他送到醫院去的?學生偷偷地把管制刀具帶進了教室,只能說明春草中學管理上的確存在漏洞,怎麽能就此推論學生帶刀進出校園學校熟視無睹呢?”

韓江有些尷尬:“你也是個老新聞了,你說怎麽改?”我就湯下面,一段一段地提出我的修改意見。礙於情面,大部分我覺得不滿意的地方他都按照我的意見修改了,還有兩處他說還要斟酌斟酌。乘他斟酌之際,我去上了個廁所。待我返回時,他已經將手提電腦收了起來。

我問他:“你發出去了?”

他答:“發了!”

“乘我上廁所的時候發的?”

“是啊,有什麽問題嗎?”

“你怎麽能這樣對待兄弟呢?還有兩處沒改呢。”

“兄弟,我已經夠給你面子了。我寫的稿子從來就沒被人如此大修過。你也是搞新聞的,也要理解我的立場。都像你這樣,我怎麽完得成任務?”

既已如此,我也不想和他再爭辯什麽。好在稿子已被我大修,即使發表也不會引起太大的麻煩。我對宣傳組的人說:“把韓記者招待好,我還得去善後,就不陪了。”說完,便和韓江禮節性地握了個手,隨即離開去處理別的事情。

媒體記者的被疏導勸離,突然激發了受害者親屬的情緒。他們堅持要學校賠償60萬,否則就地下葬。星期六晚上11點,少數親屬不顧勸阻拿起鐵鍬開始在操場上挖坑。我聞訊後帶著教育局長阮勝利來到現場,大吼一聲:“你們這是在向政府示威,在向政府挑釁!我正告你們,如果星期天晚上12點鐘以前不將屍體移走,政府將調武警強行火化!”

“你是牛雞巴日的市長,打死他!”受害者的一位正在挖坑的親屬大喊一聲,一群人隨即向我們這邊圍堵過來。我心裏有些緊張,但仍然故作鎮靜,大大咧咧地和隨行人員往來路撤退。好在圍聚的人只是罵罵咧咧,沒人真敢動手。直到我們撤回了臨時指揮部,還能聽見那些人粗魯的罵聲。

談判一直持續到星期天晚上六點,因為賠償數額差距太懸殊陷入了僵局。就在我焦頭爛額之時,有人突然推薦了一名科局級領導。此人唱夜歌出身,或許能從迷信的角度找到突破口。別無他法,我只好給那個局長打了個電話,讓他趕緊趕到臨時指揮部來。我當面給他交代了三點:

一、學校只負有管理不善的責任,不存在賠償,只能給予人道主義援助,鑒於殺人者家庭困難,短時間民事賠償難以到位,由學校先行墊付,今後再由學校根據法律向兇手的法定監護人進行追償。

二、賠償金額不能超過30萬。

三、今晚十二點以前必須把屍體移出校園。

那位局長雖然文化程度不高,但執行力超強。他二話不說,領命而去。當時鐘指向22點時,校園內響起了猛烈的鞭炮聲。我終於松了一口氣:出殯了。半個小時以後,校園內恢復了沉寂,那位局長笑呵呵地走進臨時指揮部。我問他用了什麽絕招。

他回答:“也算不得麽哩絕招。我只對死者的父親說了一句話:‘你們已經為兒子在老屋裏做好了陰宅,超過晚上12點鐘不埋進去閻王爺是要收人的,閻王爺到時候要是收不到人,你的屋裏就還要死人。’死者父親信迷信,沒得退路,就提出不包含已經由學校花費的喪葬等費用,另外補償30萬。我一聽心裏有了底,也沒向您請示就直接答應了他。”

我點了點頭,對他說:“辛苦你了!”

回去的路上,我大發感慨:“做夢都沒有想到,忙活了三天三夜,最後解決糾紛居然靠的是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