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回賣草鞋喬裝尋快婿 傳噩耗乘間訂婚姻(第4/5頁)

“我有甚麽心願未了呢?就是我這大女兒娟娟,今年二十一歲了,還不曾許配人家。論到我這個女兒,容儀品性都不在人下。若不過事苛求,早已許給人家了。無奈我這女兒,固是我晚年得的,從小我就把他看得過於嬌貴,傳授給他的武藝,也比傳授旁的徒弟及兒子都認真些。他的武藝既高,眼界心性也就跟著高了。尋常的少年,沒有他看得上眼的。他發誓非有人品學問武藝都能使他心服的,寧肯一生不嫁。我年來到處留神物色,休說人品學問武藝都能使我女兒心服的男子不曾遇見過,就是降格相從,只要我看了說勉強還過得去的,也沒有遇著。這番天緣湊巧,得了賢侄這般一個齊全的人物。若是尊師托人帶信給我的時候,我在家接了信,我兒子便不致到白魚磯與賢侄為難。我兒子不被賢侄殺傷,不求他妹子報仇,他妹子更何致與賢侄交手?固有這們—錯誤,我女兒才得心悅誠服的欽佩賢侄。

“我看這種姻緣,真是前定,不是人力所能做到的。我想就此將小女娟娟許配賢侄,只不知賢侄的意下如何?只要賢侄口裏答應了,至於成親的日期,此時盡可不必談及。賢侄如有甚麽意思,不妨直對我說,毋須客氣。我也原是不存客氣,才當面對賢侄說。其所以假裝賣草鞋的,親自將賢侄引來這裏,也就是要借此看看賢侄的氣度和能耐。我見賢侄的時候,故意說寒舍就在離此地不遠,更不教賢侄回船換衣服,賢侄竟能同行三日,一點兒不曾現出忿怒的樣子,可見得氣度寬宏,不是尋常少年人所能及。而我那孽障對賢侄無狀,賢侄能犯而不較,尤為難得。”

朱鎮嶽至此,才覺悟種種境遇,都是有意造設的。心想娟娟的本領,確是我的對手,又是田師伯的小姐,與我同門,許配給我,並不委屈了我。此刻田師伯當面問我,我心裏是情願,原可以當面答應他。不過我父母都在西安,這樣婚姻大事,雖明知由我親自定下來,我父母是決沒有不依的,然於為人子的道理,究竟說不過去。想到此處,即向田廣勝說道:

“承師伯不嫌小侄不成材,小侄還有甚麽異議,本來就可以聽憑師伯作主的。只因小侄這番回常德,是奉了家父母的命,押船回來的,為急於要回西安復命,才在家不敢耽擱,只住了一個多月,即動身回西安去。此時家父母在西安,見小侄還不曾回去,心裏必異常懸念。小侄打算即刻動身,兼程並進,到西安復命之後,將師伯這番德意,稟過家父母。想家父母平時極鐘愛小侄,這事斷沒有不許的。那時再從西安到這裏來,一則好使家父母安心,二則既稟告了家父母,小侄的心也安了。還望師伯體念小侄這一點兒下情。”

田廣勝聽了,待開口說甚麽,忽又忍住。半晌,才說道:“這是賢侄的孝行,我本不應相強。但是據我的意思,婚姻大事,自應請命父母,然有時不得不從權。我於今並不要賢侄和小女成親,只要賢侄口裏答應一句就是了。”朱鎮嶽道:“師伯的

話說得明白。小侄其所以不敢答應,就是因這事體太大,一經口裏答應了,便至海枯石爛,也不能改移。於今小侄離開西安,已有大半年了,誠恐自小侄離開西安以後,有門戶相對,人物相當的女子,已由家父母作主聘定下來了,小侄並不知道,又在師伯跟前答應了,將來豈非事處兩難?”田廣勝不住的點頭道:“賢侄所慮的,確是不錯。此刻我只問賢侄一句話:倘若賢侄此時能知道尊父母實在不曾在賢侄離開西安以後,替賢侄定婚,而尊父母又斷斷不會不許可賢侄在這裏定婚,那麽,賢侄可以答應我麽?”朱鎮嶽道:“那是自然可答應的。不過此地離西安這們遠,從何可以知道呢?”田廣勝道:“賢侄不知道,我倒早已知道了。賢侄大概能相信我七十八歲的人了,說話不至於信口開河。賢侄所慮的這一層,我能擔保沒有這回事,並能代賢侄擔保,尊父母萬不至於說話。但須賢侄答應下來,我立刻便拿我能擔保的證據給賢侄看。”

朱鎮嶽思量:這種擔保,不過是口頭上一句話,如何能有證據給我看呢?若果能證實我所慮的,沒有這回事,我就答應了也沒要緊。遂對田廣勝道:“師伯既說能擔保,必沒有錯誤,何須要甚麽證據?只是不知道師伯所謂證據,究竟是甚麽?莫不是有新自西安來的人麽?”

田廣勝道:“賢侄且答應了我再說,並不是我要逼著賢侄答應,這其中的道理,等一會自然明白。”朱鎮嶽道:“既這們說,小侄便權且答應了。將來只要家父母不說甚麽,小侄決無翻悔。”田廣勝至此,才把所謂能擔保的證據拿了出來。朱鎮嶽一看,只嚇得號啕痛哭。不知到底是甚麽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