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第2/2頁)



  柳公權淡然一笑:“咱們既已追到這裏,她們還能逃得出咱們的手心?雖然咱們隨時可以逮捕那個女騙子,可以什麽罪名讓她坐牢?拐走郡主?顯然郡主是自願跟她在一起,沒有任何脅迫的跡象。”

  “她不是還做下過不少詐騙案嗎?”藺東海質問道。

  “可惜那些案子做得十分高明,沒留下任何證據。這次她顯然是沖著舍利子和《易筋經》而來,老朽想在她作案的時候,當場將之抓獲!”柳公權其實並沒有說出真正的原因。幹了一輩子的捕快,他對各種罪犯尤其是高明的罪犯,已經產生了一種復雜的感情。每次親手逮捕這樣的罪犯,能讓他產生一種莫名的快感。他喜歡看著他們犯罪,然後再親手將之逮捕。這種感覺有些像狩獵多年的獵犬,對獵物本身已經沒有多大興趣,只有在不斷的追捕中,才能找到生活的樂趣。為了這種樂趣,他常常故意讓獵物跑上一段,然後才倏然出擊,以絕對的優勢,讓獵物在自己的尖牙利爪前簌簌發抖。

  藺東海對抓捕那女騙子不感興趣,他只關心郡主的安危。不過想到若強行將郡主帶走,一來會讓這刁蠻郡主忌恨,怕她在王爺面前告狀;二來這機靈古怪的丫頭要再耍什麽花樣,倒有些防不勝防。若能在暗中保護,也不失為兩全其美的辦法,只等那女騙子出手作案時,當場將之抓獲,屆時郡主沒了這個朋友的照顧,就只能乖乖回到自己身邊。想到這他拍拍手,一個假扮成小販的侍衛立刻應聲過來,藺東海指指明珠的背影:“寸步不離地跟隨保護郡主,別讓她發現你們的存在。除了睡覺,別讓她離開你們的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