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老鼠(第4/10頁)

我大多數時間負責老鼠。帕頓進行的長期實驗之一,是讓老鼠受到各種病毒感染,借此誘發癌症——但實際的實驗範圍我並不知道,這也很奇怪,我雖然被委以重任,但他們顯然認為我不是很重要,沒必要知道自己每天在做什麽事。例如,開始時我照顧十二只老鼠,每個編號的籠子裏各一只。接著,我把混進某種病毒的生理鹽水注射到每只老鼠身上。然後開始必需的等待:每天測量老鼠的體重、身長,觀察它們,是不是看起來精神不濟?食量與水的攝取量正常嗎?身上是不是開始長什麽奇怪的瘤?(實驗的目的就是要讓它們長瘤,但是我未曾碰過。)我把結果記錄在筆記本裏,帕頓可能會拿去看,但從來沒有。無聊的工作讓我開始胡思亂想。“十二號白老鼠,”我曾這樣寫道(那些老鼠都是白的),“臉色慘白。鼻子與腳掌:昨天的是像康乃馨一樣的粉色,今天變成玫瑰粉。個性:愚鈍。”(它們都是愚鈍的吧,畢竟是老鼠。它們每天做的都是老鼠該做的事。)某個時間點過後,大約三個月,這些老鼠會被殺死、解剖,然後再弄另一批新的來做實驗。

我還挺喜歡殺老鼠的。令人驚訝的是,殺死老鼠的方式很有限:下藥所需時間太長,也太過昂貴;直接淹死實在太慘,手法也太無聊。(總之,不管使用上述哪種方式,都會把我們需要研究的組織破壞掉。)教我怎樣下手的,是烏利佛。做法是抓住老鼠的尾巴,把它提起來,像玩弄套索一樣拿起來轉圈圈,直到它頭昏腦漲,頭部往兩側歪來歪去。接著把老鼠擺在桌上,用手按住老鼠耳朵後方的頭部,另一只手抓住老鼠的尾巴,把它拉起來。輕輕的啪的一聲,脖子就斷掉了。有時,朱利安·湯波和我會站在老鼠實驗室中間那張長桌的兩側,雙手同時各抓起四五只老鼠搖晃轉圈,一批一批地弄死它們。那是令人滿意的差事,讓那一天跟其他日子不大一樣,雖然毫無章法、進展與意義,卻有一點小小的真實成就感。

接著,我會把老鼠拿到主實驗室去,攤在桌面上,四腳朝天。取出每只老鼠的脾臟(小小的,看起來美味無比,肉多味美,大小跟西瓜子一樣),放在裝有一點生理鹽水的培養皿上。隨手從身邊那一疊充滿彈性的細鐵絲網裏,拿出一張,剪成一小片一小片,每片六平方厘米。拿起一片,用火消毒後,用它來摩擦脾臟,把一滴細胞懸液擠到另一個培養皿裏面。脾臟當然柔軟多汁,像鵝肝一樣,必須小心處理,只能對著鐵絲網片輕輕摩擦,稍微施力過猛就會把脾臟擠爆,噴得手指上滿是黏黏的黑色肉泥。這個動作重復幾遍,或是直到脾臟變成汁液狀,接著用滴管把肉汁吸起來,擠在顯微鏡下方查看,把每毫升肉汁的細胞數量記錄下來。

就像我之前強調過的,這些實驗的重點不只是證明癌症是由病毒引發的(請注意,我在這裏的措辭並非“癌症是否由病毒引發”。史密斯似乎深信他的理論牢不可破,這有可能是他自己太過驕傲,又或者他誤信某位科學作家——這本身就是個矛盾用語——說他的理論牢不可破,才會鑄下大錯。他的實驗室對於證明他是對是錯沒有興趣,費區、布拉柴維爾與其他人只想進一步了解他所有假設的具體內容,不想管假設的對錯),也為了確立培養細胞的程序。例如,假如有人能證明X癌症是由Y病毒引發,那麽他就必須制造一種能夠殺死癌細胞的疫苗。(我的說法雖有過度簡化之嫌,但與實際情況也相去不遠,當年不僅醫界這麽想,整個科學界也是:制造炸彈,往討厭的家夥身上一丟,那討厭的家夥就永遠消失了。)

他們曾要求我重復一個跟腎臟有關的實驗,因為腎臟出現畸形的狀況比較好辨認——例如,比脾臟容易辨認。我取出老鼠身上的腎臟(腎臟的纖維比脾臟還多),切成一塊塊,放進試管裏。再把那些腎臟碎塊用一層層愈來愈細的細網過濾,直到變成黏黏的單一細胞層。然後,用生理鹽水與一種叫作胎牛血清的營養物(當然,這是一種有助於生長的營養物)來破壞腎臟細胞組織,最後放進平底的消毒培養瓶,用三十七攝氏度的溫度來培養細胞。細胞懸液會附著在瓶子的表面,細胞聚在一起,形成一個個扁平的星狀群集。等到培養出大量單層細胞後,就可以將病毒注入細胞。幾天後,把培養瓶裏的所有東西都放進離心機,分離出上層液(也就是非細胞的部分),那就是疫苗了。

總之,這是他們的想法。老實說,這種方法在當時看來合理且合乎邏輯。現在回想起來,也許有點太合理、太合乎邏輯了,不過,這種理論為真的可能性比當時流行的其他理論還高——盡管不久之後,我就會學到一個道理:看來可能性最高的,未必是最正確或最值得斟酌的。通常都是那些看來很奇怪、不大可能的理論,才會讓你一再仔細檢視、特別關注,因為你發現那種理論背後的原創性是如此吸引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