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老鼠(第2/10頁)

認識史密斯之前,我就知道他是誰了。20世紀40年代中期最廣為接受的一種理論是:癌症是病毒感染造成的。這一理論早在幾十年前便已問世,但史密斯是大力提倡者,整個20世紀40年代初期,他都在致力證明一件事:癌症(當時科學家都以為癌症是惡魔或巫師造成的)不但可以充分解釋,大致上也能治愈——根據他的思考模式,科學家不但可以找出引發癌症的病毒,也可以研發出殺死病毒的疫苗,讓癌症不再是不治之症。就如同大多數取悅人們的理論,它雖然是受某種靈感啟發,但是非常嚴謹,看起來美妙合理,又有可信度。史密斯的理論很容易理解(一般媒體漸漸以“史密斯的奇想”稱之,仿佛可和畢達哥拉斯原理或演化論等量齊觀,而史密斯的地位甚至直追亞裏士多德,是個具有神秘色彩與寓言風格的古代哲學家),很快就讓他成為學界名人與社會名流(當然也備受嫉妒)。(4)

容我之後再繼續介紹史密斯,這樣比較適當,因為我在實驗室工作了好幾個月,才真正初識史密斯。從我的成績、態度與格格不入的表現看來,待在實驗室期間,我幾乎被人當成空氣,這一點也不令人意外:同事不曾與我交談,我做的也都是一些枯燥的工作。但我並無怨言,像我這樣的學生總是來來去去,去個一天,隔天就消失,只要負責把猴子喂飽,把老鼠的水瓶換好,幫眼神驚恐的狗狗打針就好。直到有一天,那些動物會跟我們一樣離開實驗室,把噪聲與臭味一並帶走。

不管什麽時間,實驗室裏通常有十五個人,當然包括史密斯在內。我對這份工作經驗抱持著某種浪漫的期待,希望以有創意的自由方式與其他人交流概念與理論(我就是那麽天真),但實際上那是個層級分明的地方,雖然那是一個節制得宜的環境,裏面的人都沒多少社會經驗,卻完全遵從外在世界的階級規則與分野。史密斯位於最頂層,任誰都必須照他所說的一切行事,不得有異議——但通常他都是通過副手傳話。不過我進實驗室時,史密斯不在的時間已愈來愈多,讓他更感興趣的是接受《紐約時報》與著名新聞記者愛德華·默羅的訪問。

實驗室裏的二當家,是華德·布拉柴維爾與孟若·費區兩位總醫師,他們都是醫學博士,而且就像他們每周設法提醒大家的,他們也是史密斯親自挑選來管理實驗室的人,負責監督實驗,撰寫史密斯的研究論文初稿,搞定論文發表前的所有程序,掌控實驗室的日常營運事務,包括聘請醫學院學生與大學生。他們倆都不喜歡我,尤其是布拉柴維爾,但由於我是史密斯直接聘用的,他們不得不容忍我。他們其實也小有名氣(布拉柴維爾的名氣更勝費區),先前我就聽過醫學院的教授提起他們有多傑出,前途有多看好。有時大家叫他們“土耳其佬”,認為他們會是繼承史密斯成就的科學家,同時會徹底實現他的科學計劃。他們倆很少交談,我看得出他們之間競爭激烈。兩個人都互相看不順眼,理由是對方的教育水平不夠(奇怪的是,從大學預科一直到醫學院,他們都是同學)、智力不如自己(在我看來,他們同樣缺乏想象力),並且認為無論何時,史密斯都比較喜歡自己。

在布拉柴維爾與費區之下,有四位資淺的住院醫師,也都是醫學博士,分別叫帕頓、奈索、烏利佛與柯提斯。這四個家夥是布拉柴維爾與費區挑選的(經史密斯同意),比他們倆更討人厭,都讀過大學預校(不過不是布拉柴維爾與費區就讀的那所),喜歡在實驗室裏走來走去,裝出一副很嚴肅的樣子——還頂著一頭學童發型,眉頭微皺,雙手交握,擺在身後,看來非常了不起;他們充滿企圖心,也很認真,但是以為別人沒注意自己時,會不禁露出微笑,一副女人照鏡子時的自戀表情。我被指派給帕頓,他是那幾個人裏面我最喜歡的,因為他肥肥的臉頰非常光滑,襯衫淩亂(為此他常遭到重視細節的土耳其佬斥責),而且他不會來煩我,常常忘記我在幫他做實驗,應該監督我的一舉一動和所謂的每日績效。

四名住院醫師底下有兩名醫學院學生:就是我跟一個叫朱利安·湯波的家夥。他深受土耳其佬喜愛,未曾跟我說話,好像我的格格不入是某種疾病,只要跟我講上一兩句話就會被傳染。所以他離我遠遠的,這正合我意。我知道他跟我同一年級,是康涅狄格人,未婚妻就讀於韋斯利學院,但我完全不清楚他的思維傾向與智力等級,因為他從來不講,好像在實驗室工作不需要思考似的。

在我們下面有兩名大學生,通常主修生物學(這些人的替換速度奇快無比,沒有一個不能被取代,因此大家都懶得去記他們的名字),都是未來的醫學院學生,總是一副擔驚受怕的模樣:大學生能在史密斯的實驗室裏工作,幾乎像是受到國王寵幸一般,表情既害怕又驕矜。偶爾我會看著他們,納悶他們身上到底有哪一點被看出具有潛力,能夠進入實驗室?他們必須通過指導教授的哪些考驗,承擔什麽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