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林悠的解釋聽起來合情合理,闞縣令是個認真的地方官,秉著不冤枉任何人的前提,果真派人前去提了幾個林家老宅周圍的老一輩鄰居來問詢。

這一問之下,案情更加明朗。

吳傑雖然住在林家老宅中七八年,但他們夫妻倆為人刻薄的名聲早就在四鄰傳開,竟沒有一個人願意替他們辯解一句,證詞完全驗證了林悠的話。

都說九娘自小沒了爹媽可憐,大冬天的還穿雙破單鞋出去撿柴火,胳膊細得跟什麽似的,後來也不知怎麽的,突然就跟發面似的瘋長。

有個離得近的老鄰居提到兩年前吳傑夫妻倆到處給林九娘找夫婿的事情,條件就是家裏有錢,至於人幾歲、什麽人、什麽地方的一概不論。

聽了鄰居們的證詞,闞縣令已經能確定吳傑的人品,接下來的事情就好辦多了,林悠這邊有戶籍、有砧基簿、從經界所補了房契、地契,一應手續齊全,足以證明林家老宅是她父母留下的宅院,官府宣判可以將宅子過到她的名下繼承。

吳傑怎麽也沒想到案子這麽輕松就判了,他當庭抗議:

“大人!我,我可是有契的!這是她娘親手蓋的羅印,親手簽的字,怎麽能說無效就無效呢!那,那我那十兩銀子就白給了嗎?”

闞縣令是個剛正不阿的,瞧不上吳傑這種對親人下手的敗類,說道:

“當然不會白給!”

吳傑心中升起希望,只聽闞縣令又道:

“若當年你姐姐是贈予你宅子,哪怕是口頭的,如今死無對證,本官還真不能這般輕易宣判,可惜這宅子是你姐姐賣給你的,那你們就是枉顧律法的私下交易,房屋交易必須繳納間架稅,為房屋最初買賣價格的一成,就是四十六兩。如今這宅子通過繼承法物歸原主,但你以房主的名義霸占超過五年,這間架稅你還是要補齊的。”

“另外,你這七年在律法上屬於非法侵占民宅,若是林九娘繼續以此罪名告你,罪名一旦成立,你須杖責八十,發配邊關,但若你能以市價租賃兩進宅院的價格,將這七年的租金補償給林九娘,請她撤訴,倒是可以免去牢獄之災,只杖責二十,你們一家搬出林家老宅,此案便算了結。”

闞縣令的每一句話都像是一把刀深深的紮進吳傑的胸口。

他到現在沒明白,自己特意請人寫的契約,付了實打實的銀子‘買’來的宅子竟不是自己的,當初他之所以肯出十兩銀子,為的就是讓自己名正言順的得到林家老宅。

誰知現在,宅子不僅不是自己的,他還要承受這般多的處罰,真真偷雞不成蝕把米。

這闞縣令是個雷厲風行的,本案結論非常明確,沒有任何爭議,當庭就讓吳傑認罪,問他是想杖責二十,補齊稅款,繳納罰金,還是杖責八十,補齊稅款,發配邊關。

吳傑當然是選前者,畢竟杖責八十後再被發配邊關,他這條小命也就基本玩完了。

可那麽多錢……

官府的稅,吳傑估計自己脫不了,但七年的租金要不要給,其實也就是林悠一句話的事。

“九娘啊,我可是你親舅舅,你當真要對我這般無情嗎?”吳傑開始打感情牌。

可惜林悠不是林九娘,再說了,就算真的是林九娘本尊在此,她的暴脾氣,只會跟吳傑要的更多,更狠。

“舅舅搶我家宅子的時候怎麽沒想過我是你外甥女?”林悠冷道。

“你!”吳傑想發火,可在官府地界他不敢,只得繼續堆笑:“我這,也沒對你怎麽著,是,是讓你幹了些活兒,可咱不是親戚嘛,是不是。再說了,你如今那小白臉夫婿可是舅舅幫你找的,我告訴你,那小白臉來歷很大,你將來是要享大福的,到時候你還得謝謝舅舅我。”

林悠心道,你既知道小白臉來歷大,還敢用這種方式把林九娘強塞給他,根本就沒想過林九娘的死活!

“我那夫婿到底是怎麽來的,舅舅是不是還想讓大人好好查查?”林悠說。

吳傑頓時語塞,他怎麽敢讓官差繼續查,這些年他混跡鄉裏,做的混賬事多了去了,類似這種欺負外鄉人的事不知凡幾,要是真讓官府查下去,他就不僅僅是被打幾下、補稅款、交罰金的下場了。

殺頭都有可能。

吳傑不敢再跟林悠多扯別的,心裏卻是把這豬頭外甥女罵了個狗血淋頭。

於是,本案最終的宣判結果是吳傑補齊四十六兩間架稅給官府,然後杖責二十,補齊這七年租賃金,按照市價,一座兩進宅院一年的租金大約是三十兩,七年共二百一十兩。

交了錢以後,吳家一家三天之內必須搬離林家老宅,若有拖延或不滿,苦主可再告官府,官府出兵強制執行。

吳傑被官差拖下去杖責二十,林悠在師爺那邊核對公堂證詞,確定無誤後,她要簽字畫押,以供官府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