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回到過去 第十二章

1

我開上1號國道往南走。我光顧了很多媽媽家庭廚房風格的路邊餐館,這些餐館的藍盤特餐包含作為前菜的水果杯,還有飯後甜點加冰淇淋的派,要價八十美分。我從沒見到一家快餐店,除非把有二十八種口味、以傻瓜西蒙為標識的霍華德·約翰遜餐館算在裏面。我看到一隊童子軍在團長的帶領下照管著一堆燃著秋葉的篝火。我看到女人們穿著大衣和套鞋,在陰沉的下午取回洗好的衣服。我看到長長的客運列車,名字是“南方快車”或“坦帕之星”之類,朝著沒有冬天的地域飛馳。我看到老人在城鎮廣場上吸著煙鬥。

我看到成千上萬的教堂和一片墓地。一堆人,至少有上百個,圍成一圈站在敞開的墓地邊,齊聲唱著《古舊十架》。我看到男人們修建谷倉。我看到人們相互幫助。我的森利納散熱器爆了,車在路邊拋了錨,一輛皮卡停下,下來兩個人幫我。

那是在弗吉尼亞州,大概下午四點鐘,其中一個問我是否需要睡覺的地方。我猜我能想象2011年發生這樣的事,但那是吹牛。

還有一件事。在北卡羅來納州,我在一家亨布爾加油站停下來加油,然後走到拐角處上廁所。

那兒有兩扇門,三個標識。“男”字工整地印在一扇門上,另一扇上是“女”。第三個標識是一根木棒上的箭頭。箭頭指向加油站後面掩映在灌木叢中的斜坡。箭頭上面寫著“黑人”。出於好奇,我沿著小路走下去,小心翼翼地避開一兩處顯然是毒葛的綠色和栗色樹葉。我真希望帶孩子經過這裏去往不知有什麽設施在等著的斜坡底部時,他們的爸爸媽媽能夠辨認出這些討厭的灌木,因為在五十年代末,多數孩子穿的都是短褲。

根本沒有什麽設施。小路的盡頭是一條狹窄的小溪,上面橫著一塊木板,木板架在幾根破裂的混凝土柱上。內急的男人只需站在岸邊,解開拉鏈,對著河尿。女人可以拉住灌木叢(假如不是毒葛或者毒橡的話),蹲下去。木板是需要大便時用的。哪怕下著滂沱大雨。

我要是給你灌輸過這樣的思想,讓你覺得1958年一切都跟安迪與奧皮[95]中的一樣,那麽記住這條小路,好嗎?這條布滿毒葛的路。還有小溪上的木板。

2

我在坦帕以南六十英裏的森塞特波因特鎮安頓下來。在我見過的最美的海灘(而且幾乎空無一人)上租了間半圓形穹頂小屋,八十美元一個月。

這片沙灘上,有四間類似的小屋,都跟我的一樣簡易。後來在佛羅裏達這個地區像雨後春筍般興起的那種醜陋的暴發戶風格的麥克豪宅,在這兒我一個也沒見著。往南十英裏,諾科米斯有家超級市場,威尼斯有購物中心,了無生氣。41號公路,塔米亞米公路,比鄉間小路好不到哪裏去。你得慢慢地開車,特別是臨近黃昏的時候,因為短鼻鱷魚和犰狳喜歡穿越公路。在薩拉索塔和威尼斯之間有水果店、路邊攤、幾家酒吧和一家叫布萊基的舞廳。過了威尼斯,兄弟,你就只有自己了,至少到邁爾斯堡之前是如此。

我把喬治·安伯森的房地產商角色拋到身後。

1959年春,美國進入衰退期。在佛羅裏達的海灣沿岸,所有人都在出售,沒人購買,所以喬治·安伯森完全變成了阿爾預想的樣子:一個渴望成為作家的人,他有錢的叔叔給他留下的遺產足夠他生活,至少生活上一陣子。

我確實寫書,不是寫一本而是寫兩本。早上,頭腦最清醒的時候,我開始寫你正在讀的手稿(要是有你的話)。晚上我寫一本小說,暫時把它命名為《兇殺地》。當然講述的是德裏,我在書中稱之為道森。寫這本小說完全是為了裝腔作勢,這樣,我要是跟人交朋友,別人問我在做什麽,我好有東西給他看(我把“早上寫的手稿”放在枕頭底下上鎖的鐵盒裏)。最終,《兇殺地》不僅僅是做做樣子,我開始覺得寫得很好,還夢想著有朝一日能看到它付梓。

早上寫一個小時回憶錄,晚上寫一個小時小說,我還剩下大量的時間。我嘗試釣魚,魚很多,但我不喜歡,放棄了。清晨和日落時分散步很好,但白天出太陽的時候就不好了。我成了薩拉索塔一家書店的常客,在諾科米斯和奧斯普裏的小圖書館一泡就是好幾個小時(多半是快樂的時光)。

我翻來覆去地讀阿爾的奧斯瓦爾德筆記。最後我意識到,我簡直像著了魔一般,我把筆記本跟我“早上的手稿”一起放到鐵盒裏。我說這些筆記詳盡無遺,看起來的確如此,但當時間——我們所有人都必須乘坐的傳送帶——引領我漸漸逼近我與年輕刺客生命的交匯地時,筆記變得越來越差強人意,漏洞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