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回到過去 第十章

1

我第三次穿過員工停車場,沒怎麽跑。我再一次拍拍我經過的一輛紅底白色普利茅斯復仇女神的後備廂。為了好運,我猜。在接下來的幾個星期,幾個月,甚至幾年時間裏,我需要我能得到的所有好運氣。

這一次,我沒有進肯納貝克果品公司,也不想買衣服或者買車。明天或者後天或許可以,但福爾斯鎮的今天對陌生人來說是個倒黴的日子。

很快,就會有人在工廠院子裏發現屍體,陌生人會被訊問。喬治·安伯森的身份證可經不起訊問,尤其是他駕照上的地址寫的是藍鳥街上一棟還沒有建起來的房子。

我成功地走到停車場外的工廠工人公交車站,目的地窗口寫著“路易斯頓快線”的公共汽車正好呼嘯著開過來。我上了車,把本來準備給黃卡人的一美元遞過去。司機從皮帶上的鍍鉻找零機裏敲出一把銀幣。我丟十五美分進投幣箱,穿過搖晃的走道,朝靠後的一個位置走去,坐在兩個滿臉粉刺的水手後面——很可能是從不倫瑞克海軍航空基地來的,他們在聊冬青樹脫衣舞俱樂部邂逅的女孩兒。他們的對話時不時被猛擊對方肌肉發達肩膀的拳頭,以及陣陣大笑聲打斷。

我望著196號公路向前延伸,但幾乎什麽也沒有看見。我不停想著那個死人。還有他那現在變成了黑色的卡。我想盡快拉開與那具會惹麻煩的屍體之間的距離,但我停留得夠久,我摸了下那張卡。不是紙板,跟我開始想的一樣。也不是塑料。可能是賽璐珞……不過感覺不完全像。仿佛是死人的皮膚——從老繭上修掉的那種皮膚。

上面沒有字,至少我沒看見字。

阿爾曾經以為黃卡人只是個酒鬼,不幸被酒精和身邊的兔子洞逼瘋了。直到卡變成了橙色我才開始質疑這一點。現在我不光是質疑,我承認我完全不信了。他究竟是誰?

死人一個,他現在。僅此而已。隨他去吧。

你有很多事要做。

當我們經過裏斯本路邊餐館時,我猛拉一下停車繩。司機把車停在下一根刷了白漆的電話杆旁。

“祝你今天愉快,”司機拉動控制杆打開車門時我對他說。

“這差事沒什麽愉快的,除了下班時喝杯冰啤酒,”他說著,點了一根煙。

幾秒鐘以後,我站在沙礫路肩上,公文包提在左手裏,看著汽車朝路易斯頓笨重地開去,後面拖著一陣黑煙。車後有一張廣告,一位家庭主婦,一只手拿著發亮的罐子,另一只手拿著S.O.S神奇百潔布。她長著藍色的大眼睛,塗了口紅,咧著嘴笑,露出兩排牙齒。這個女人離悲慘的精神崩潰只有幾分鐘之遙了。

天空晴朗無雲。蟋蟀在草叢中歌唱。不知在什麽地方,牛兒發出低吟。柴油的味道被一陣微風吹散,空氣變得甜美清新起來。我朝塔馬拉克汽車旅館走去,大約四分之一英裏的路程。很短的路程。但我到達目的地之前,有兩個人停到路邊,問我需不需要載一程。我向他們道謝,說我很好。

我確實很好。等我到達塔馬拉克汽車旅館時,我吹起了口哨。

1958年9月,美國。

不管有沒有黃卡人,回來的感覺真好。

2

那天剩下的時間我呆在房間裏,無數次讀阿爾的奧斯瓦爾德筆記。這一次,我特別留意最後兩頁,標題是“關於如何處置的結論”。我試著看電視,電視實際上只有一個台,真荒謬。因此,黃昏降臨時,我悠閑地走到汽車影院,花三十美分買了張散客特價票。快餐部前面有幾張打開的折疊椅。我買了一袋爆米花,外加一種叫“派氏”、散發著可口的肉桂香味的軟飲料。我跟其他幾名散客一起看了《夏日春情》,多數是上了年紀的人,他們彼此認識,友善地聊著天。《迷魂記》開演時,空氣已經變得寒冷,我沒穿夾克。我走回汽車旅館,一場酣睡。

第二天早上,我坐汽車返回裏斯本福爾斯鎮(沒有乘出租車;我想節省費用,至少目前這樣),第一站去了快樂白象。天還早,空氣還很涼爽,所以垮掉的一代,坐在一只破爛的沙發上讀《商船隊》[83]。

“嗨,老鄉,”他說。

“嗨。我猜你賣手提箱?”

“噢,我有些存貨。不超過兩三百個。一直走到後面去——”

“朝右邊看,”我說。

“對。你來過這兒嗎?”

“我們都來過這兒,”我說。“這東西可比職業橄欖球大多了。”

他笑了。“很好,傑克遜。盡管挑吧。”

我選了同樣的皮質手提箱。然後穿過街道,再次買下森利納。這一次,我還價還得更厲害,花三百塊買下了。一番討價還價之後,比爾·泰特斯把我送到他女兒身邊。

“聽口音你不像是本地的,”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