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捧殺

幾天之後蕭遠辰的案子就定了案。早在前一天蕭遠辰在衙門裏受審縱馬案時就已經引起了民憤,之後又刻意報復殺害孤兒寡母,在京中影響之惡劣一舉上達了天聽。小天子下令嚴懲以息民憤,定於秋後問斬。

同時隴右道傳來消息,北涼王已動身入京,不出意外便能交出北涼軍的兵權,帶著蕭遠辰找個南方的小地方當個閑散王爺養老去了。

天氣轉涼,蘇岑靠在窗邊看天邊閑雲,不禁唏噓,蕭遠辰落得如此下場說到底是他自作自受,但不知道李釋又在其中起了多少推波助瀾的作用。

《風俗通義》有雲:“長吏馬肥,觀者快之,乘者喜其言,馳驅不已,至於死”,駿馬死於道旁吹捧者之口,所謂捧殺,則如是。蕭遠辰一入京李釋便把人接到興慶宮裏,表面關照,實則已經給人下了一劑慢性毒藥。他放縱蕭遠辰囂張跋扈任性妄為,在長安城裏為非作歹橫行霸道,闖禍只是時間早晚問題。甚至湖心亭那一場會面應該也是刻意安排好了的,蕭遠辰想要什麽眾人有目共睹,李釋卻偏偏不碰他,這時候再把蘇岑送出來,自然會加劇蕭遠辰的憤怒,而憤怒則是滋事最好的佐劑。

他從一早就算計好了,運籌帷幄,決勝千裏,自己只需付一點若即若離的恩寵,自然有人把北涼軍的節制權送到他手上。

蘇岑仰面看天,不悲不喜。李釋身兼攝政之職,權衡天下,在江山社稷面前本就不該有所顧忌,而兒女情長只怕是其中最微不足道的一點。

他不知道兩人之間如何定義,李釋又拿他當什麽,卻也不會傻到拿床上的話當真。更何況,李釋是多麽束身自律之人,從來沒給過任何承諾,僅一句“不是蘇妲己,是蘇秦”,指的還是君臣之禮,也不是床笫之情。

所以,李釋每次叫他,他欣然以赴,每次離開,也絕無非分之想。

他所求的,也不過是一個遵從內心不憾不悔而已。

蕭遠辰定了案,母子二人的屍體自然就可以返還原籍入土為安了。

大理寺有專門停放屍體的冰窖,就建在大理寺後院的地下,可防止盛夏屍體腐爛遺失屍體上的證據。

等下了衙,蘇岑提著水桶來到後院,沿石階慢慢下去。冰窖內久不見人,腳步聲在空洞的石壁上來回回蕩,隨著吱呀一聲門響,寒氣撲面而來。

那對母子的屍體就停在冰窖正中,盡管已過去多日,蘇岑還是感覺胸中鈍痛,像一拳重重砸到心口上。

這件案子中唯一的受害者,卻是兩個最無辜的人。他不敢想那一夜母子二人遍體鱗傷,看著沒過頭頂的深溝該有多絕望,不敢想最後時刻那孩子手裏緊握著兩文錢到底在想什麽,更不敢想母子二人黃泉路上知道他並不能為他們主持公道對他該有多失望。

蘇岑深吸一口氣,緩步上前,在兩人屍體前跪下,認真叩了三叩。

他欠他們一個交代,大周欠他們母子二人一個交代。

長叩之後蘇岑方才起身,提著水桶,為兩人擦拭身上的泥濘。

由於在冰窖內停放數日,屍體呈現一種陰冷的青白,除了蕭遠辰抽出的鞭痕,兩人身上還有多處鈍傷,在屍體冷藏之後愈加明顯。

婦人身上的衣物他不便處理,只能將人臉上擦拭幹凈,又取來木梳,將人淩亂的頭發打理整齊。

猛然間,蘇岑手上一頓,眉頭慢慢皺起。

輕輕剝開頭頂頭發,頭骨上一處凹陷立現。

仵作說過,人是死於頭部重創,所以頭上有傷口並不稀奇,但奇怪的是傷口的位置,在頭頂正中,百會穴。

人若是從高處摔下來,前顱或者後腦著地都不稀奇,但怎麽摔能剛好摔到頭頂正中?

蘇岑放下梳子,又急忙跑到孩子屍體旁,手發間一抹,心下一涼。

一人還能是意外,兩個人都是如此,又怎麽說?

蕭遠辰嗎?

若說蕭遠辰鞭笞兩人,又把人逼下陰溝,他信。但追下去將人置之死地卻不像是那位養尊處優的小世子能幹出來的事。更何況百會穴雖為重中之重,但畢竟有頭骨保護,也不是那麽輕易就會受傷的。但看兩具屍體上傷口齊整,沒有二次損傷的痕跡,而且頭皮附近幹凈,沒有泥土石屑。這就說明是一次重擊就要了兩人性命,甚至用的不是石塊,而是單憑兩指就擊碎兩人頭骨。

他可不信蕭遠辰有如此手法。

所以……母子二人並不是死於蕭遠辰之手,而是有人隨後趕到,嫁禍蕭遠辰?那這人這麽做的理由是什麽?若是看不慣蕭遠辰,如此身手大可以直接教訓他甚至直接要了他的性命,但這人卻采用了如此手段,又是為了什麽?

蕭遠辰入獄什麽人獲益?又是誰有這等身手能幹出這種事?

蘇岑指尖顫抖,指節僵硬回縮漸成青白之態,身體脫力蹲坐原地,寒意慢慢漫上來,竟青天白日發起抖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