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第4/8頁)

河對面,狼群仍在嗥叫,凜冽的秋風穿過柳樹叢,枝條翻騰,低語沉吟。詹姆發現伊林·派恩爵士獨坐在帳篷外,拿油石磨劍。“來。”他說,沉默的騎士便站起來隨他走,臉上掛著淡淡的微笑。他享受這樣的時刻,詹姆意識到,每天晚上都能羞辱我,他感到很滿意,甚至比殺了我更滿意。詹姆相信自己正在提高,然而進度過於緩慢,代價十分高昂。在鐵甲、羊毛外套與皮甲下面,詹姆·蘭尼斯特的肌膚就是一面由創口、割痕與淤傷拼成的織錦。

他們牽馬離開營地時,哨兵上來盤問,詹姆用金手拍了拍對方的肩膀:“好好站著,外面有狼。”接著兩人沿紅叉河騎到一個被燒毀的村落,他們下午曾於此路過。就在這裏,兩人進行日常的午夜比劍,周圍是燒焦的石頭和冷硬的灰燼。有一段時間,詹姆竟然占到上風,似乎從前的技藝又統統回來了——他允許自己這麽想,或許今天該輪到派恩遍體鱗傷地回去睡覺。

伊林爵士似乎讀到了他的想法。他懶洋洋地擋下詹姆的攻擊,隨即迅猛反擊,把詹姆驅進河裏,後者的鞋子陷進濕泥,踩掉了。於是須臾之間,詹姆便已雙膝跪地,劍被打飛,沉默的騎士則用劍抵住他咽喉。月光照耀下,派恩臉上的麻子活像一個個坑,他又發出那種似乎是嘲笑的粗嘎聲音,把劍往上擡,一直擡到詹姆的嘴唇。最後才退開一步,收劍回鞘。

我倒不如背個婊子,去跟甜嘴拉夫比武,詹姆一邊把金手上的泥巴抖掉,一邊想。他心裏有股沖動,直想把這只沒用的手扯下來,狠狠地扔進河裏,丟個無影無蹤。但這沒用,也不可能讓左手變強。伊林爵士走回馬兒旁邊,留他一個人找鞋子。媽的,至少我不是瘸子。

最後一天的路程陰冷多風,秋風一刻不停地刮,光禿禿的褐色樹林裏枝丫婆娑,紅叉河邊的蘆葦被壓彎了腰。即便穿著禦林鐵衛那套白羊毛的冬季服裝,詹姆仍能感覺到寒風冰冷的利齒。表弟達馮爵士騎在他身旁,一直走到太陽快落山,方才看見位於騰石城注入紅叉河的三角洲尖端的奔流城。徒利的家堡猶如滔滔江水中劈波斬浪的巨型石船,砂巖墻壘沐浴著金紅陽光,似乎比以往更高大更厚實了。固若金湯,他郁悶地想,但若黑魚不肯談判,他又只能打破對凱特琳·史塔克的誓言——無論如何,他對國王的誓言在先。

攔江堤壩和圍城大軍的三座營寨正如表弟描繪的那樣。萊曼·佛雷位於騰石河北岸的營地規模最大,然而也最混亂。營區之上高聳著一座灰色絞架,像投石機那麽高,一個孤獨的人影站在下面,脖子套著繩索。艾德慕·徒利,詹姆忽然覺得很悲哀,讓他日復一日、套著繩索站在那裏……倒不如砍頭來得幹凈。

然而絞架之下,帳篷與營火是如此無序,四散蔓延,佛雷家人和他們麾下的騎士把自己的營帳舒舒服服地搭在便池上遊,下遊則盡是汙穢不堪的小帳篷、馬車和牛車。“萊曼爵士不忍心教自己的兵過無聊的軍旅生活,因此特意準備了營妓、鬥雞和野豬遊戲,”達馮爵士解說道,“他甚至為自己找了個該死的歌手。你相信嗎?就因為咱們的姑媽把‘白色微笑’渥特從蘭尼斯港帶來,他便要攀比一番。咱能不能放水淹死這幫佛雷啊,老表?”

詹姆看見城齒間有弓箭手來來回回,徒利家的旗幟迎風飄揚,銀色鱒魚毫無懼色地騰躍在紅藍條紋之上。然而在最高的塔樓,卻飄揚著另一面旗——長長的白色橫幅繡史塔克的冰原奔狼。“我頭一次來奔流城時,還嫩得像夏天的青草,”詹姆告訴表弟,“老薩姆納·克雷赫差我去送信,他說這封信關系重大,不能信托烏鴉。信送到後,霍斯特大人以仔細回復的名義拖拉了半個月,每次用餐,都讓他女兒萊莎坐到我身旁。”

“難怪你會披上白袍,換我也會的。”

“噢,當年的萊莎和現在不一樣。”她那時很漂亮,精致的臉龐上長著酒窩,還有長長的棗紅秀發。然而她太害羞,不愛說話,只會偷偷嬉笑,絲毫沒有瑟曦的激情。她姐姐凱特琳更有吸引力,然而卻已許配給了北方人,臨冬城的傳人……不過在那個年齡,詹姆對任何女孩的興趣都不如對霍斯特那成名的弟弟的興趣大,布林登·徒利剛在石階列島的九銅板王之戰中建功,於是乎餐桌上,詹姆一直忽略可憐的萊莎,一直追著布林登詢問“兇暴的”馬裏斯和烏木王子的故事。當年的布林登爵士比現在的我年輕,詹姆憶起,而當年的我比現在的小派更小。

紅叉河最近的渡口在城堡上遊,要達到達馮爵士的駐地,先得經過艾蒙·佛雷的營區,經過那些屈膝回歸國王治下的三河諸侯們的帳篷。詹姆發現了萊徹斯特、凡斯、魯特和古柏勒的旗幟,還有斯莫伍德家的橡果與派柏伯爵的舞蹈少女,但他真正在乎的是那些沒看到的紋章:梅利斯特家族的銀色飛鷹、布雷肯家族的紅馬、萊格家族的垂柳和培吉家族的纏繞雙蛇。雖然這些家族一再重申效忠鐵王座,但均不願派兵參與圍困。詹姆知道,布雷肯家族在跟布萊伍德家族打仗,脫不開身情有可原,但其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