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金眼狼(第2/4頁)

鄭蒼穹微微點頭:“如果幕後黑手真的是那個人,我們要將他交給警方嗎?如果交出去,我們這個行當中就再也沒有秘密了。”

“每一個行業都有自己的秘密,如果每一個行業都像我們一樣保守,這個世界就不會進步,試想一下,如果當年發現煉鐵的人,把這個技能據為己有,死不傳授給其他人,這個世界會變怎樣?”陳泰東看著鄭蒼穹道,“如果第一個發現草藥可以治病的人,不告訴其他人,這個世界又會怎樣?說白了,我們死死捏著行業的秘密,說到底,也是為了自身的利益,再者,就算這些秘密曝光,那又如何?天底下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成為逐貨師的,幹這一行,要求的不是身體要有多強壯,要求的是自己的內心要無比強大,千年來,得了失心瘋的逐貨師數不勝數。”

鄭蒼穹搖頭:“泰東,我和你不一樣,有些事情我無法說服自己,所以,我只會與警方合作一次,只此一次,但至於以後你會怎麽做,我管不著,也不想管,這次之後,我再也不會離開醫院了。”

陳泰東點頭:“這次回去,我們哪怕是拼上這條老命,也要抓住那個幕後黑手,但是,你所設下的那個局,我覺得還有很多漏洞。”

鄭蒼穹道:“只要是局,就必定會百密一疏,所謂圍敵必闕就是這個道理,將犯下的錯誤,無意中造成的漏洞,變成下一個口袋,那家夥就會一頭鉆進去。”

陳泰東看著遠方,手心中全是汗水:“但願如此。”

鄭蒼穹笑了:“但願。”

篝火邊,除了刑術之外,其他人都目不轉睛地看著托爾烈,聽他講述著關於那只狼牧的往事,而刑術則一直看著篝火,不時將旁邊的枯草一根根扔進去,看著枯草被火焰燒成灰燼。

庵古則不知道是因為什麽,早就倒頭睡下,從始至終一句話都不說。

“按照過去的傳統,狼首部的戰士在小時候,都會養一只母的牧羊犬,在年滿10歲之後,必須要靠自己的能力在草原上找到狼窩,並從中抱走一只年幼的公狼,然後將一狗一狼悉心照顧養大,等它們成年之後,讓狼與狗交配,再產下狼牧。”托爾烈喝著壺中的馬奶酒,“這是古傳統,但因為這個過程太難了,所以,後來改成了部落當中至少要有五只狼牧,我出生的時候,這個傳統基本上廢了,要求變成至少要擁有一只狼牧,這樣才對得起烏拉爾汗這個名稱。”

連九棋問:“要同時養大一只狗和一只狼,應該不算困難吧?狼崽在很小的時候,離開了那個環境,與人一起居住,與狗同吃同眠,問題應該不大吧?”

托爾烈搖頭:“問題就出在這裏,太久就會失去狼性,狼性會被壓抑在心裏,這樣一來,這頭狼要不就徹底變成了狗,要不就會在某一天突然發狂,甚至會攻擊自己的主人,所以,在公狼成年之後,都會故意放出狗群與其廝殺,能活下來的,就可以成為狼牧的種子。”

托爾烈說到這,思緒又回到自己十歲那年的夏季,他被父親盧爾烈領著,騎著一匹馬來到了距離部落至少有一天路程的山下,然後盧爾烈摸了摸他的頭之後,便離開了。

十歲的盧爾烈知道,自己必須要在三天之內,在山上找到一處狼窩,然後從裏邊挑選並抱走一只狼崽,因為他的幹糧只有三天,同時還得防止母狼的襲擊。

好在是,母狼在懷孕之後,都會逐漸遠離狼群,找個合適的地方產下狼崽,等狼崽斷奶並能夠自由活動之後,再帶自己的孩子們返回狼群。

所以,盧爾烈必須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這件事,必須卡在狼崽斷奶後和即將離開母狼窩返回狼群之間,錯過了這個時間,那就只能等待明年了。

喝得微醉的托爾烈半睜著眼睛:“也不知道是天意,還是其他什麽原因,我運氣好極了,我根本沒有費勁,就在山腳下看到了一只從狼窩中爬出來的狼崽,那只狼崽還是三眼狼,你們知道什麽叫三眼狼嗎?”

眾人搖頭,刑術終於擡眼看著托爾烈,看著托爾烈伸手指著自己的額頭:“就是在狼頭的這個位置,有一塊白色或者金黃色的斑點,如果是白色,就是一般的三眼狼,如果是金色,那就金眼狼,金眼狼被認為是草原的狼群霸主,成年之後,一般來說,都可以靠著自己的兇狠奪得狼群頭目的地位,所以很珍貴……”

托爾烈在看到那頭金眼狼崽之後,高興得瘋了,上前就抱著那只狼崽飛奔下山,拍馬就往部落中趕,完全忘記了最重要的一個程序——那就是消除自己和狼崽身上的氣味。

狼的嗅覺非常靈敏,特別是母狼的,一旦發現幼狼丟失,特別是金眼狼,母狼一般都會不顧一切地覓著氣味去尋找,最可怕的是,母狼如果發現自己能力有限的話,將會扔下其他的幼狼,直接返回狼群,尋求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