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第2/5頁)

“那也沒見你娶個丫鬟做老婆。”

“兄弟,這事就別提了,人都有弱點啊。”

方子郊點頭:“好吧,剛才你說的故事,又涉及到中國為什麽一直搞不好的問題了。從先秦以來,法律就規定,一旦有罪,田宅家產甚至妻子兒女都要充公。上個世紀二十年代末,日本作家芥川龍之介來中國旅遊,在南京看見土地肥沃而荒蕪,勸一中國商人置辦田產,得到回答,很多事考慮了也沒用,我們中國人和你們日本人不一樣,誰知道房子什麽時候會被燒?誰知道家人什麽時候會被殺?我們無暇關注未來,只能暫且沉迷酒色。”

“扯到沉重話題了,跟我們無關,說點輕松的吧。”

“關系還是有的。”方子郊道,“只是我們無能為力罷了。”

李世江道:“我家那位過得很滿意,說現在是有史以來最好的時代,我受她影響,也就得過且過了。不過確實我們無力回天,那麽多專業搞政治的,那麽多職業革命家,都沒把國家搞好,我們這種外行,能有什麽辦法?從我懂事起,我就不願思考這些問題,越思考越可怕。說說吧,那半篇帛書應該已經釋出了吧?”

“基本釋讀出來了,也是一個故事,否則不可能。這故事可以確定在古書上出現過,並不是楚國人獨創的。故事的基礎,有一部分和《晏子春秋》裏一故事相合。”

“哦,又有所本,那有沒可能是現在人偽造?”

“這倒不至於,偽造的文字,專業人士用鼻子就能嗅出來。比如曹操的高陵,社會上都爭論是不是真墓,是不是炒作。史學界也有人不信。但你看那寫著隨葬品的石牌,遣詞造句,現代人誰能仿造?這麽說吧,即便這抄的是《毛主席語錄》,我也相信是楚國人抄的。”他用手指彈著帛書照片。

李世江哈哈大笑:“最後一句太精彩了。”

方子郊也笑:“這叫學者的自信。至於你說的文字所本,古代沒著作權概念,大家你抄我,我抄你,故事雷同很正常,而且,那時寫書又不為了出版掙稿費,人家完全是為了社會進步好吧。”

“哈哈,照你所說,先秦人都是活雷鋒。”

“不完全是吧。”方子郊道,“遊說國君,榮華富貴是一途,但主要還是為了改造社會,讓百姓安居樂業嘛。”

李世江搖頭:“你說別的流派,我都相信。要說縱橫家也為社會進步,騙鬼去吧。”

“恩,好吧,除了縱橫家。不過,這份帛書中的記載和傳世文獻的故事還是略有不同的。”

“那快講講。”

方子郊拿出竹簡照片,電腦裏是他已經寫好的釋文:

懷王畋於秦溪,晨起猶棗(早),王姑坐睡,而夢有五丈夫,執戈而逐己安(焉)。王敬(驚),拔劍乃(應)之,不適(敵)。五丈夫執之,將殺安(焉)。王曰:“我,楚王也,與女(汝)金,請釋之。”五丈夫不可,以刀疑(擬)之,欲皮(披)其腹。王乎(呼)而覺,汗出於背。乃肅(召)群臣而告其所夢,眾皆莫合(答)安(焉)。王不說(悅),是夜或(又)踵前夢者三,皆當其刃而覺,遂病。群臣以蔔筮占,並走群望,有賀(加)而無廖(瘳)。左尹佗乃進五生,五生前視王,曰:“是為不辜鬼所祟喜(矣),先王嘗於秦(乾)溪殺不辜,誅無罪邪?”祝史察典,告王曰:“昔者先君靈王田(畋)秦(乾)溪,有五丈夫罟而駭獸,獸觸王,故專(斷)其頭而藏(葬)之,命曰五丈夫之丘,其為之所祟邪?”王令人骨(掘)而求之,則五頭同穴而廌(存)焉。王曰:“嘻,葬之,可愈疾乎?”伍生曰:“不可。夫夢以意產,必以意乘(勝)之也。”王曰:“何胃(謂)?”伍生曰:“臣請為王榆(續)夢。”王乃復夢,或(又)見五丈夫以刀加身安(焉),王勃然怒……

方子郊把《晏子春秋》翻開:“就是這個故事,後半部分則完全不同,可惜帛書有點破損,後面字跡看不清了。”

李世江把書一字一字和釋文對讀,琢磨半天,擡起頭:“確實很有意思,故事的基幹很相似。最有趣的是伍生這人。”

方子郊道:“這是關鍵。”

“能搞清楚出自什麽墓沒?”李世江道。

“他是不肯說的,只是告訴我,沒出土任何能揭示墓主身份的東西,連棺槨都被盜走一半。可見,一定是不久前被盜的。”

“何以見得?”

“以前盜墓,不會盜棺槨。”

李世江恍然大悟:“用這種棺木去做別的器具,謊稱文物?用碳十四也測不出來。”

“對。吳作孚說,他就用這種木材制造漆器。誰要買,就等於買了一部分棺材,死者的靈魂沒準就藏在裏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