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十一只爪爪

第十一只爪爪

四個月的時間,可以改變很多事。

對大多數獵魔人而言,這四個月產生了多麽翻天覆地的變化暫且不提——“是我眼花了嗎?為什麽公會懸賞欄最頂層的那個懸賞令不見了?!是哪個團隊完成了這個懸賞?”“到底發生了什麽……見鬼,懸賞提交處那邊被釘穿的是龍形魔物的屍體嗎?不是魔物?是龍?是真的龍?”——且把目光放在平凡、踏實、普通的現實世界。

【四個月前,薛謹出差的當天,民政局門口】

沈淩,再次為自己無敵且帥氣的機智決斷感到贊嘆。

這“無敵且帥氣的機智決斷”,指的當然是“答應和阿謹玩‘結婚’這種似乎很好玩的東西”,也包括……

“您說什麽?”

邀請她一起玩“似乎很好玩的東西”的對象扶扶巨厚無比的圓眼鏡,甚至用上了敬語:“您剛才說什麽,沈小姐?不想去婚紗店,也不想要戒指?”

沈淩得意地點點頭,在民政局出口處興高采烈地揮起雙臂,大有振臂一呼四海皆應的霸氣感。

“——我只要去吃缽缽雞就可以啦!我想去吃昨晚你帶我吃的那種缽缽雞!我喜歡吃缽缽雞!雖然小黃魚是第一位的……但你剛才說結婚之後我想吃多少小黃魚都可以!所以我們先去吃缽缽雞慶祝吧!”

無敵且帥氣的高貴祭司如是宣布:“你不是說婚紗和戒指是用來拐騙結婚對象的嗎?但你的結婚對象是我,而我是不會被拐騙的——不用再去看那些花裏胡哨的東西啦,帶我去吃缽缽雞,阿謹!”

可惜的是,聽到這段氣宇軒昂的宣言的,只有一只面無表情的低等鳥類,以及民政局出口處長椅上玩芭比娃娃的小女孩。

低等鳥類沒說話,幾乎一片白光的眼鏡後什麽都看不清。

而玩娃娃的小女孩疑惑地投來視線,並疑惑地抱緊手中穿著公主裙的芭比。

沈淩用同樣疑惑而單純的眼神投回去,看看小女孩手中穿著公主裙的芭比。

半晌後,疑惑的小女孩若有所思抱緊了自己的芭比娃娃,嗒嗒嗒跑走了。

而低等鳥類,則默默掏出了自己的手機。

“……你在幹嘛,阿謹?”

“百度一下和腦部殘障兒童結婚是否犯法。”

以及我是不是做了什麽應該去監獄蹲到四千八百年的惡劣詐騙行為。

——事實證明,除了“偶爾會做出腦部殘障才會做出的決定”外,沈淩並不會符合任何關於腦部殘障的判斷,也擁有一個成年合法的年齡(對此,沈淩宣稱自己‘我可是比一個世紀的低等生物的年齡都大,我是你的長輩哦阿謹’),薛謹不需要為此擔負刑事責任。

那麽,既然他不需要為此去警察局自首,就要把精力放在另一件事上。

譬如,強烈表達過“挑你喜歡的就好”“請你務必挑選一件”“我不想因為負疚感去蹲監獄”後,再使勁全身解數把一個女孩拽進婚紗店。

……在遇見沈淩之前,薛謹從未認識到,把雌性領進婚紗店是這麽一件困難重重的事情。

拼盡全力撒開步子往外跑的雌性:“我!要!吃!缽!缽!雞!帶我去吃缽缽雞!”

拉著她的毛衣後領往裏拖的雄性:“求你了,沈小姐,挑一件,就挑一件……”

“缽缽雞!缽缽雞!缽!缽!雞!我要吃——”

“……挑完婚紗就帶你去吃串串香好嗎?是和缽缽雞不相上下的美味!”

沈淩:唔。

雌性終於停止了撲騰,而一直站在門口圍觀的婚紗店服務員嘆為觀止。

他們花費了半天的時間在婚紗店裏,其中有三分之一的時間是薛謹試圖用兒童能夠理解的方式來向對方闡述“就算婚紗只需要穿一次,但在婚禮上不穿婚紗的女人會遭到社交網絡的暗地歧視”“不,就算你沒有社交網絡,一件婚紗也是每個女孩婚禮時應得的東西”“不,婚禮絕不可以用一頓缽缽雞來代替,沈小姐,請你明白,婚禮是一種儀式”……等等道理。

等到沈淩終於停止發表“這種不能放在嘴裏磨牙的白色垃圾袋我才不喜歡呢,我還是喜歡我的白色漂亮小棒棒”等奇異言論,不情不願地用手指指了幾件衣服,表示自己會考慮再來試穿後,薛謹松了口氣,付了訂金,又把一臉不高興的腦部殘障兒童拉去了看戒指的地方。

“幹嘛這麽急,阿謹?我想去吃缽缽雞,還有你說的串串香……今天的炸小黃魚也……你邀請我一起玩‘結婚’時還說會給我做桂花馬蹄糕吃呢!”

“抱歉,沈小姐,這些我當然會一一兌現,但我首先更想確保和你的婚姻萬無一失。”

凡事都要準備萬全,是薛謹的座右銘。

事實上,如果不是對這份座右銘的完全貫徹,很難想象這個運氣(金錢律)方面極為奇異的男人是如何安穩普通地度過了之前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