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拾叁夜】屏風窺(第2/11頁)

卑賤強韌、貪得無厭、乖張偏執、冷漠無情、尖酸刻薄、吝嗇小氣、冥頑固執、自私自利——麻紀體現了所有老人家的壞毛病,徹底到近乎有趣。

她是故意的。

她覺得老人就該這樣。老人都是這樣的。什麽明理、親切、謙和的老人家,根本胡扯。沒道理年紀變大,就會自動變得了不起或是聰明。

光是活下來就竭盡全力了。

光是呼吸吃飯,就再也無暇顧及其他了。沒空裝什麽體面,為他人著想。逞強窮忍耐她固然會,但那也是為了活下去。

是為了活下去——麻紀看開了。

這樣一看,麻紀覺得自己也不是因為成了老人才變成這樣的。快要活不下去了,豁出一切的時候,麻紀就已經擺出老人的陣仗,這才是實情。

那麽,那是更早更早以前的事了。

拋棄世間——不,被世間拋棄的那時候,麻紀就已像這樣豁出去了。

那麽,那時麻紀應該還不是老太婆,是不年輕了,但還不是老人才對。從那時起,麻紀就已經踏上符合死老太婆條件的道路了。

那個時候……是什麽時候?

被男人拐騙賣掉的時候嗎?

被丈夫拋棄的時候嗎?

父親破產的時候嗎?

還是更早以前?

她覺得或許是天生的。這麽想,心裏要好過些。

如果認為是隨波逐流、被打壓、受挫折,最終造就了今天的自己,那她覺得太慘了。很多人會把自己的處境怪罪於周圍,但麻紀覺得那就像是在找借口,很難看,雖然事實上也存在由周遭社會帶來的難以抗拒的災難。

話雖如此,世間這玩意兒,同樣壓在每個人身上,如何在底下鉆營,全看個人本事。

自己是什麽模樣,是自己決定的。如果今天變得這麽難看,那是因為本來就這麽難看。麻紀認為,人不是因為被誰陷害,才會變得難看的。

擺譜也是白費功夫。架子這東西,不是出來的,而是天生的吧。如果只能擺出這副難看的模樣,那是自己太不會處世了。結果才會變得肮臟難看,如此罷了。變得肮臟難看,又怪罪到世間的話,麻紀覺得那就輸了。

所以麻紀虛張聲勢,表現得像個死老太婆。會惹人厭、肮臟難看,全是自己的意思。身上沾滿爛泥,不是爛泥不對,而是沾上爛泥的自己太傻。然後麻紀宣稱那個泥是自己去招惹的。

麻紀渾身泥濘。

渾身泥濘,再抹上泥濘,還沒來得及沖掉,又裹上另一層泥,已經弄不清楚最早弄臟是什麽時候了。

麻紀很臟。她相貌醜陋,做事也不得要領。不會打扮,也不想改變。幹的營生……

也很臟。

況且她根本不把它當成一種營生。

她只是出租房間。說是租,也不是供人住宿,而是所謂的休息,也讓人過夜。正式的稱呼,好像叫作“小間式簡易住宿設施”,不過麻紀當然沒有申請登記,是沒有許可的,非法的。

但麻紀不認為把房間租人需要官府許可。就算法律這麽規定,也不關麻紀的事,那種法律反正都是後來才有的。麻紀從老早以前就是這樣活過來的。

手腳不靈活,沒有一技之長,也沒有積蓄。

如果要多少掙點錢,就只能利用能利用的東西。說到能利用的就只有這棟破房子。麻紀沒有其他財產,也沒有親人,甚至沒有朋友。

在麻紀的觀念中,把自己的房子借給別人收取租金,是天經地義的事。況且她不是公然這麽做,連招牌也沒有,再說根本就沒賺頭,只是老人家賺賺零花錢而已,難道警官連這種東西都要查禁嗎?

不,如果說真的都不行,管他們要逮捕還是怎樣都隨便了——麻紀這麽想。就算被抓,也不可能被判死刑。就算被打進牢裏,也不是就要死了。不管是在監獄裏還是牢籠裏,只要能呼吸能吃飯能睡能醒,跟現在也沒多大差別。

這種變化,都在誤差之中。不,在牢裏還保證有飯吃,或許被關起來要好過多了。麻紀真心這麽認為。

逮捕我吧,她想。

她完全看開了。

可是警察不來。四谷警察署就在一箭之地,警官也成天在附近晃來晃去。然而警官就算會跟麻紀打招呼,也從來沒有警告過她。明明他們也不是不知道麻紀靠什麽糊口。

是警官寬宏大量,對她睜只眼閉只眼——

麻紀不這麽想。

警官憑什麽向她施恩?她不屑。

麻紀以前曾是個妓女,靠著賣春謀生糊口。從那時開始,她就與警官合不來。

現在也是,會利用這棟房子的,全是自行接客的散娼——所謂的流鶯。

就算臟,至少有屋頂,有榻榻米。總比隨地鋪張草席辦事要像話些。

麻紀不知道現在的法律如何,不過現在妓女是警察取締的對象。她不懂什麽紅燈綠燈,不過警察經常搞什麽大規模掃蕩。換句話說,警察是麻紀的客人的……敵人。所以麻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