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第3/3頁)

原來真相竟然是這樣,寧婉努力壓制住內心的憤怒和火氣,這才沒有當場爆發,她以前就覺得金建華心術不正,但不知道他竟然可以這樣無恥。

蔡珍還是個甚至談不上出社會的學生,結果金建華仗著自己的老板地位,仗著自己對法律更為熟知更知道如何鉆漏洞,不僅有恃無恐地妄圖性騷擾潛規則蔡珍,甚至在事後還能如此鎮定自若地給蔡珍下套,一步步把她往坑裏推。

寧婉在社區待的時間久了,接觸過形形色色的案子,很多時候,一旦稍有不慎,確實受害者也很容易在法律上被定性為加害人。

金建華這樣暗示蔡珍,自己閉口不提錢字,其實就等著蔡珍獅子大開口問他要錢做為賠償,然後好把蔡珍往敲詐勒索的罪名裏套。

因為在道義上,千真萬確蔡珍是受害者,這事說出去沒人會給金建華站隊,可正因為這樣,蔡珍這樣的受害人是很容易在情緒激動之下放松警惕的,覺得自己確實有理由拿到賠償,而賠償這種東西,道歉什麽自然不值錢,當然是用金錢來衡量,所以開口要錢的時候根本不會在意對方是挖了坑。

然而道義上的正確和法律上的正確是兩回事,一個不慎,就容易掉進圈套裏,最終不僅拿不到任何賠償,還要被敲詐勒索這四個字搞的焦頭爛額,自己平白無故受了損,最終甚至要反過來祈求性騷擾加害人的原諒,以避免敲詐勒索的調查。

蔡珍這種大學生和金建華這種律政老狐狸,段位根本不是一個階層的,寧婉完全可以想象,金建華是怎麽步步為營全身而退的,甚至從他這樣嫻熟冷靜的處理方式來看,自己遠不是第一個受害者,蔡珍則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蔡珍雖說原本對社會險惡沒什麽體會,但畢竟是個法學生,經歷過這一遭,很快也能想通其中的邏輯,只是事情已經發生,完全無法挽回,蔡珍如今懊悔又自責:“都是我自己沒用,學了四年法律,結果事到臨頭,別說用法律保護自己,還搬起石頭砸了自己腳,金建華惹不起,就只能躲……我想著萬一還在容市,他手裏握著那段錄音,萬一以後又來騷擾我……所以……”

“一開始也想過去曝光他的,可一來我自己沒注意錄音保存證據,二來,萬一我發了微博曝光,他把自己手裏那段掐頭去尾的錄音一放,我敢保證,輿論都會來罵我的,會罵我是故意勾引仙人跳,其實就想坑錢……”

講到這裏,蔡珍忍不住又紅了眼眶:“是我自己不好,要是我當時嚴詞拒絕賠償,就不會落到這種尷尬的地步了,再不濟也可以和他魚死網破,總之不至於受制於人……”

“你沒錯,受害者要賠償有什麽問題?這本來都是你應得的,你的訴求是正當的,只不過沒有注意用一種能保護自己的方式去交涉。”寧婉給蔡珍遞了紙巾,“受害人不完美沒關系,因為錯的是加害人。”

這句話,沒多久前才從傅崢的嘴裏說出來,如今場景變換,寧婉成了安慰他人的人,說著和傅崢一樣的話,希望給予受害人力量,有那麽一瞬間,寧婉恍惚間總覺得,冥冥之中自己做任何事的時刻,傅崢都站在自己身後,他並不過分耀眼,也沒有那種過分優異造成的距離感,明明只是個實習律師,但給人的感覺卻是莫名的溫和強大以及可靠,以至於寧婉在迷茫時能時常想起他。

他很重要,比寧婉想象的還重要。

但蔡珍這個事,光是安慰是沒用的,說到底,自己雖然因為同樣的經歷能夠相信蔡珍,可因為沒有證據,一旦曝光,確實沒有多少人會站在蔡珍旁邊,何況現在金建華手握錄音……

蔡珍哭過以後,情緒穩定了許多,看向寧婉的眼神也帶了感激:“寧婉姐姐,謝謝你安慰我,本來這事誰也不敢說,現在說出來,我已經感覺好多了,哎,怪我自己蠢……”

“所以你還是決定要離開容市嗎?”

提及這個話題,蔡珍的神色又再次慘淡了起來:“我也沒辦法……”

“你先別急著結束實習,也別急著拒絕掉入職正元所的機會。給我幾天時間,或許不僅可以還你清白,還能把金建華的真面目公之於眾。”

蔡珍臉上雖是充滿了感激,但顯然也已經對這事不抱希望:“寧婉姐姐,有你相信我就好了。”

可即便蔡珍自己都有些放棄了,寧婉這次卻不想輕易放棄,自己過去就應該做的一件事,即便遲了,但該做的事,就還是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