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第2/3頁)

後面的事,寧婉偶爾午夜夢回也會想起,然而總覺得像是一場夢,她像個旁觀者,看著自己憤怒而羞辱地打了金建華一個耳光,看著金建華用惡毒的詞匯咒罵自己,並且威脅自己如果不識時務,以後別想在所裏好過……

金建華有一點倒是挺講信用,說到做到,此後正元所為了所裏的好口碑,新開拓了社區律師的掛名業務,寧婉便在金建華的“力薦”裏被“流放”了,這一“流放”,就兩年了,而今年正元所甚至還和悅瀾社區續約了……

這類駐點值班的工作本身就是帶了服務性質,錢不多事多,本就沒人想去,說好的輪班和換崗也根本不了了之,原本寧婉其實也不需要真的來值班,但奈何金建華的報復,他盯著寧婉愣是要求所裏出規定不允許形式主義的“假駐點”,律師必須到場,而寧婉也索性鉚著一股勁,就這麽一直在社區幹下去了。

當初事發突然,寧婉也還沒什麽實踐經驗,壓根沒想到錄音保留證據,何況金建華挨了巴掌後也沒再糾纏,只是處處隱形刁難,寧婉也無從取證。律師做事最講究的就是證據,自己既無任何證明,那金建華又是個中級合夥人,因此寧婉最終只能選擇按捺不表。

以往她一直覺得自己那樣處理是對的,然而如今看著眼前神色痛苦眼眶發紅的蔡珍,才自責與愧疚起來。

人是不會變的,金建華能把黑手伸向自己,就也會把黑手伸向別人,如果當初自己勇敢站出來,即便沒證據,也至少鬧個天翻地覆,讓金建華無法再維持如今偽善的面孔,那麽蔡珍是不是就不會受害?

此刻,蔡珍因為情緒激動,講起這段來還有些語無倫次:“我剛逃回容市,金建華的電話就來了,明明他身上一點酒氣也沒有,但電話裏他借口說自己喝多了,總之也道歉了,然後問我能不能不要說出去,我想要什麽樣的彌補都可以……”

寧婉聽到這裏,幾乎是下意識就問起來:“你錄音了嗎?”

“我沒……”蔡珍有些沮喪,“我第一次遇到這個事,完全沒了主意,手腳都發抖,根本沒想起來留存證據,而且事後想想,他在電話裏講話也很注意分寸,根本沒有提及自己到底做了什麽,只是說自己做的不妥,希望我不要介意之類……”

也是,金建華既然不是第一次做這個事,結果至今還逍遙法外,他自己又是吃法律飯的,自然是老奸巨猾,即便蔡珍錄音,恐怕也證明不了什麽。

不過問蔡珍想要什麽彌補……

寧婉心裏有些不太妙的預感:“他問你要彌補,你說了什麽嗎?”

不問還好,一問,蔡珍的眼淚就掉下來了,她開始抽泣,又悲憤又絕望。

她這個反應,寧婉心裏就有了計較:“他是不是暗示你,既然他做了錯事,可以給你物質性的賠償,並且不斷引導你提錢?但他自己言辭裏反正一個錢字也沒帶上?”

蔡珍愣了愣,隨即點了點頭:“寧婉姐,難道你當初也遇到這事了?”

“我沒遇到。”寧婉嘆了口氣,已經對金建華的套路猜得八九不離十,“他這麽一說,你肯定被他的思想帶偏了,提了錢對吧。”

“我開始是不想提的,但後面他像是給我洗腦一樣,意思是,我要了彌補他才安心,否則就要一直不斷給我電話下去,我害怕他又糾纏我,也在他的說服下覺得自己確實有理由要補償,就開了口……”

“你要了多少?”

“我要了一萬塊。”

敲詐勒索立案標準起點視當地經濟水平不同是一千到三千,但一萬塊,不論如何,都已經超過這一標準了。

蔡珍哭著解釋道:“事後我就後悔了,看著這錢怎麽看怎麽燙手,我趕緊把一萬塊退回給他了。”

“可他還是告訴你,你這算是敲詐勒索既遂了是不是?”

蔡珍紅著眼圈點了點頭:“是的,也是這時候,我才發現,雖然我自己沒錄音,但是金建華卻是對電話內容錄了音,而且他很有技巧的掐頭去尾,最終剪輯下來,聽起來完全就是我單方面問他要封口費……”

“他就和我說,即使我後面還錢了,但已經是敲詐勒索既遂了,還錢了也還是需要當事人的諒解才能酌情處理,他只要咬死了不原諒,不管怎麽說,我可能都要留下一個刑事記錄……”

“所以你才害怕到決定離開容市,徹底遠離這個人,不惜立刻結束實習,拒絕正元所的錄取,逃回老家去?”

蔡珍抹了抹眼淚,點了點頭:“他表示自己寬宏大量不會計較,只要我好好改正,這件事就揭過了,但雖然沒明說,他字裏行間的意思,是準備拿這事要挾我了,如果我還留在正元所,甚至還留在容市,都有可能被他拿捏著騷擾,我不知道還會遇到什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