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骸骨冤魂

這書信再是蹊蹺,一時半會兒也沒法據此找到寫信之人,還是先審張五為要。

如今鄭府尹對謝少卿信服得緊,一邊往大堂走,一邊還在與他議案情:“若拐走陳大娘姊妹的另有其人,作案又恰選在張五家附近,是不是也太巧合了些?這張五與他們會不會是同夥兒?”

謝庸道:“還是先審一審吧,有時候事情就是這般巧。況且從地方選擇上來說,張五家附近,也確實適合作案。張五家在常安坊南北主路與小曲交接處往西兩百步之處,左右鄰居都有百步之距,格外荒涼;從張宅再往西,離著常宅就近了,再往東,則到了主路,主路上未免人多,不好下手;張五這樣的老叟,即便上元節,其宅前也必不是燈籠火把格外明亮的,故而選在這裏作案,有其道理在。”

鄭府尹點點頭。

“從作案者特質上看,也不太像一撥人。張五猥瑣貧窮,家中沒有半張字紙,殘害這些女子是為發泄其淫·欲,其藏屍方式是家中庭院,又把各種贓物堂而皇之放在家中。”

“而這寫信之人,頗讀過些書,又以兩千錢壓信——兩千錢夠張五過幾個月了。若拐走常玉娘並陳氏姊妹的是同一夥人,他們先是設計誘引常玉娘,作案後又掃尾,送信給陳三,明顯是有謀略的,與自家院中藏屍的張五,不是一類。”

鄭府尹又點點頭。如今鄭府尹頗信服謝庸,這位謝少卿雖年輕,說話卻有理有據,又正正經經,不似那兩個……

不知道自己又被腹誹的周祈和崔熠也在後面嘀嘀咕咕地說案情。

“一個擅寫墓志銘筆風的誘拐者……我怎麽覺得後脊背發涼呢。”崔熠又想起自己那夢來。

周祈是個敢在墳地埌子睡覺的主兒,從未被這些神神鬼鬼的事困擾過。周祈教導崔熠獨家法門:“你這心裏就不能打怵。你還是跟我學套劍法吧,比收兩張符有用。莫說做夢,便是真有什麽邪魅,拿劍捅了它就是!”

“捅了它……”崔熠看周祈。

周祈一臉悍勇:“來一個捅一個,來兩個捅一雙,一下不行捅兩下,把它捅成篩子!”

崔熠突然想起周祈從前說的什麽“身在法隨,勇猛強剛,倚仗手中之劍,擒拿鬼怪妖魔,滌蕩人間兇戾”之類來,難道莫非,莫非難道,不都是鬼扯?

“學不學?”周祈還在兜售她的劍法。

崔熠咬咬牙,學不會也不過是再被這貨笑話兩句,“學!”然後又覺得這“好事”不能落下謝庸,“連老謝一起。”

周祈懂崔熠的心思,丟人這種事,搭伴兒最好啦!只是謝少卿這樣的性子,恐怕不會答應。周祈又覺得,謝少卿雖是個文弱書生,但估計是個膽大心硬的文弱書生。

幾人來到正堂,因是命案,依舊是鄭府尹和代表大理寺的謝少卿堂上主審,崔熠、周祈堂下坐著。

衙差把張五摜在堂前地上。

鄭府尹拍響醒木,“張五,還不把你所犯罪行從實招來!”

張五如一團爛泥,只知道萎在地上哭。

鄭府尹審案審了幾十年,很知道如何攻破嫌犯心防,“莫以為你不說,便不能定你的罪。本官實話告訴你,單憑那些證物,就足夠斬了你的,只是有份口供,還完整些。你老老實實招了,免得臨死之前,還受皮肉之苦。”

張五折磨殺害那些女子時或許心狠手辣,臨到自己身上,卻慫得緊,不用鄭府尹真讓人拿出棍棒,他便一股腦都招了。

埋在院中下層的那個女子是同坊楊大先之女,九年前的清明節,來張五院中尋掉落的紙鳶。

“她那紙鳶壞了,我看小娘子可憐,便說讓她隨我進屋,我幫她修。進了屋子,我修紙鳶的時候,看那小娘子一身衣衫很薄,又跑得臉紅撲撲的,便鬼使神差地想替她拭汗,她一下子叫起來,又要跑。”

“若讓她這樣跑了,我在坊裏還怎麽住?我去拉她,她越發掙紮,我便堵住她的口,把她摁在了地上……我沒想殺她,真沒想殺她,但,但堵住口鼻的時候太久了些,過了一會兒,她就不動了……她死了,我怕讓人發現,又沒處藏她,便把她埋在了院子裏。”

便是鄭府尹這種審案多年的,也聽得面沉如水,“另一具屍骨呢?”

“七年前的上元節,我在門口拐了腳,恰同坊的許二郎娘子經過。那許二郎帶著孩子出門看燈了,許家娘子怕孩子冷,帶著大衣服出來尋他們。我請許二郎娘子幫我進宅拿拐杖。她雖生了兩個孩子,但身姿還挺好看,我沒忍住……”

這許家娘子是做慣了活兒的,不是年輕力小的女郎們,制服她並不容易,張五甚至還被抓破了臉,“……我便有些怕了,不敢再下手。”

聽他把兩件殺人案交代得還算細致,鄭府尹點點頭,“說說門外馬車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