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第3/4頁)

有很多仰慕蘇軾的人,已經開始存酒:“多有趣,以前只能去前人的墓碑、故地憑吊,現在我們可以當面祭祀。”

“那就不叫祭祀,你這個笨蛋。”

“我就不能舉例嗎?”

……

閻君已經無可拖延,必須開會解決這個問題:“不舉子的問題,怎麽辦?”

田野小人,例只養二男一女,過此輒殺之(蘇軾記錄)。有些地方只要兩個孩子,多則溺斃,因為有新生兒要交納添丁錢,數額巨大,交得起才生,拿不出錢又無法避孕,勉強糊口的人家交不起添丁錢、每年的人頭稅、還有小孩的口糧,就根除問題。

如果說這屬於殺人,要判六十年的地獄刑期,現在宋朝的百姓幾乎無一人可以避免,畢竟窮人是世界上最多的一群人,黑水潭地獄的水要滿到溢出來。如果說這不屬於殺人呢,那麽剛剛投胎去的倒黴鬼魂做錯了什麽呢?憑什麽剛去投胎就要被殺?多少拿了藥去投胎散心的官員一年後就回來了,帶著一肚子氣投入憤怒的工作中。

但是這真能怪百姓嗎?一切都是由經濟決定的,生男孩是勞動力和戰鬥力,就多生男孩,生女孩能紡織和嫁人得利,就期待女孩。如果只要生了孩子就會食不果腹,那就不生。但所有人都在做一件殘忍的事情時,就漸漸變成了習俗,漸漸順理成章,緩解人們的心理壓力,只有被免稅又沒有生存壓力的官員看到這種場景,在大驚小怪。

這種故事已經被潛入攻擊政敵的故事中,攻擊歐陽修的人說他和外甥女私通,攻擊章惇的人說他爸爸章俞和妻母私通,生子欲不舉,丈母娘的母親給救下來還給章俞,說這就是章惇。

皇帝只要自己收到的賦稅足夠高,來支撐自己的夢想。官員們或是假裝沒看見,或是禁止百姓不舉子但繼續收稅。所以事態一如既往,單禁止管什麽用,勾踐早就知道要百姓多生孩子應該做什麽。

白發閻君敲了敲桌子:“說話,別在這兒打坐。都別裝睡。”

眾閻君紛紛說:“沒裝睡,沒有沒有。”

“要不然怪罪官員?”

“官員只是執行法律。”

“這條法律是誰定的?”

“趙普?”

“好像不是吧。”

“那是趙匡胤?”

“皇帝也不負制定每一條法律。但他得審核,他得負責一部分……怎麽劃分?”

“稅收的數目一直在變,我們沒有表格。”

現在得追溯兩件事,第一,這個缺德項目是誰提出來的?以前都是等成丁之後有了工作能力才交丁錢。第二,歷年來的標準收費表格變遷,以及各地執行標準。

眾所周知,朝廷要收十文錢,到州府時可能變成二十文,到縣變成三十文,到文書成了四十文,到百姓眼前時可能變成五十文、一百文。

當然了,當前收費標準是三千錢、身丁米四鬥以上。

這個事不追責呢,不可能。如果一定要追責,怪百姓?地府的道德標準還沒有高到罔顧他們活不下去的事實。每一層官員都可以向上推脫,這是群體性的惡行。

“太史台不一定沒有表格,他們常常收集各種資料。”

派人去一問,真的有。太史令平靜的把三十箱資料放在閻君殿外,現在雖然沒有蟲子,他們還是習慣用香樟木箱來裝資料:“這是宋建國一百四十年來的法律變化、賦稅變革、各地新增稅法對百姓的影響、以及部分地區實際執行的效果,天下之大不能詳查。”

閻君們十分感動,決定給太史台加工資。

太史令:“非我等之功,是各地判官齊心協力,收集資料,匯總到此處。”

閻君們:“統統加工資。”近些年來非常有錢。

嬴政:“派人去問問宋朝的皇帝們。”

“他們怎麽會說實話。”

嬴政想了想,呂雉近年來什麽事都不做,她可不應該無為:“讓我夫人去聊聊。”

左右閻君都認為可以。

呂雉本來在湖邊靜坐垂釣,每次釣都能成功——今天有該出地獄的魂魄,拿網子撈或是拿魚幹釣都是一樣的,重點在於呼名和死亡時間。魚竿下面拴的不是尖銳的魚鉤,而是一個手鐲大小的金環。

“獄尉,閻君派人來送信。”

“哪位閻君?”

“您那位。”

呂雉一甩魚竿,有兩個黑影緊緊的抓著金環,瑟瑟發抖的被吊了上來。丟在地上蜷成兩團怕死鬼。這樣的鬼魂再去投胎,就不會生來頑劣兇殘——有些人受完地獄刑期還是很硬氣,但那是極少數。

展開信箋一看,嗯?嫌我最近無所作為?

……

武功卓越、有鐵血之風的趙煦,在二十四歲時,到了陰間。

趙匡胤看見一個年輕人被鬼差送來,就知道是誰:“你怎麽來的這麽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