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抉 擇(第4/22頁)

議員去洗手間了,查理說:“你和他是怎麽認識的?”

“我們過去是鄰居,”你說,“還有我爸爸為他母親做過心臟手術。”

“哇,”查理說,“我這個電話連線朋友選得真不賴。我真不敢相信,他竟然願意和我們在一起!說真的,他真誠懇。他對我們說的話似乎真的很感興趣。”

你也同意。

“天啊,我原本想為參議員工作,或者在白宮工作,不過這裏也很棒。”

你們回到辦公室,議員先生打開萊特曼脫口秀。看到一半,他摘下領帶,脫掉了襯衫,只穿著一件白色打底T恤。

“不好意思,孩子們,”他說,“別看我。這裏實在太熱了。”你忽然十分慶幸查理也在這裏。你對一些女員工暗戀議員先生的事情早有耳聞,你想盡量避免落入這樣的套路。

晚上你回到宿舍,你的室友瑪利亞不在,不過這沒什麽不尋常的。她大多數時候都在女友的公寓過夜。你希望自己也有個女友的公寓可去。宿舍生活的新鮮勁早已消磨殆盡,空心水泥磚墻讓你不勝其煩,室友那張《低俗小說》的海報在墻上貼不滿五天就會掉下來;浴室拖鞋和公共浴室讓你不勝其煩,門上那塊可擦白板也擦不幹凈;東西隔三岔五就會消失讓你不勝其煩,但你又無法確定究竟是被人偷走了還是只是放錯了地方;宿舍裏的氣味讓你不勝其煩,體味、性愛、泥土、足球場、襪子、大麻、放了一個星期的比薩和泡面、發黴的毛巾、兩個學期才換一次的床單的味道。對門的男生要是再放一遍《撞進我的心》,你就真的不想活了。那是他的泡妞專用歌曲。最糟糕的是,當你在工作崗位勞累一天之後,這些事物似乎都變得格外難以忍受。

其實你並不累,你只是想傾訴這一切。你想過給媽媽打電話,但你沒有那樣做。時間不早了,再說有些事情她也不會明白。

時間不早了。

你用室友的電腦查了一下自己的郵箱。她的瀏覽器頁面停在一個博客上,博主是一個從事時尚行業的女人。最近每個人都在寫博客。你讀了一會兒,那個女人在博客裏貼出自己穿搭的照片,把照片上的頭截掉了,她在博客裏發老板的牢騷,講述她從事的行業裏最香艷的經歷。

這你也能做到。

你在床上躺下來,拿出筆記本電腦,決定開個博客。

你打算在博客裏保持匿名,因為你想要開誠布公地談論自己的經歷。你不希望這個博客影響自己未來的生活。這只是你釋放壓力的方式而已。

你寫道:

我不過是個國會眾議員手下的普通實習生。

第一天上班,我就惹上了麻煩。我偷拿了競選用品嗎?我在議員先生的選民面前發脾氣了嗎?我一手策劃了潛入水門大廈那樣的事件,又試圖瞞天過海嗎?

不,我的讀者朋友們,我違反了著裝規定。

國會實習生們是有著裝規定的,我以為自己穿的衣服符合規定,可我的大胸顯然另有想法……

這大概就是我想說的重點。倘若換作一個身材沒那麽豐滿的實習生,穿上和我一模一樣的衣服,她會惹上麻煩嗎?我猜不會。這就說明,人們對於身材有著雙重標準,國會實習生的著裝規定就是一個體現。想象中的讀者們,我對此有種糟糕的預感。

可我又能怎麽辦呢?我上大學的第一個學期胖了十公斤。難道我應該把整櫃的衣服都重買一套嗎?我有沒有告訴過你們,實習生一分錢的工資也沒有?實習的男生穿得都像技術支持部門的邋遢鬼一樣,要麽我幹脆也穿卡其褲子、牛仔布襯衫算了。

再說說別的,今天晚上我遇見了老大。你們知道《美女與野獸》裏面那個加斯頓嗎?他長得就那樣,只不過肌肉更發達。

對這個故事,我的看法始終是:“貝兒,選加斯頓吧。他其實沒那麽糟。他英俊,富有,而且他喜歡你。他的確有點兒自負,可誰不是呢?說真的,貝兒,別和野獸在一起。那家夥獨居在城堡裏,暴躁易怒,他最好的朋友是他的仆人,而且還他媽是個燭台。這都是醒目的警示標啊,親愛的。還有,我是不是忘記說了?他可是個野獸!”我這樣是不是很怪?

愛你們

J.A.C.I

你寫完了博文,又通讀了一遍。

你覺得自己很風趣。

你把光標移到“發布”按鈕上。

假如你把它存進草稿箱,等到第二天早上再決定要不要發布,翻到第35頁。

假如你選擇刪除這篇博文,翻到第37頁。

假如你選擇發布博文,翻到第38頁。

——38——

你趁自己還沒反悔,趕緊發布了博文。你點了幾次刷新,看看有沒有人評論。並沒有。你刷了牙,用了牙線,再回來時,有了一條評論——是條垃圾廣告,說“正品$$$路易·威登$$$錢包——所有高端女人都夢寐以求的東西——點擊此處”。你刪掉這條評論,又修改了垃圾信息過濾設置的選項。你笑了,又有誰會來評論你的博客呢?沒人知道你的博客。你考慮過關閉博客,但最終還是決定把它留下。下次想發牢騷的時候還可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