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2

是的,我知道,你以為自己已經閱遍世事。那是一群年輕的、奮鬥著的白人中產階級,在向你展示了他們生活中不堪的那一面之後,我還要讓你看看老一輩的、富裕的白人中產階級的不堪暗面。你或許有些失望吧。在一個令人興奮的時期,滿是富有想法和激情的年輕人,我從哈佛開始講起,卻只為了讓你看一下午的肥皂劇。對此,我很抱歉,真的。但凡我知道任何激動人心的冒險,我都會把它們寫出來,這點我向你保證。如果我在講述的過程中,想到了什麽令人激動的事,我會很樂意把它們插進來。在之前描述過的那些年裏,也發生了一些很重要的事:柏林墻建起,約翰·福斯特·杜勒斯[1]上台,還有卡斯特羅——他可是自由黨人的寵兒,直到後來,他把那些參透了他的馬基雅維利式手段的人都給槍斃了,突然就成了惡魔。此外,一位寂寂無名的參議員獲得了民主黨的提名,並拉上林登·約翰遜[2]和他一起。

有時候,我在寫這些時也會感到厭煩,就像你們讀它時一樣。當然,你們有的選擇,可我沒有。我之所以厭煩,是因為,你也知道,這一切都是真的,它確確實實發生過,它令人厭煩、痛苦,充滿了絕望。我想,如果有另一種結局,我也不會感覺這麽糟。當然,我不知道結局,因為我還活著。如果我不是活在這無以慰藉的孤獨中,或許,我對事情的看法會不一樣吧。那是一個無解的問題。我的意思是,你可以在大街上朝一個陌生人走過去,說:“我的孤獨無以慰藉。”他可能會把你帶回家,介紹他的家人給你認識,然後留你下來吃晚飯。可是,那並沒有用。因為孤獨並非渴望陪伴,而是渴望友善。友善是指人們能看到你的本性,那就意味著他們要有足夠的智慧、敏銳和耐心,還意味著他們能接受你,因為我們看不到我們不能接受的東西,我們抹殺它,我們迅速把它塞進裝著陳規陋習的盒子裏。我們不會去看那些可能動搖我們精心建立起來的精神秩序的東西。我尊重這種希望靈魂不被打擾的願望。對於人類來說,習慣是一件好事。比如,你可曾花幾天時間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旅行?你早上醒來,忐忑不安,每天你都要找牙刷,因為你不知道昨晚把它放哪兒了,你還得回憶一下自己是不是把梳子和毛刷拿出來了。每天早上,你都要決定去哪兒吃羊角面包、喝咖啡、喝卡布奇諾,或者喝卡瓦汁。你甚至得想,該用哪一種語言。我從意大利去法國,就說了兩個星期的“si[3]”,從法國去西班牙又說了兩個星期的“oui[4]”。那還是很容易說對的詞。因為你沒有這種習慣,所以你要花很大的力氣去度過每一天,這樣一來,你的精力就所剩無幾了。你見遊客們眼神呆滯地望著幾個教堂,還一邊在旅行指南上查找它們屬於哪個城市。你每天到達一座新的城市,都得花一兩個小時尋找一家價廉物美的旅館,你的整個人生都會處於維持生活的狀態。

這下,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嗎?每個你新認識並且真正接受的人,都或多或少會打擾你的靈魂。你得變著法讓他適應。像我這樣的人,別人會怎麽看我——我也不知道。中年主婦、激進的女權主義者、好女人,抑或瘋女人,我真的不知道。可是,她們看不到我的本性。所以,我很孤獨。我想,或許連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本性是什麽。你需要通過外界的反饋,才能看清自己。有時候,當我情緒非常低落時,就會想起彼得·斯捷潘諾維奇[5]的話:“你不得不愛上帝,因為他是你唯一可以永遠去愛的人。”這句話對我意義深遠,每當我念起它,就會熱淚盈眶。我從沒聽別人說過這句話。但我不相信上帝,即便相信,我也無法愛他/她/它。我無法愛上一個我認為創造了這個世界的人。

哦,上帝(比喻地說)。人們應對孤獨的辦法,就是把自己放進比自己大的外物裏,放進某個框架或目的裏。可是,這些大的外物——我說不清是什麽——對我來說,沒有諾姆對米拉或布利斯對阿黛爾說的那些話重要。比如說,你真的關心1066[6]嗎?瓦爾會叫道,那多重要啊,可我的學生們並不關心1066。他們甚至不關心“二戰”或者大屠殺。他們甚至不知道珍·亞瑟[7]。對於他們來說,貓王只是那奇怪而與他們無關的過去的一部分。你或許會說,不,重要的往往是小事。可是,當你忙於應付諸多無關緊要的生活細節,你又如何能看清事情的全貌呢?當你回望人生的時候,能否指著某個地方(就像地圖上的十字路口,或學者在研究莎士比亞時遇到的難題)說:“是這兒!一切就是從這兒開始改變的,就是這個細節把所有的事情聯系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