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巴黎

阿瑟決定再次前往巴黎。

說服蘭波太太放他走對他來說不是什麽難事,更何況還有魏爾倫的信。蘭波太太沒法拒絕這個最喜歡的孩子,只能同意。但為了讓他盡快回家,她沒給他多少錢,只給了100法郎。

如果他能忍受一天1法郎的生活水平,倒是能用上3個月;但阿瑟這孩子,壓根就不知道什麽叫“賺錢不容易”,他在家裏的小店打工,並不是每天都去,對於這份工作其實只當成玩耍一樣,沒有認真對待過。

他很高興可以再次去巴黎,但對自己在巴黎要怎麽生活下去完全沒有概念。簡言之,這就是一個被母親照顧的很好、生活自理能力十分低下的少年。

維塔麗不準備打擊他的積極性,只是告訴他,可以給他200法郎,如果魏爾倫幫他支付旅館費用,300法郎足夠他在巴黎過上一個月,還能過得很不錯。

“一天只花5法郎,留5法郎應付突發事件。”她教他怎麽計劃用錢,“魏爾倫肯定不會讓你餓肚子,你見了他就告訴他,請他幫你找一間環境好一點的旅館,或是按周付租金的小公寓,如果他邀請你住在他家裏,別去。”

維塔麗感覺自己是個老母親的心態了。“你得記住,別人家裏可不那麽好住,你想想蘭波上尉,我們住在父親家裏都會被人嫌棄,你跟魏爾倫還沒有熟悉到可以住在他家裏呢。”

阿瑟想了想,確實,“寄人籬下”的真正滋味他從來沒有嘗過,但可想而知的不會很愉快。做人嘛,快樂比較重要。

即將“海闊憑魚躍”的快樂填滿了他的胸口,他激情澎湃的又創作了一首長詩,題名為《醉舟》。

“……此時天光驟然染紅了碧波,

照徹迷狂與舒緩的節奏,

比酒精更烈,比豎琴更遼闊,

那愛情的苦水在洶湧奔流!

*

我了解溢彩流光的雲天,了解碧浪、

湍流與龍卷風;我了解暗夜,

了解鴿群般遊蕩的霞光,

我曾見過人們幻想中的一切!

……

而我,一葉迷失的輕舟陷入了雜草叢生的海灣,

又被風暴卷入一片無鳥的天湖,

我的炮艦和漢薩帆船

已不再打撈水中沉醉的屍骨;

……

披著新月形的電光,我疾速奔流,

如瘋狂的踏板,由黑色的海馬護送,

天空像一只燃燒的漏鬥,

當七月用亂棍擊潰天青石的蒼穹。

……”

*

這首長詩是一篇流光溢彩的傑作,充分表現出阿瑟的天賦,但蘭波家幾乎沒人能看懂。維塔麗也只是知道這首詩“非常棒”,可到底好在哪裏,她說不清楚。

這是一種難以說明的“意境”,阿瑟花了很長時間為妹妹解釋他的“通靈人”的理念。他認為“通靈人Voyant”應該洞察人心,而詩人做為“通靈人”,應該具有傑出的“通感”,讓自己沉浸在一種“通靈”的狀態中,洞悉宇宙的奧秘,才能寫出優美的詩句,抒發自己的情感;

詩人是“先知”、是“盜火者”——“他必須讓人感覺到,觸摸到,臨聆聽到他的創造……”,“立意作詩人的人,首先必須研究的是對他自身的全面認識,他應該探尋他的靈魂,審視它,考驗它,認識它。”

這是他的“創作理念”,也可以看做是他的“哲學思想”。

在這方面,他的思想深度遠超他的同齡人,根本不像一個還沒有到17歲的少年。

*

阿瑟等不及在家待到下個月,9月的最後一周,興高采烈的登上了前往巴黎的火車。

蘭波太太第二天下午收到阿瑟的信,說他到了巴黎,一切都很好,不必擔心,等等。

給維塔麗的信裏說,見到了魏爾倫,覺得他除了有點禿頂之外,其他還好啦。魏爾倫熱情邀請他住在他家裏——他妻子家裏,他妻子是個漂亮姑娘,叫瑪蒂爾德,才16歲,但就快生孩子了。

維塔麗當晚就給他寫了回信,“親愛的阿瑟:在魏爾倫妻子家住幾天是可以,但不要做令人討厭的客人。不管在哪兒,還是住不會被人約束的地方比較愉快。你不該受到約束,當然,前提是你要遵守法律。另外,你在巴黎要是寫了新詩,希望你及時抄寫副本,寄給我。”

阿瑟幾天後才回信,“我的好妹妹:住在魏爾倫家沒有你想的那麽糟糕,他家過得很舒服,每個房間都有煤油燈!吃的也不錯,甚至比餐廳裏20法郎的菜還要好!我在巴黎認識了一些人,有些還不錯,但另外一些可不怎麽樣!”他沒有具體提到他在巴黎都遇到了什麽事情。

維塔麗心想,阿瑟真可憐,不知道真正的美食到底什麽價格,也沒吃過。

阿瑟每周都會寫信回來,即使不是給母親寫信,也會給維塔麗寫信,將他的新詩都抄寫下來,寄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