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三場 束河

她覺得她是西洋電影裏的人,有著悲劇的眼睛,喜劇的嘴。

——張愛玲

王若薇不準別人叫她王若薇。連小薇都不可以,算命的說她是孤獨命,得換個名字。她查了一天的字典,為自己取了一個新的名字,叫,束河。她覺得這名字像是一個靈魂落到了一具將死的肉體裏,翌日醒來,躺在床上,有一種初生嬰兒般的新鮮感,用一雙好奇的眼打量四周,頭從左邊,轉到右邊,迎著光的方向,一切都是嶄新的模樣。

她似乎在哪裏聽過這名字,就像一個人遇到另一個人總覺得在哪裏見過,有一種似曾相識的親近感,張著嘴半天,望著對方笑,不一會兒又釋然,承認那熟悉不過是來自磁場的引力。

後來,宋熙正告訴她,束河,是—個地名。

束河決定去工作,她已經好幾年沒有工作,她把她所有的時間都放到了顔子樂的身上,現在離開他,像整個人被抽空,總得什麽來填滿。除了工作,別無他法,她確定她在短時間內無法愛上任何人,像一間正午十二點才退出來的房間,總得有一位穿著白色制服的服務生到來的日子裏心灰意懶,吧自己關在衣櫃裏聽悲傷的歌曲。衣櫃裏的衣服都被她胡亂地堆放在床底,反正是“女為悅己者容”,她狠心再不打扮自己,簡直像個野人,父母膽戰心驚地看著她的一舉一動,生怕她做出什麽傻事來。若是傷著自己還好,要是傷著了別人,那理償金他們都賠不起。他們家的經濟狀況是每況愈下,祖上三代的積蓄都被花得差不多,就只等她嫁個好人家。偏她又這樣倒憨不癡的,出東門往西走,是個糊塗東西。其實是他們多慮了。她不過是穿得粗糙了些。她同顏子樂分手的那天,把衣服從衣櫃裏扔出來,用牙齒撕咬了半天,又下不了狠手,都是花錢買的,壞了可惜了。末了用腳把它們踢到床底下,眼不見心不煩,再也沒有力氣把它們放回衣櫃裏,整理又得費心思。往後,她想要哪一件衣服,就撅著屁股鉆到床底下去找,有時候找出來的不是她要的那件,就坐在床邊喘著氣,將就著往身上一套,實在是有點摸獎的意思。頭等獎是紅配黑,末等獎是紅配綠,概率對等,所以在別人看來,她時常處在半醒半瘋狀態,站在公車站台上,手插在衣究裏,踮著腳望向別處,於清輝之中目光矍矍、於顛躓之中意志彌堅,旁邊人看了都覺得她是印在明信片上的人,應該寄向什麽地方,背面寫著漂亮的字,蓋著淡藍色的郵截。

她在網上投簡歷,只收到一封回復,一家傳媒公司,職位是總監助理,這工作與她的專業完全不對口,她在英國學的是電子商務,也就是網上買賣,可有可無的一門技術,開個淘寶店就相當於是自學成材,所以她的處境也是十分的尷尬,朋友常在背後笑話嫁是“海龜”變“海帶”,她也是知道一點的,總不可能明裏去反駁,更顯得此地無銀三百兩,以前有顏子樂當借口還好,現在連個借口也沒了,就越發地不見朋友了。

復試的那天,她一個人在電梯裏,電梯門反映著她,她的臉紅得有些不像話,應該是胭脂抹多了。久不化妝,下手沒了輕重。又加上點雀斑,像個鄉下來的姑娘,配著紅色的連衣裙,整個人都透著惡俗的喜慶。不該穿紅色的,顯得有點不正經,但她從床下就找出了這件來,幸好不是黃色,不然不吉利,這事該黃了。她是一個在細微的事情上極迷信的人,比如不能把筷子豎著插到碗裏,或是不能用紅筆寫名字。

成都離藏區近,藏族文化盛行,她也趕時髦跟著信起佛教來,不過也只是臨時抱佛腳,不到大事臨頭,是不會想起念經的,手腕上纏了幾圈紫色琉璃佛珠,就以為找到了庇護,遇人,還煞有介事地挽起袖子給別人看,好像有信仰的人品格都更髙尚似的。

她身子往前湊,把電梯門當鏡子,用手心去揩掉胭脂,卻把臉揉得更紅。門突然打開,一個人走進來與她撞個正著,胸前的紐扣差點劃傷她的眼睛。她踉蹌地往後退了一步,他連忙舉起兩只手來,說:“Sorry.”她揉著眼,把眼線揉得花花的,像被人給打了一拳。他埋下頭來看她,問:“沒事吧?很疼麽?”她睜著一只眼看他,見他生得眉清目楚,是個漂亮青年,氣也就消了一半,只輕輕地道了聲“沒事”。他想摁電梯,見十七層的燈是亮著的,就縮回了手,搭訕道:“你去華夏傳媒。”束河“嗯”了一聲,蚊子似的,那男子便也不再說話了。

出電梯一前一後地走,束河走在前面,有些故意的,免得讓他以為她是在跟著他,結果到了門口,卻發現要刷卡進,很窘地望向他。他從褲包裏摸出一張卡來,安慰似的說:“刷卡就是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