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第2/3頁)

他停頓了片刻,果然開口道:“縣主請借一步說話。”

我站著沒動,邵東亭又說:“我若說虞相是我堂叔,我與他系出同宗,不希望他有事,縣主定然不信。單論永王余黨這一條,這回正好又被提起來,我想趁此機會翻出舊案為我祖上平反,虞相也可借此脫罪,我們的目的是一致的。”

我瞧著他除了心裏對我有些輕蔑藐視,倒沒有別的壞心思,便跟他走到近旁的僻靜處敘談。

“縣主可知虞相現在有哪些罪名?”邵東亭道,“太師與太尉向來不對盤,當初一個支持三皇子,一個站今上陛下,如今竟也能為了對付虞相統一陣線。他二人分別上奏,羅列了虞相罪狀二十余條。其一,未經朝議、中書門下批示,擅自挪用國庫錢帛,去向不清,中飽私囊動搖國本;其二,因其一之故,兗州水患時國庫空虛,未能及時賑災放款,致使災民嘩變揭竿而起,官逼民反禍亂江山;其三,其父為永王舊部,頑固不肯認罪,受刑致殘,對朝廷懷怨已久,其心可誅;其四,利用宰相職權之便,為奸商黑道提供庇護,例如他批示采購的石料,采石場並無官府許可,憑宰相手書越過漕運監管,不僅暗中錢權交易,所築河堤質量更是毫無保障;此類罪狀不一而足,還有十多條。高太尉則上書反對新法,稱自去歲試行以來,京畿已出現多起抗稅械鬥事件,死傷甚重,百姓為之所苦,實乃有違祖制、動搖人心、魚肉鄉民之惡法,不廢不足以平民憤,禍首不殺不足以慰亡魂也。”

是百姓為之所苦,還是太尉為之所苦?房太尉家的人丁開支,恐怕不輸我家,小周娘子的苦惱也是房夫人的苦惱,太尉日子不好過吧?

“總之,這件事說白了就是,虞相推行新法搶了太多人的飯碗,不巧在河工上急於求成出了紕漏,被人抓住把柄大做文章想一舉置他於死地,而先前支持他的陛下現在不支持了而已。”邵東亭總結道,“下官說話不太好聽,縣主莫怪我直言。”

他說話確實不好聽,但實話大多是不那麽順耳樂見的。

“所以縣主知道要想救虞相,該從哪些地方入手了嗎?”

我望著他說:“願聞其詳。”

“第一種,也是根源上的,廢除新法化解恩怨,安撫平息太師太尉一眾人等的怨氣,彌補其損失。”

這肯定不行,那虞重銳這些年做的事不就全白費了?信王也不會答應。別說我們辦不到,就算辦得到,恩怨已經種下,哪有那麽容易化幹戈為玉帛。就像祖父,哪怕虞重銳向他卑躬屈膝磕頭求饒,他也不會願意與他握手言和。至於彌補損失,更是無稽之談。

“第二種,就是晏少卿等人在做的,針對所列罪狀,逐一反駁,洗刷減輕罪責。下官能做的也在此列。”

這條聽起來很正確,但被動防守收效甚微。太師此時發難,自是有充足的證據和把握,駁斥反證最多也只能減輕,不能完全脫罪。駁倒了一條,還會有更多的條目。連三叔公都說,為官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要想找別人的行事紕漏,總能找得到。

“第三種,爭取新帝陛下的支持。”

我低下頭不說話了。

“這點聽著容易,實際卻是最難的。新法是先帝所行,新帝陛下是何態度尚不明朗。新帝甫登基,監國也只半年,根基未穩,政令綏靖溫和,此時定不希望朝政動蕩。若殺一人便可收買平復人心,這筆買賣劃算得很。”邵東亭勾起一抹輕蔑的笑意,“不過,縣主或許可以去試一試。”

他們都小看了信王,覺得他藏拙示弱、圓融優柔,還會兒女情長公私不分。但我知道,息事寧人、懷柔安撫絕不是信王的作風,他有比先帝更強烈的野心抱負,這才是我能抓住的契機。

我現在終於明白,臨別之前他為什麽對我說,“如果瑤妹妹改變主意了,記得回來找我”。他甚至問都沒問我出了宮打算去哪裏,因為他知道,我很快就會回去,跪在他腳下求他留下我。

邵東亭告辭而去,我等到申正時分,晏少卿從城外回來,垂頭喪氣一無所獲,看到我像見了救命稻草一般:“齊瑤姑娘……縣主,你來了就好了!明日你有沒有空?陪我去一趟永興渠碼頭吧!那些人明顯心裏有鬼串套說辭,可惜我也找不到證據……你去一定能發現有用的線索!”

一會兒他又皺眉喟嘆:“重銳做事確實太激進,只求效果不循章法,我說過他好多次都不聽,才叫人抓著漏洞死摳不放。”

我對他說:“效率與章法難以兼得,若事事循規蹈矩,很多事就做不成了。”

“說得也是。”晏少卿嘆氣道,“我去查了才知道,河堤所用的石料,確實有三分之一都是沒有開山許可的散戶黑戶所供。當時連月下雨河水暴漲,只能加緊修築河堤。洛陽周圍的采石場,大多掌握在京城貴戚或其親眷朋黨手中,價格高昂,又借著下雨停工擡價,國庫預算有限,供應嚴重不足。重銳就收了黑石場的石料來應急,價格也壓得很低。手續是不齊全,但這些采石散戶冒雨勞作,就賺個辛苦錢,還保住了黃河大堤讓京畿免遭水患,至少也算功過相抵吧?我查到了其中幾家的賬本,別說中飽私囊了,這生意你求我去幹我都不願意!但是漕運那邊有些記錄找不到了,明日你陪我去,只要把這段補上,前後呼應閉合成鏈,這證據就算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