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7章 得道者多助

如果有兩方人馬要對戰,那麽必須要有足夠的利益來做支撐。

要是沒有什麽大利益,根本不可能有什麽曠日持久的大戰。

這一次雙方陣營這麽激烈的對戰,在米國已經很久沒有見過了。

有位名人曾經說過,人們最喜歡做的事情有兩件。

第一件是捧起一位英雄。

第二件是把這個英雄給毀掉。

人性就是如此。

現在的雙方陣營便恰好是這樣的立場。

那些想要把沈歡給毀掉,從而吃到流量和關注度的最大的蛋糕。

NBA和沈歡這一方的粉絲們,就是想要保護這位英雄。

無論是為了自己的利益,還是各種喜歡,都必須要拼命去保全沈歡。

無論打什麽樣的戰爭,實際上核心就是在打錢。

米國爸爸為什麽能打得別人屁滾尿流?

不就是靠錢砸的嗎?

我人都不用派過去,直接用軍艦和飛機轟炸就行了,一路平鋪的炸過去,你再多的坦克火炮和軍隊,都完全沒有用,全都是靶子!

在商場上同樣是如此。

迪斯尼爸爸哪次收購不是靠著錢開路的?

幾十億、幾百億美金的甩出去,不但是能買到星球大戰IP,買到漫威公司,甚至連20世紀福克斯都能買到手。

要不是還有一個奈飛來和迪斯尼爸爸抗衡,恐怕以後的米國超級娛樂集團,就只有他們一家了。

同理可證,在媒體方面,同樣比賽的是砸錢。

你砸錢得多,自然各種各樣的新聞就多,就能覆蓋更多的人群。

你沒錢,新聞只能在那麽一點點地方刊登,而且很容易就被別人的新聞淹沒了。

其實想要靠毀掉沈歡而獲利的那些媒體公司,並不是沒有錢。

他們不少也是行業的老手,知道怎麽用最合理的價錢來獲得最多的新聞版面。

哪怕是遇到了NBA和他們的商業夥伴,他們也絕對不是毫無還手之力。

最多也就是37開,他們占據3成,已經可以獲得意想之中的收獲了。

可是他們這一次卻算漏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敵人。

那便是沈歡的贊助商們。

麥當勞。

巴寶莉。

寶馬公司。

阿迪達斯。

百事可樂。

VISA公司。

這些無不是全世界出名的大公司,最重要的是,他們每年砸到媒體上面的廣告費用,加起來都是好幾百億美金的規模!

米國現在一年的所有電視廣告費用,也不過是700億美金上下而已。

這些公司都是米國各大電視台、報刊雜志、網絡媒體的大金主。

如今有人要毀掉他們最重要的搖錢樹,你說這些公司會不會發飆?

當年有人要毀掉喬老板,說要爆他的許多黑料,耐克一家公司就砸錢擺平了。

喬老板最後幾乎能無任何黑料的封神,耐克付出的代價絕對是難以想象的。

如今我們這麽多公司,要是還讓敵人得逞了,那豈不是太丟臉了?

於是,在簡單的電話會議之後,六大公司便紛紛的開始發力。

他們打電話給了自己所有的廣告合作商,警告他們哪怕不去為沈歡呐喊助威,也絕對不能去附和抹黑沈歡,不然以後的廣告一分錢都沒有了。

對於廣告公司,對於各大電視台,對於各大報刊雜志,這些品牌廣告商,絕對就是爸爸的存在。

爸爸都說話了,你說他們敢不敢不聽話?

肯定不敢!

商業社會就是這麽的現實。

所以這些廣告媒體們不但沒有去推波助瀾的摧毀英雄,反而是力所能及的去幫忙沈歡。

如此一來,保護英雄的這一方簡直是如虎添翼,而毀掉英雄的一派則是直接受到了300噸的暴擊。

此消彼長之下,都用不了什麽三五天,敵人一天就直接被擊潰了。

越來越多的人在接受采訪時都表示,自己相信沈歡是無辜的,而沈歡在那時候做的一切,都應該值得表揚!

雖然沈歡也有打人的意圖,但出發點是為了正義,那就沒有問題。

更別說無論從哪點來看,沈歡都沒有動手嘛。

那些相信了抹黑報道的人們,也只是在一個很小的角落裏面掙紮,根本入不了主流的媒體和輿論之中。

第三天的一大早,警方也跑了過來湊熱鬧。

他們召開了新聞發布會,並且迎來了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記者們參加——一共有700多個記者參加。

因為人數太多,發布會不得不直接移出警局,在空地上舉行。

米國警方做事情還是比較靠譜的。

通過一天多的審訊和資料搜集,他們已經得出了結論,不然不敢在全世界面前丟人。

他們一共宣布了五個事情。

第一,男子的確有搶奪小男孩球鞋的行為,而沈歡是去要求他還給小男孩的,並沒有任何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