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6章 罵戰

人們驚奇的發現,這麽十幾個小時的新聞,是前所未有的熱鬧。

無論他們是在電視上,還是網絡上,都能看到昨晚關於“沈歡和球迷起沖突”的新聞。

看得多了,討論自然就多。

於是包括學生們在內,都討論起了這個事兒。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

只要有人的地方,那麽就不可能只有一種意見。

針對沈歡的新聞,首先就分為了兩大陣營。

首先對沈歡發動攻擊的,自然是那些黑媒體們,或者說是一些想要迅速博出位,靠著花邊新聞、爆炸新聞來吸引關注的媒體。

“天哪,我不知道為什麽會發生這麽一幕!當沈歡指揮一群人去毆打可憐的球迷時,難道他還算一個人嗎?”

“勁爆消息!沈歡殘忍成性,竟然暴打球迷!”

“為什麽沈歡敢這麽肆無忌憚的傷人?而且是屢屢都犯罪?難道NBA不該檢討一番嗎?”

“太過分了!你們看看人都被打成什麽樣子了?都差點死了!這樣的暴徒,一定要嚴懲!”

“看到了這一幕,我徹底的驚呆了!也流下了淚水!這是什麽世道?看球賽還能被人打,還打得那麽厲害?NBA是一個搏擊場嗎?”

“真惡心!我們不能因為沈歡是明星就放縱他!我們應該譴責他!讓法律來審判他!他絕對不能淩駕於普通人之上!”

“……”

他們通常都不會說出全部的內容,而是最會斷章取義。

比如說,最多的就是發出拍到的沈歡冷漠的盯著那個男子的照片,然後卻沒有中間的內容,只有男子被擡在擔架上送到醫院的照片。

而與此同時,和他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沈歡在科比等人和保鏢的護送之下,順利的離開的場景。

如此的一個反差,自然就會讓人莫名其妙的有種正義感。

難道是沈歡打了男子,但卻因為身份不一樣,所以連警察局都沒有去,直接就回家了?

而那個男子卻只能可憐的去搶救?

這未免太過分了!太冷漠了吧!?

沒有人能淩駕於法律之上,哪怕是沈歡都不行!

有著這樣想法的人,立刻就通過各種渠道表達了自己的不滿。

一個兩個三五個……轉而就變成了成千上萬個,幾千萬個,紛紛要求徹查事實,還受傷者一個公道!

……

斷章取義的小人是肯定不會占據社會的主流的。

就跟它們之中絕對不會有大媒體一樣。

這樣可是會被告得傾家蕩產,臉面盡失的。

作為反擊的力量,第一大陣營屬於是沈歡傳統的合作夥伴,或者說是沈歡傳統粉絲的聚集地。

前者講的是NBA的倌方合作媒體,ESPN、TNT、ABC、CBS等等,另外還有買了湖人隊20年播出權的時代華納集團。

這些娛樂傳媒巨頭們,當然希望有沈歡在的NBA會越來越興旺發達,他們就能獲得越來越多的利益。

反之如果你把沈歡給搞臭了,那麽他們的利益損失起碼是好幾億甚至超過幾十億美金的。

斷人財路,猶如殺人父母。

這在米國是尤其的不能忍。

所以,他們從昨晚就開始了情景重現,是從頭到尾的全部播出的那一種,也是從各個方面解說沈歡行為的正確性和英雄主義。

是的。

他們把沈歡定義為一個英雄。

米國人乃至全世界的人,都是喜歡英雄的。

尤其是北美,他們最崇拜個人主義的英雄們。

比如施瓦辛格和史泰龍主演的電影,都是這樣的,所以他們才是好萊塢數一數二的超級明星。

這些評論和新聞,還要稍微講究一點,但NBA本身的這些巨星們和解說員們,就不用那麽講究了。

他們向來是愛憎分明,敢於說話。

這些人自己都有著幾十萬、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推特和臉書粉絲,一發評論立刻能引發無數人的點贊和轉發的那一種。

“我們從行為上來分析,沈歡雖然稍微有點過激,但是他是一個善良的人,也是一個好人,這個事情錯不在他。”——ESPN王牌解說員肯尼史密斯。

“老天爺,沈歡這樣的行為都要被指責?你們瘋了嗎?如果是我站在那裏,我一定讓他見識到什麽叫做巴克利爵士的憤怒!”——TNT解說員、前NBA巨星巴克利。

“嗨,那些說沈歡壞話的人,你們不要被我碰到,不然我們就上摔跤場去決鬥吧!敢汙蔑本鯊的最佳搭档,你們不但沒有臉,甚至連心都沒有了!”——奧尼爾。

“胡說八道!聳人聽聞!沈歡的這場比賽,我就在場邊,也看到了事情的起末,沈歡根本就沒動手好不好?你們不相信警方,不相信NBA倌方,信什麽八卦媒體,瘋了吧?”——籃球之神喬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