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08】(第3/4頁)

況雲央。

後來,這頭的聲響漸漸散了,人聲熄了,馱馬被拉走了,土匪們圍聚在不遠處,挨個開箱檢視戰利品,不時發出興奮的叫好聲,這頭只余火燒車架的蓽撥聲。

雨也小了,一絲一絲地沒入殘火,被哧啦一聲燙成輕煙。

黃同勝做了這一晚最勇敢的一件事兒:他抱著小雲央,偷偷爬上了坡。

他看到屍首橫七豎八散了一地,可以預見,過不了多久,野獸就會循著血腥味找過來,把他們一具一具拖走,他找到了那個女人,她面朝下趴伏在泥地上,頸邊綻開觸目驚心的傷口,白色的衫卦業已被血染成黑紅。

她必定是死了,黃同勝哆嗦著,身體抖得更厲害了,而小雲央,哇的一聲大哭起來。

黃同勝怕被土匪聽到,趕緊掩住了雲央的嘴,但沒想的是,這哭聲驚動了那個女人。

她還沒死,用盡最後的力氣仰起臉,滿是泥沙和血汙的嘴唇慢慢翕動著,像是要說話。

黃同勝趕緊跪下身子,湊過去聽。

她好像在說:“箱子,房子。”

聲音像幾根虛晃的絲,說一次,就斷兩三根,再說一次,又斷兩三根,末了斷完,再也沒了聲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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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同勝收養了況雲央,那之後發生的事,跟孟千姿先前猜測的差不多:又一次接活時,他在長沙附近撞上了日本鬼子,這才知道,鬼子要比長毛鬼兇狠得多。

中槍受傷之後,他借著這個機會上了岸,改名況同勝。

他沒有忘記那女人臨死時說的話,猜測著是不是況家在老家埋了什麽重要的箱子,好在況家一路逃難,人多聲勢大,並不難沿途往回打聽——況家住婁底,傳說中蚩尤的故鄉。

但他們逃難時,已經把家宅賣給了鄉裏的大戶造洋房,那架勢,應該短時間內不會再回來了,怎麽會把重要的箱子埋在房子底下呢?

再說了,人都死了,留下箱子,不管裝了金還是裝了銀,又有什麽意義呢?

況同勝一聲長嘆,不再糾結什麽房子箱子,帶著小雲央離開了湘西,外出謀生,一路輾轉,最後下了南洋。

也該他運氣好,在異國他鄉,從做皮貨買賣開始,繼而做鞋子、做零售,竟也積累下萬貫家資,被當地華人稱為零售大王。

然而況同勝過得並不快活,日本鬼子那一梭子槍,打傷了他的子孫根,這輩子,沒法得享男歡女愛,也再也不能傳宗接代。

不能就不能吧,他認了命,覺得這輩子、這條命和愛,也就奉獻給兩個女人了。

一個是況雲央的母親,那個死在土匪刀下、他連名字都不知道的女人,有時候,他會牽強地覺得,是自己害了她:那個下午,他一直想讓她“遭點災”,以便自己配得上她,然後,她就出事了,會不會是自己克的呢?

這個女人只跟他說過寥寥幾句話,那句“你別怕”,和那個纖瘦的、奔向土匪去拼命的身影,足以讓他記一輩子,也足以正大光明地安置他的愛慕。

另一個就是況雲央了,她的相貌和母親極像,有時候,況同勝看著她,會分不清站在面前的到底是況雲央,還是那個穿白色衫卦玻璃絲襪的女人,他看著她長大,他受一切的苦,不願讓她遭一點罪,他和雲央父女相稱,但他自己知道,對雲央的情感之復雜,很難說得清楚。

但又能怎麽樣呢,他是老式的、傳統的、湘西鄉下男人,有些念頭,哪怕只冒個頭,他都覺得肮臟齷齪,該下十八層地獄,叫油鍋炸。

就當是女兒好了,他高高興興地,接受了她的愛人,風光送她出嫁。

這個時候,他已經定居南洋二十年了,湘西的風月,趕屍的日月星,殺戮夜的提燈畫子,還有土匪的響哨,都離他太遠了。

他唯一的心願,就是況雲央一生平安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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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雲央三十二歲那年,突發怪病。

她的皮膚會自行裂開,從指甲大的傷口一路撕裂,血在傷口邊緣處不斷噴濺,像火山口永不停止躍動的巖漿,哪怕包上了繃帶,都能看到繃帶下血液的不斷撞頂。

況同勝遍請名醫,均告束手。

她那個在婚禮上宣誓無論健康還是疾病都不離不棄的丈夫,在她生病後不久,便連見她都不願意見了,口口聲聲說自己也沒辦法,她那樣子太可怕了,他見了會做噩夢的。

況雲央忍受不了這痛苦和連帶而來的打擊,跳樓自盡,死前留下遺書,請況同勝照顧自己的女兒鳳景。

況同勝揉碎了一顆心,老淚縱橫,但老命還得留著,為這況家第三代的女兒。

他覺得那個沒擔待的男人不配給鳳景冠姓,所以給孫女轉回況姓,況鳳景。

那時候,他還以為,況雲央的病,是個意外,是幾率極小的罕見病,是命中有此一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