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7章 私心的愛(第2/4頁)

【你是個完全的好人。】

【算不上。我殺的人和救過的人一樣多。】

【但是你沒有為自己的私憤殺過一個人。你是天帝、你是總理、你是將軍,你也是不得不殺人的。】

【雖不是為泄私憤,但殺人就是殺人。功業建立在屍骨上,換個角度看,我不是用人命累成我的地位嗎?當然,為國征戰那些業孽由國運分擔了去,我不用擔業孽,而國許以我盛名地位和功德,這麽算來比泄私憤殺人可是流氓多了。】

【我總狹窄了,一輩子竟然沒有穿透‘家門’二字,我如果早不掛懷自己卑賤的‘家門’,我雖然沒有你的閱歷,我在社會上也是有能為的。通過你,我看明白了,別人雖然不會給我,但是自己做出的成績別人卻也難以拿走。】

【正是如此。所以將來我走後,你可以獨自走好自己的人生了。】

【你不明白,我並不希望你走,我並不希望自己面對那些事,我早就厭倦了。】

【以後會不一樣的。】

【我一出生,親生父母棄我,養父母雖然養大我,但也給了我最大的人生障礙,成年後也不親近。而身邊人我再努力融入遷就卻也無一人知心,接著是丈夫棄我,婆婆虐我,最後……兒子殺我。人人於我皆是苦,這一生,我已經累了。本來死後我能盡快忘記這一切,沒有想到父母有那一出,我只得和你一起重來。而我唯一的掛念是本來了斷了的事,養父母又付出大代價橫生枝節,我不能受他們這個恩。】

【且不說能不能你自己頂,但是就算可以,這個代價會不會太大了。】

【人生本來赤條條的來,赤條條的走,了無牽掛。你不用勸我,你的初心是‘回家’,那你明白我的初心嗎?是……曾經真想徹底拋下我養父母的家,我終做不出那樣天打雷劈的事來,可是我想過。】

【人非聖賢,想過不是罪,法不誅心。】

【當你能那樣親近他們時,其實……我並不感動,我是真的不喜歡養父母。】

【因為我沒有經歷過你所經歷的,所以能輕松上陣。那些事上,任何局外人都沒有資格來評價你沒有犯法的事。悲劇有時僅僅是悲劇,可世人愚蠢,總是喜歡找一個人來為悲劇負責。踏著別人的屍骨,他們的心靈就高貴了,他們不喜歡見到的悲劇讓他們感受到了自己道德人品的升華。其實關他們狗屁的事!】

原主聽到經理人這話,雙眼都散發出神采,這是她所遇上的唯一給她說一句公道話的人,她雖然強大無比,還當過天帝,可是她的心還是理解人間掙紮的凡人的無奈的。

原主不禁第一次和人說起自己的最深處的感受:【他們雖然也想當好我的父母,可是他們確實也是伴隨我一生的陰影。從小的時候因為他們,我得到的不公待遇和心理傷害,到他們偷偷來羊城看我卻出車禍送到醫院——那對我用盡吃奶的力氣打開的職場局面和咬緊牙關維持的婚姻家庭是瞬間爆炸的毀滅。甚至後來認識我的人知道我兒子不認我都能給我套上是因為我不認他們的報應這種道德刑罰——可我沒有不認不養他們。他們給我活命的機會,但是帶給我的全是痛苦。他們不是故意的,我小時候被他們養活,可是我一生都因他們的存在而磨死,死後還有汙名。】

經理人沉默了許久,說:【堅持下去,總能守得雲開的。】

原主嘆道:【沒有死過也就罷了,死過一欠我就不想自己獨自去面對那些人、那些事了。我們都是世俗人間的凡人,你想一下,錢雲帆能接受我是完全的孤兒,而不能接受我有這樣的父母。人間有愛,可你也不能因為自己是高高在上的天帝陛下而和光同塵,人間自有無法改變的現實,比我涼薄的人多,人間也有黑暗。我沒有別人說的那麽惡,卻也不像你成竹在胸,我經過這一生,已無法做到愛他們了,你一走,我不知道如何做。但是欠下的,我一定要還,我沒有來生也罷,若有來生,來生不復見。】

經理人理解了,她說她死過一次了,本來就是一切恩怨都消,也不想和養父母有瓜葛了。那對養父母是愛女兒,但是就像當初她見到他們時,他們也承認的一樣,他們沒有孩子想要一個女兒,他們不是不知道自己夫妻的情況,可還是想要天倫之樂。

這是出於愛孩子還是人性心理上的欲求呢?

他們是那樣的弱勢群體,也有享天倫的權利,有時候旁觀者也會想到這一點而同情他們,但是所有人忽略掉那個孩子的選擇權利。那個孩子人生起點因為他們要享受天倫的權利就被定到底了,將來的人生還要背上這樣的負擔。

像原主人生事實說明的一樣,她如果是福利院出來的,錢雲帆還接受,有他們這個負擔就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