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此心安處(第3/6頁)

趙一玫脫力,手中的筷子掉到地上。她彎下腰準備撿起來,沈釗卻遞過來一雙新的。趙一玫茫然地看著沈釗,卻沒有伸手去接。

沈釗笑了笑:“你們倆都太倔強,鋒芒太露,在一起必定相互傷害。這些年來發生的事也證明了這一點,不是嗎?”

“我……”趙一玫說不出話來。

趙清彤臨終前的那句話在她的耳邊響起——

“你答應我,離開他,今生今世,都不要再愛他。”

然後是他站在光線昏暗的台球室裏,舉起手,微笑著說,趙一玫,是我輸了。

“一玫,”沈釗卻似乎沒有察覺到她的傷心,自顧自地繼續說,“我是個不稱職的父親,我知道自己的兒子是個渾蛋,除了一副皮囊外沒有什麽是拿得出手的,他負你諸多……可如果你還願意的話,作為父親,我希望你能原諒他。”

趙一玫擡起頭,愣怔地看著沈釗,似乎不明白他在說些什麽。

“自你母親離開後,我想了很多。”沈釗說,“兩個人在一起,或許還會有爭吵,還是學不會妥協,甚至會生怨生恨,但如果不在一起的話……會沒有辦法面對余生吧。”

“我很後悔,和你母親相處的時光太短暫了,就算重新在一起,也還是不懂珍惜,成天忙這個忙那個,整天像個陀螺轉啊轉的,真正相聚的時間又有多少呢?

“大部分的人都是孤獨地來,孤獨地離去,你們有彼此就應該珍惜,作為長輩,我應該支持你們才對。別的哪個女孩我都看不習慣,也不會放心把你交給隨隨便便冒出來的哪個渾小子。”

沈釗說:“這個世界上有許多人,窮極一生都沒有辦法遇到命中注定的那一個。”

不是每一段感情都有資格被稱為“在有生的瞬間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力氣”,不是每個讓你心動的人,都能被冠之“soulmate”。

趙一玫就像是在荒漠中跋涉千裏的旅人,終於尋到一處清泉。她仰起頭,不讓盈眶的淚水落下,輕聲說:“沈叔叔,謝謝你。”

這麽多年,沈放早就是她靈魂的一部分,如果不曾遇見他、愛上他,她便不會是現在的她。

愛情可以毀了一個人的一生。

卻也可以給予人一生。

3

趙一玫怎麽也沒有想到,一個星期以後,沈母就出院了。

是沈釗親自為她辦理的出院手續,將她接回了當年的老房子。趙清彤的遺物已經被收拾得一幹二凈,這棟別墅像是有著某種神奇的魔力,每一次踏入這裏,趙一玫都覺得時光停滯在了十一歲。她那年第一次在這裏,看到那個冰冷的黑衣少年。

往後的許多年,她都不曾走出。

可這棟別墅對沈母來說,卻已經太過陌生。她驚恐地望著眼前的龐然大物,渾身瑟瑟發抖。沈釗微笑著,輕輕握住她的手,帶她一間屋一間屋地認過去。

“這是我們家,你還記得嗎?”

“記得,”沈母眨眨眼,“記得。”

白色的窗紗被微風卷起,沈母立於璀璨的水晶燈下,像是大夢未醒,輕聲問:“釗哥,你來接我了嗎?”

“是啊,”沈釗溫柔地笑著說,“很抱歉,我遲到了。”

庭院外的玫瑰花開得正是燦爛,沈釗走在沈母身側,為她撐起一把白色的小洋傘,微風習習,看上去像是一幅祥和的畫。

風中送來芬芳的花香,沈母疑惑地望著滿院姹紫嫣紅的花,問:“這是什麽花?”

“玫瑰,”沈釗輕聲說,“你不是最喜歡玫瑰了嗎?”

沈母模模糊糊地想了想,然後笑著點點頭:“是啊是啊,我最喜歡玫瑰了。”

兩個人在花園裏坐著喝茶,沈母玩心大起,非要去蕩庭院裏的秋千。沈釗便在她身後輕輕推動秋千,繩索發出細細的咯吱聲。女人在半空中蕩漾起來,她身上穿的還是十年前流行的大花裙,在風中搖曳。

她臉上露出少女般的笑容,和當初那個面目醜陋猙獰的老女人判若兩人。

世界上有多少女人,為“愛情”兩個字白白蹉跎了一生。

沈放和趙一玫佇立在花園的入口處,靜靜凝視著這一幕。沈放握著趙一玫的手,十指交叉,從指尖連到心尖。他微微用力,不知道是不是在無聲地告訴她,放心。

趙一玫沉默地看著花園裏的一男一女,忽地想起自己的母親趙清彤。當年她跟沈釗也是這樣,飯後總要來花園散散步,下午陽光好的時候,就坐在這裏下圍棋,吃擺盤精致的英式下午茶。

美好得像是童話故事。

而如今,物是人非,只有藍天和白雲一如既往。

半晌,沈放開口,輕聲說:“走吧。”

“你不用上前去跟她打個招呼嗎?”

“黃粱一夢而已,”沈放淡淡地說,“就讓她余生都不要再醒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