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三章 被頂替的人生,推動國內司法重要案件!(第2/3頁)
……
與此同時。
南省,周市,某村莊內。
劉文雅家中。
劉文雅這幾天時間,一直在期待著網上能有大律所向自己回復。
回復她這個案子可以委托,或者說讓她能得到自己應有的法律權益。
實際上,前一段時間。
劉文雅在得知了自己被頂替以後,報過案,找過教育部門。
但是被回復的都是,這個案子的管轄並不屬於執法部門。
同樣由於時間年限過久,教育部門對於這件事情,也沒有過多的幹涉權。
關於這一點,並不屬於行政不作為,而是每個部門的確有著每個部門的職責。
就像是執法部門。
根據現在的法律規定,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在進行調解時,不能參與到經濟糾紛當中。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如果涉嫌,被親屬詐騙。
那麽就不能說是和親屬有著經濟上的往來,或者說他借我的錢不還,要找執法部門把這錢要回來。
這種行為是不行的,因為涉及到經濟糾紛的情況,不被執法部門所受理。
這種索要錢財的情況,只能通過法院去進行起訴。
如果有著證據,直接報案,定義成詐騙行為。
那麽就可以進行管理。
話說回來,像劉文雅的這種情況,只能通過上訴,來爭取自己的法律權益。
不過……
在得知了自己被頂替的消息後。
劉文雅在網上找了很多律師,也咨詢了很多人。
得到的答案都是……
在這個案子當中,如果想對葉美珍,讓其付出刑事法律代價。
那麽需要看在刑事上有沒有詐騙的行為。
就算是有,也缺少了主要的證據,畢竟已經過去那麽多年了,口供方面,可能都存在著不清晰的情況。
話說回來。
就算是付不出刑事方面的代價,那麽能不能付出民事方面的代價呢?
這個問題也是劉文雅所特別關心的問題。
只不過……
在詢問這個問題的時候,很多律師給出的答案也都是模棱兩可的。
要不就是有些無良律師,告訴她說,可以勝訴沒問題的。
但是一問涉及到什麽法律,都閉口不言了。
要麽就是,有些律師直接告訴她,這個案子就算是起訴了法院受理了,也不可能勝訴。
或者說達不到她的訴求結果。
讓她不要再浪費時間打官司了。
對於這兩種結果,劉文雅都接受不了。
所以找了幾個知名的律所,投遞了自己的案件信息,進行了詢問。
希望能有知名的律所看中和委托她這個案件。
但是劉文雅心裏面也非常的清楚。
像她這種案子,小官司,很難得到大律所的回應。
想到這裏,劉文雅心裏面生出了一絲的無助。
可是就在劉文雅認為自己改變不了任何結果的時候。
突然一個南都的號碼,打進了她的手機內。
在接聽以後,電話那端傳來了一個年輕女孩的聲音:
“你好,請問是劉女士嗎?”
“我們這邊是白君律師事務所的,我看到你這邊投遞的案件案例。”
“我們想要具體和深入的了解一下,你看你這邊方便嗎?”
“……”
白君律師事務所……
劉文雅在聽到這幾個字的時候明顯的愣了一下。
因為在她投遞的這幾個律所當中,就屬白君律師事務所的名氣最大。
劉文雅萬萬沒有想到,這個電話竟然是白君律師事務所打過來的!
……
律所內。
在李雪珍和劉文雅通過電話。
劉文雅就心情激動的,連夜買了車票來到了南都。
找到了白君律師事務所。
辦公室內。
蘇白也在向當事人劉文雅了解的更詳細的情況。
同樣也是在確認,劉文雅所陳述的案件事實,是不是都是真實的。
在確認無誤後。
蘇白開口詢問:“目前這個案件,雖然當時對方,也就是頂替你的那個人葉美珍,欺騙了你。”
“但是根據現有的情況和證據來講不構成詐騙罪。”
“如果你的委托,是讓頂替你的那個當事人葉美珍。”
“受到刑事上的處罰的話。”
“從現有的角度上做不到。”
“其他委托請求的話,雖然有一定的難度,但是有很大可能性可以達成。”
“在這裏我想聽一下,你的訴求是什麽樣的。”
面對著蘇白詢問訴求方面的問題。
劉文雅沉默了幾秒後,緩緩開口:
“蘇律師,說實話,在刑事方面上我提出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訴求。”
“主要是想讓葉美珍受到法律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