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四章 蘇律師……我也沒辦法,只剩下一間雙人房了

受教育權的主要規定來源於《憲法》和《義務教育法》

憲法中明確規定了,受教育權是我國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

在這個案件當中,葉美珍的做法明顯的侵犯了劉夢雅的受教育權。

因為她代替和頂替了劉文雅去上大學,剝奪了劉文雅的受教育的權利。

辦公室內。

蘇白揉了揉眉心,然後扭過頭看向李雪珍:

“嗯。”

“案件的事項是了解的差不多了。”

“你好好整理一下案件的具體情況,然後再出差。”

“……”

出差?

聽到出差兩個字,李雪珍眼睛一亮,心裏一喜。

想著王可欣給自己的出謀劃策,連連點頭:

“好的蘇律師……我會好好準備的!”

“……”

另一邊。

在從南都回來後,劉文雅的心情就一直非常的不錯。

因為從她的角度來看,她當初被葉美珍頂替進入大學。

已經算是完全的改變了自己的人生。

如果沒有葉美珍頂替她,她也不可能成為現在這樣。

雖然說她對於現狀沒有太多的不滿,可是誰不想過上更好的生活?

如果當初葉美珍沒有頂替她,而是她進入到了大學。

有可能葉美珍現在的生活,就是她的生活。

不管怎麽說,這件事情是葉美珍做錯了,就必須要受到相應的法律懲罰。

劉文雅正準備,給李雪珍發消息詢問一下什麽時候可以起訴。

可是這時候。

門外突然響起了一陣的嘈雜聲。

一群人,吵吵鬧鬧的闖進了劉文雅的家裏。

劉文雅擡頭看過去,正是當初讓女兒頂替她上大學的村支書,葉遠東。

葉遠東帶著一群人,闖進門看到劉文雅,就開始大聲質問:

“我說文雅,你這是什麽意思嘛?”

“咱們都是一個大村的,雖然是不一個姓,可咱們的關系很近啊!”

“我知道當年我讓美珍頂替你去上大學這件事情,是我做的不對。”

“說實話,這些年我也都過得非常的愧疚,每次想到這件事情我都覺得對不起你,但是……我是不是已經道歉了?”

“我也答應給你三萬塊錢的補償,你去執法部門鬧過了,也去教育部門鬧過了,這些我都沒有攔過你吧?”

“我是不是好好的在和你商量,好讓咱們好好的和解和解。”

“至少我給你拿錢了,想要改善你的生活了是不是?”

“但是你幹嘛還要去南都,還想要請大律師,去告我家美珍啊!”

“我說文雅,這件事情能不能就這麽算了,都過去這麽多年了,咱們翻篇行不行?”

葉遠東嘴上說的很誠懇,但是臉上的表情,卻顯得的不是太在意,也沒有任何的愧疚。

說白了就是說說表面話。

實際上這些話裏面,或者說這一次帶了這麽多人過來。

還有一種逼迫的表現。

面對葉遠東的逼迫以及道歉,劉文雅表情平靜。

葉遠東是道歉嗎?

肯定不是誠心實意來道歉的。

只不過,葉遠東知道了她要起訴葉美珍。

害怕影響葉美珍的前途,所以過來找她和解。

至於說的愧疚,根本不存在。

如果愧疚的話,那麽在她沒有知道這件事的時候為什麽,沒有說過要補償她。

沒有做過任何補償她的事情。

再有。

葉美珍當初考上大學,以及工作都落在城市裏後,每次回來葉遠東都會擺酒。

在酒桌上還經常會調侃她。

用她現在的生活,來襯托出葉美珍當初考上大學是一件多麽多麽厲害的事情。

如果葉遠東心裏面存在一絲的愧疚,他還會這麽說嘛?

肯定不會!

所以對於葉遠東這一次上門的目的是什麽。

劉文雅心裏面都非常的清楚。

目的只有一個,想要勸她放棄起訴。

對此,劉文雅也只有一個態度——

“這件事情過不去,我不要賠償的三萬塊錢,我只想求一個公道。”

公道?

葉遠東愣了一下,隨後有些氣急敗壞。

“求一個公道?求什麽公道啊!你就算是現在能求回來公道。”

“能有什麽用?能改變什麽結果?”

“你現在都多大了?你就算把公道求回來了,你除了能滿足你的那點心理,還能改變什麽結果?”

“什麽結果都改變不了的!”

“所以現在給你三萬塊錢,相當於你白得到了三萬,對於你現在的生活難道沒有任何的幫助嗎?”

“公道有什麽用?哪有錢來的實在,實在不行,叔把錢給你加到五萬塊錢。”

“五萬塊錢總可以了吧?!”

劉文雅堅決的搖了搖頭:“這不是錢不錢的問題,我只想求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