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1章 船運和保險(第2/3頁)

而更糟糕的是,這十二艘船當中的十一艘船,都是簽訂了互助聯保的合同。

每一艘船都出了錢,但是現在所有的船都沉了。

船東的家屬和貨主們,拿著合同來到衙門,每個人都主張這筆錢要全部賠給自己。

太倉縣審理不了這個案子,就只能推給蘇州府。

對於法律專家何心隱來說,這個案子並不是難辦的案子。

何心隱直接以合同無法履約為緣由,判定這份合同無效,將支付合同的錢全部退回。

對於這個結果,船東家屬和貨主雖然不滿意,但是也沒有辦法。

而艦隊中的另外一艘船,並沒有和其他船主一起簽訂互助協議,而是購買了袁文才的保險。

在得知船難的時候,袁文才立刻上門,將商定賠付的金額交給了船東的家屬。

袁文才立刻花錢在蘇州的報紙上刊登廣告,廣泛報道了這件事。

這下子,袁文才的生意火了。

他將這種生意命名為“保險”,更多的船主開始在他這裏投保,袁文才的生意越做越大。

本來事情到這裏了,應該是一個圓滿的結果。

袁文才發了財,船東們和貨主獲得了保障,這是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

可袁文才發財了之後,卻不滿足於賺保險費這點錢。

為了和船東的私人約契競爭,袁文才的保險價格並不高,而這個時代發生船難的概率不小,所以他的保險的利潤其實並不高。

但是袁文才很快看到了另外一種機會。

利潤雖然不高,但是大量船東的保險費數量多啊。

而整個東南如今最缺的是什麽?就是錢啊!

袁文才的腦子很活,他很快想到了另外一種“玩法”。

袁文才提出一種長期的保險,為期是兩年到三年,這種保險要比每次出海都要繳的保險便宜很多,而且在保險期間出海是不限制次數的,從按次保險變成了按照時間保險,只要是在保險時間範圍內出了海難,袁文才全額賠付。

這項產品自然也得到了很多小船主的喜愛,比起每一次都要交錢,這種長期性的保險價格更低。

袁文才很快收到了一大筆的保費,接著他開始將這筆保險費當做高利貸,開始在蘇州府的商人中放貸。

事情的諷刺性就發生在這裏。

保險本來就是船東和貨主們為了抵抗老天爺的命運,而聯合起來的一種手段。

出售這種產品的袁文才,卻遭到了老天爺的報復。

袁文才的事業本來如火如荼,又是一場船難,讓他構建的精巧商業王國垮塌了。

袁文才向蘇州商人借貸,如今蘇州商人都知道遠洋航運是最賺錢的,好幾個商人向袁文才借錢購買了大船,前往南洋做生意。

這些船主並沒有多少航海經驗,高情商的說法他們是冒險家,低情商的說法就是投機客。

為了節約成本,他們連有經驗的船長和水手都舍不得雇傭,滿載著貨物就出發了。

結果一場大風暴,這些船東的船全部遇難。

而委托這些船東運輸的貨主總算是有點風險意識,他們出航之前在袁文才這邊投保了。

這下子袁文才炸了。

船東的錢都是向他借的,現在船隊遇難,借款是別想要拿回來了。

貨主還拿著保險單向他要錢。

袁文才元氣大傷,於是他做出了一件讓蘇州商人爆炸的事情,他跑路了。

袁文才將剩余的保險費用卷走,全家跑路南洋。

那些投保的商人們就炸了,他們立刻向官府狀告。

何心隱這邊也炸了,他只能將事情的經過寫下來,向蘇澤求助。

蘇澤看完了信,也覺得嘆為觀止。

蘇澤再次感慨,這個時代聰明人實在是太多了,袁文才這一套可真的太溜了!

若不是他運氣實在不好,遇到了那麽一場船難,未必不能讓他建立起一座金融帝國來。

不過這也給蘇澤提了一個醒,東南的經濟制度,已經跟不上它蓬勃的經濟發展了。

蘇澤提起筆,對何心隱開始回信。

“袁文才卷款逃跑,命令東南沿海水師通緝攔截。”

“袁文才的短期保單,可以由蘇州知府出面繼續承保,足額賠付。”

“長期保單則由蘇州府出資,交給民間資金協商解決。”

“袁文才案的問題不在於這些保單,而是保險這種新業務的立法。”

蘇澤思考了一下,繼續提筆寫道:“保險和其他合同不同,一旦出現袁文才這種挪用的情況,對所有投保人都是巨大的損失。”

“收取的保費,不是保險出售者的利潤,而是全體投保人的共同資產。”

“蘇州府可以出台相關的法規,強行要求將一定比例的保費,封存在蘇州府戶科府庫中,預防袁文才案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