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4/6頁)

一進家門,見妻子王素芳坐在桌前正擇韭菜,看到馬魁回來了,心疼地說:“他都會走了,不用總抱著了。”馬魁放下馬健,黑著臉一聲不吭地在桌前坐下。王素芳察覺到他臉色不對,問道:“這臉子,又是給誰看呢?馬健惹你了?”“往後,出了咱家門,得盯住這孩子。”“這不一直盯著嗎?”“就是在院裏,也不能放松。”“院裏怕什麽?”“這小子越走越快,不好看了唄!還有,別讓燕子單獨帶他出去。”“讓你說得怪嚇人的。”“有備無患。”“對了,晚上我包點餃子,給沈大夫送一盤去。”“瞅著點人,別讓大家挑出理來。”“我倒是想挨家挨戶地感謝一圈,可也送不起呀!”“日子長著,慢慢來吧!”馬魁臉上的神色緩和了些,他一邊說一邊嫻熟地幫妻子擇著韭菜。

宿舍的窗戶朝向廣場,汪新在窗口站了一會兒,望著廣場上熙熙攘攘的人群,轉回身問林建軍:“林哥,你來這幾年了?”林建軍感慨地說:“三年嘍。”“剛來派出所的同志,都得先去廣場巡邏嗎?”“我一來就做了內勤,沒巡邏過。”

王素芳點了點頭,望著丈夫風塵仆仆的臉上日漸增添的皺紋,不覺鼻子有點發酸,眼淚差點流了下來。她知道馬魁就是心眼子軟的實在人,除了不會哄人說好聽的話,遇上什麽事兒都掛在臉上外,無論是工作上還是家裏的事兒,他都是把責任當命一樣扛在自己身上,從來都沒有過一句怨言。

楊所長的話像一盆涼水,將汪新澆了一個透心涼。既來之則安之,他一個從輕發落的小警察還指望人家笑臉相迎嗎?這樣一想,汪新心情就平復了。他在林建軍的帶領下,走進自己的宿舍,將被褥和大包放在床鋪上。

紅陽火車站的廣場內,汪新正在巡邏,一位乘客著急忙慌地來找他報警。

上桌。”

根據乘客回憶,就在這個廣場上,他需要換一塊一塊的零錢。這時一個小夥子說他就能破零錢,他給了那個小夥子十塊錢,當他接過小夥子遞過來的一沓一塊錢時,當著那個小夥子面數完發現少了一塊,小夥子只好接過去自己數了一遍,發現是少了一塊。於是,小夥子補了他一塊錢,連剛剛的九塊錢一起遞給了他。令他想不到的是,就在他要買東西的時候,那十塊零錢竟然變成七塊了,他百思不解,感覺自己被那個小夥子給偷了。

兩個人邊走邊談,說著就來到了前廳,汪新接著問:“所長,我的辦公桌在哪?”楊所長說:“都坐滿了。再說了,你主要是巡邏,外面的活兒,也用不

聽完乘客的講述,汪新問:“同志,你不是看著他點的錢嗎?”“是呀,我看得清清楚楚,可到頭來少了三塊,這是咋回事啊!”“你再翻翻兜,看是不是把錢落兜裏了。”“我都快把兜翻破了,確實只有七塊錢!”“能不能是你把錢弄丟了?”“那十塊錢卷在一起,要丟不是全丟了,還能剩下嗎?”“同志,憑你說的這些,不能證明你的錢是被別人偷走的。”“那我的錢哪兒去了?就是被他偷走了!怎麽,你不想管嗎?”“我不是不管,是證據不足。”“你是警察,你得給我找證據去!”乘客說道。“要不這樣,你跟我去做個筆錄吧!”“我的錢能找回來嗎?”“我再說一遍,沒有人能證明你的錢是被別人偷走的,所以還不能確定能不能找回來。”“那我做筆錄還有啥用?”“萬一你說的那人案發被我們抓住了,又承認偷了你的錢,這樣你就有可能挽回損失了。”“算了,那說不定得猴年馬月了,我還得趕車呢!”乘客說完,氣憤地瞪了汪新一眼走了。汪新望著乘客離開的背影,搖了搖頭,腦子裏卻反復想著乘客剛剛跟他說的話。

楊所長說完,走出了辦公室,汪新無奈地跟了出去,問:“所長,我主要負責什麽工作呀?”楊所長邊走邊說:“先去廣場巡邏吧。”“那每天巡邏多久啊?”“從上班到下班,當然晚上趕上值班,也得去。”

下班回到宿舍,汪新一邊吃著盒飯,一邊把這件事講給林建軍聽,順便問他:“你有沒有聽說過,這錢越點越少的案子啊?”“錢越點越少?我還真沒聽說過。”“就是說那個乘客的錢還是被偷了唄?”“有這個可能,但也不排除他自己把錢弄丟了。”“那錢咋會越點越少呢?點錢、換錢,問題能出在哪兒呢?”“那我就不知道了,總之,這類案子老難整了,你明知道人家耍把戲,也不能抓人家,因為沒證據。”“那也不能就看著他們禍害人呀?”“除非你能當場抓住他們,要不他們能騙到你身上來,讓你抓個準兒。”“咱倆穿著警服天天在廣場上晃,他們都認識,早離咱倆遠遠的了,咱所裏有生臉嗎?”“就這麽幾號人,誰不認識?就差把‘警察’倆字刻腦門上了,算了,別琢磨了,好好吃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