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巴羅-李嘉圖等價(第2/3頁)

姜星火點點頭,又看向‘秋先生’。

夏原吉眉頭擰緊,他隱約意識到,問題似乎並沒有朱高煦說的那麽簡單。

誰都知道加稅會造反,問題的核心在於,國債為什麽能跟加稅掛上鉤?

這不由地讓夏原吉有些忐忑了起來,別是大明國債操作錯了?

“你覺得呢?”

“我覺得還是不一樣的,肯定不是加稅會造反這麽簡單,但是一時半會兒這個關隘在哪,我暫時也想不透。”夏原吉誠實道。

姜星火幹脆說道:“我舉個例子,你們來理解看看對不對。”

“國家征稅和國家借款(大明國債)在邏輯上是不是相同的?”

“假定大明的人口達到峰值狀態,由於人地矛盾的原因,人口總量很難繼續增長,那麽可以視為不隨時間而變化。”

“【假設】大明決定對每個人減少現行稅收(一次性總付稅)100文銅錢,由此造成的財政收入的減少,通過向每個人發行100文大明國債的形式來彌補(再假定大明國債期限為一年,年利息率為5%),以保證大明的財政支出規模不會發生變化。”

姜星火提問道:“那麽減稅後的第二年,如果大明依舊決定保持收支平衡,會發生什麽?”

夏原吉似乎領悟到了一些東西,他答道:“減稅後的第二年,如果依舊決定保持收支平衡,為償付大明國債本息,大明必須向每個人增課105文銅錢的稅收。”

姜星火微微頷首,繼續說道。

“面對稅收在時間上的調整,納稅的百姓,如果他/她【絕對理性】,是否可以用增加儲蓄的方式來應付下一期增加的稅收?”

“實際上,完全可以將國家因減稅而發行的價值100文銅錢的大明國債加上5%的利息,作為應付政府為償付國債本息而增課稅收105文銅錢的支出。”

“這樣,納稅百姓原有的消費方式並不會發生變化。”

朱高煦已經開始“媽媽生的”,夏原吉眼眸卻有些發亮。

“同樣的道理,如果大明國債的期限為若幹年,結果是一樣的。因為大明國債的持有者可以一手從政府手中獲得債券利息,另一手又將這些債券的本金和利息用以支付為償還債券本息而征收的更高的稅收。在這種情況下,用舉債替代稅收,不會影響即期和未來的消費,等價定理是成立的。”

姜星火特意解釋:“消費,就是花錢。”

事實上,這只是純理論的猜測,也就是哪怕在古典政治經濟學中提出這個理論的李嘉圖自己,都並不認為上述猜測在現實中行得通,但後世的巴羅認為,理性的人們確實是如此行事的,就是政府還債的更高稅賦可能部分會落到後代人身上,但人們都是關心後代的,因此還是會為後代著想而增加儲蓄以應付還債,這就是基於“李嘉圖等價”衍生出的所謂的“巴羅-李嘉圖等價定理”。

根據這一定理,政府因減稅措施而增發的公債會被人們作為未來潛在的稅收,考慮到整個預算約束中去,在不存在流動性約束的情況下,公債和潛在稅收的限值是相等的。這樣,變化前後兩種預算約束本質上是一致的,從而不會影響人們的消費和投資。

按理說,是個正常人都能看出來這個理論不太對勁,人哪有考慮那麽遠的?

所以,“巴羅-李嘉圖等價定理”遭到新古典綜合派和新凱恩斯主義的質疑和批評。對李嘉圖等價定理的疑問之一就是人們是否有動機為超出生命界限的未來增稅因素而儲蓄。

如果寫一段文獻綜述,那就是……莫迪利阿尼在有限期界理論中提出,人們並不關心生命以外的事情,因此發債帶來的減稅效應會帶來消費需求的增加;托賓認為李嘉圖等價定理限制條件過多,與現實不符;曼昆從消費者的短視、借債約束和代際財富再分配三個角度分析了李嘉圖等價定理不成立的原因。

巴羅提出“巴羅-李嘉圖等價定理”,實際上是為了證明財政政策的無效性。

夏原吉腦袋轉的最快。

夏原吉說道:“從姜先生的解釋裏,雖然可以看到,無論用發行短期還是長期大明國債的方式來實現當前的減稅,等價定理都能成立。”

“但是。”

夏原吉話鋒一轉,道:“這個等價定理,恐怕無法解釋我所說的現象吧。”

“你說。”

“快說!”

看著姜星火和朱高煦的催促,夏原吉沉思半晌道。

“假如一些、或全部……譬如某地發生了瘟疫或戰亂或洪水之類的災害,買了大明國債的老百姓,在朝廷償還大明國債之前就去世了,這些人既享受了朝廷因舉債替代征稅而帶來的減稅的好處,又無須承擔由此而發生的未來的稅收(因為已經死了),那麽,他們生前的花錢……消費行為同樣不會發生變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