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八章 對決(第2/5頁)

“我剛剛打探到消息,這回是司馬君實在後面操縱的。”

彭思言底層向蔣之奇言道。

蔣之奇聽罷,當即冷笑道:“我就說嘛,那些江南商人是吃了熊心豹子膽,輸了官司,還敢在京城報復發運司,這後面肯定有人啊。”

說著,他又問道:“那檢察院到底會不會起訴?”

彭思言道:“目前檢察院尚在調查中,未有決定,但我估摸著還是會接,之前那場官司,就令劉侍郎他們非常不滿,認為張三是王介甫的人,顯然司馬君實是想借此證明公檢法還是能夠制衡制置二府條例司的,如果不接的話,司馬君實他們是決計不會再支持公檢法的。”

蔣之奇點點頭,瞄了眼彭思言,“你是怎麽想的?”

彭思言道:“不是我怎麽想,而是大家都這麽想。”

蔣之奇道:“但是文公認為那殺手鐧,只能是用來威嚇,倘若真拿出來,可能會得罪官家的。”

彭思言道:“咱可以借人之手給遞上去,誰知道呢。反正到時咱們禦史台已經是置身事外,那就不如就給檢察院來一個火上澆油,到時看公檢法如何處置,否則的話,這口氣,咱們真是咽不下去啊。”

蔣之奇稍稍點頭。

在那場官司上,他們其實還有一招沒有用,那就是薛向跟皇帝之間的勾當,他們已經暗示過皇帝,你要包庇薛向的話,那麽我們就要調查內藏庫。

但由於後來,皇帝還是通過了禦史台的判決。

那禦史台當然也就沒有爆出此事來,當然,其中還有文彥博的功勞,是他壓住一直沒提。

但禦史台是真沒有想到,自己這麽快就能夠置身事外,隔岸觀火,那……那必須是火上澆油。

反觀檢察院,也真是沒有想到,剛剛打完一場,這麽要命的官司,馬上就來告狀的。

他們心裏也都清楚,對方就是在針對薛向,死活不能讓薛向出任三司使。

但這一回,檢察院的態度,明顯是傾向這些告狀的商人,原因也很簡單,這一碗水也得端平,剛剛接受了薛向的訴狀,要不是接受這些商人的,保守派可就真不會給予他們支持,關鍵公檢法內部多半都是保守派這邊的人。

雖然檢察院裏面相對比較少,因為最初掌權的蘇軾、範純仁,全都被趕了出去,而許遵又不是保守派的人,他提拔的只是熟知律法,且又沒有什麽背景的年輕官員。

可基本盤還是保守派這邊的,包括大庭長趙抃,也支持這些商人告狀的,更何況朝中有很大臣就是代表著這些商人地主的利益。

但是,他們研究半響,發現這技術上又有些罩不住。

今日,許遵就開會,商討如何應對此案。

王鞏率先言道:“經我們審視,發現那些商人說得確實有道理,均輸法是有著很多弊病的,也確實影響到東南六路的民生。

如果這是商人所為的話,這事是肯定能告的,但是發運司是代表朝廷,朝廷進行這些行為是不違法的。”

朝廷壟斷,那能叫壟斷嗎?那叫為民著想。

朝廷投機倒把,那能夠叫投機倒把嗎?那叫宏觀調控。

這在以前,都是宰相幹的活,督促皇帝,改變政策,突然下放給司法,很難應對得了。

許遵道:“這裏面不是有貪汙受賄,強買強賣嗎?”

齊濟嘆道:“是有人狀告這兩點,但是他們都沒有拿出具體的證據,雖然這極有可能是真的,因為發運司作為做大的購買者,那些商人當然都想賣貨給發運司,那這裏面定是存有貓膩的,但問題在於,他們都不說自己是否有賄賂發運司,而是指責他人這麽做,所以他們也沒有具體的證據。”

王鞏又補充道:“還有人指責發運司倒賣其它貨物,但只要這些錢都是進入國庫,那就是合法得,因為律法上對於官府的買賣行為,限制是非常少的。總得來說,如果與民爭利是一條罪名的,那就一定能夠告,但與民爭利,並非是一條罪名。可是,我們的法制之法又是捍衛個人正當權益,倘若視而不見,好像也不對。”

這最後一句話,其實就是在暗示許遵,裏面肯定是有與民爭利,不像王安石宣傳的那麽好,而且這可是司馬光他們一直強調的觀點,這是鐵定的事實,所以,如果咱們檢察院沒有動作的話,司馬光他們一定會非常不爽的。

張斐突然開口道:“既然如此,那就不如開一場聽證會,將這些事都擺出來說,如果告不了,那我們也沒有辦法,我們已經盡力而為。”

齊濟、王鞏同時眼中一亮。

是呀!

怎麽將這聽證會給忘了。

上回程昉一案,也是這麽給弄過去的。

兩件案子其實有很多像似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