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第3/3頁)

注1:出自《唐六典》卷3《尚書戶部》載:凡水旱蟲霜為災害,則有分數;十分損四已上免租,損六已上,免租、調,損七已上,課、役俱免。若桑、麻損盡者,各免調。若已役、已輸者,聽免其來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