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來之前,對於喬的情況,奧爾只有兩種猜測——他確實遺棄了兒子,或者他被搶劫殺害,屍體可能被扔進了下水道。可現在看來,事情出現了第三種可能。

奧爾說明了自己的情況,克拉羅斯也恍然:“波羅斯泰那邊是有一個案子……原來也是這家。”

如果喬失蹤的案子不是跨區,克拉羅斯根本不會知道,現在也只是因為間隔不長,才讓他想起了起來。

接下來,就輪到克拉羅斯為奧爾講述案情了,以及,為什麽這裏的案子驚動了克拉羅斯。

因為雖然不想這麽說,但索德曼的治安確實不好。雖然亂抓人的家夥消失了,可是隨著西大陸戰爭陰雲的擴散,以及國王陛下之前奴隸解放令的持續吸引力,來到諾頓的人只增不減,各個警局都面臨著巨大的治安壓力。“只是”一個小女孩失蹤,不需要驚動到克拉羅斯這個層級的警官。

尤其,失蹤女孩的人家,並不是上流階層。

這家人姓查菲,夫妻倆帶著兩女一兒三個孩子,父親是附近一家銀行的副經理,是標準的中產之家。就在昨天晚上,有一名持槍蒙面歹徒潛入了這間房子,首先把兩個大人綁在了床上,接著綁住了他們的兒子,最後潛入了兩個女孩的房間,他帶走了他們十二歲的大女兒貝蒂。

夫妻倆都以為歹徒拿了錢和首飾已經離開了,所以聽話地等到了天亮,查菲先生才掙紮著踢碎了窗戶玻璃,向鄰居呼救成功。他們被解救之後,才知道大女兒貝蒂被綁走了。與姐姐同住一屋的查菲家的小女兒,已經因為驚嚇過度發起了高燒。

就在一個月前,梧桐區發生了一起類似的案件,居住在45號大街的雜貨店商人一家被持槍蒙面人入室搶劫,十三歲的女孩被劫,已經一個月了,到現在依然沒有女孩的線索。

克拉羅斯是親自負責雜貨店商人案的,因為他手下原本負責的警官發現了這樁案子的不尋常——最初警官們都以為犯人的目的是財,會帶走女孩是臨時起意,但警官在搜證過程中發現,犯人從一開始就是朝著女孩去的,財物要麽只是他的次要目的,要麽不過是掩人耳目的隨手行為。

因為首先,這個人有著十分充足的作案時間。他是在兩點左右蒙面進入雜貨店的,有槍在手的情況下,快速制服了雜貨店老板夫婦,他們的長子和兒媳。雖然因為雜貨店店主的小女兒是單獨居住,所以不能明確地了解到她被帶走的時間,但這個人作案的全過程,不超過四十分鐘。

他從雜貨鋪帶走的,只是浮於表面的23金徽,老板以及老板長子夫婦的一些首飾與貴重物品,總被盜金額不足200金徽,他甚至懶得翻箱倒櫃。

但十分麻煩的是,和查菲家的情況一樣,他們都是老老實實等到了早晨天亮,聽見外邊有了人聲,才高聲呼救引來了鄰居。而大量擁進去幫忙的鄰居,徹底破壞了現場。甚至雜貨店那邊部分鄰居還對雜貨店進行了搶劫,警察們通過當鋪追查到的幾處線索,最後抓到的都是“幫忙”的鄰居。

“……我懷疑鄰居盜竊的物品,比綁架犯帶走的都要多。”克拉羅斯有點咬牙切齒,畢竟每次都抓空,實在不是一件讓人愉快的事情。

總之,犯人的手段,毫無疑問是一個熟手作案。這個時代的單人熟手綁架案,絕對不會是個別案例,無論對方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欲,受人雇傭,還是自己抓人還錢,他一定還會幹。所以負責的警官把這件事上報給了克拉羅斯,克拉羅斯提高案件等級,剛剛開始排查還不到一周,查菲家就出事了。

“先生,您要查這個案子嗎?”克拉羅斯很期待地看著奧爾,“我們現在有很多線索,但卻又毫無線索。”

克拉羅斯和梧桐區警局的辦案能力,比之過去提升了數個台階,但這個案子就像他說的,線索一大堆,兩眼一抹黑。

雖然兩次案發後,警察都在三十分鐘內快速趕到現場,但是,現場的氣味與痕跡也兩次都被“熱心”的鄰居們破壞殆盡,劫匪戴著頭套,聲音無明顯特征。根據雜貨鋪家在女孩失蹤一個月後的情況,他要麽是根本不著急當掉貴重物品,要麽是有十分安全穩定的出貨渠道,所以,也別想從失竊物品上找線索。

梧桐區的警官們也詢問過是否有目擊者,可對方是在兩三點左右行動的,他途經的街道多是普通住宅,沒有徹夜狂歡的特殊店鋪,這個時間段的人們一般都睡熟了,只有一輛馬車匆匆來去,那種程度的聲響根本吵不醒幾個人。

就算有人聽見了馬車聲,並且因為被吵醒,惱羞成怒地沖到陽台上或窗戶邊,馬車也早就已經跑過去了。更何況,誰又能確定,這兩馬車就是綁架了被害人的馬車呢?所以同樣是完全沒有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