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四章 給第三帝國的建立拉滿了排面

除了這些主要的中央部門之外,劉備還決定規範軍權,建立起中央的軍隊管理指揮體系。

他將軍權分為統兵之權和調兵之權,以及後勤之權,互相之間並不統屬。

因為目前軍隊執行的是募兵制度,所以劉備大軍有專門的練兵機構和練兵傳統。

任何新兵進入軍隊,先到新兵大營待個兩年再出來,學習技戰術和基礎文化知識,這在多年的劉備式的軍隊體制教育之下,被時人認為是很正常的事情。

不過原先這個存在屬於一個軍營的性質,不是一個正兒八經的職能部門,但是現在情況有了變化。

劉備當皇帝了,為了讓這個好的政策延續下去,不斷發揮作用,劉備決定扶正這個機構,決定設置新的部門練兵院,專司負責全國新兵的訓練。

任何一名新兵不管從什麽地方來,一並歸屬練兵院管理,需要在練兵院進行兩年的日常訓練並且通過考核,才能被認為是一名合格的新兵。

練兵院便成為了正兒八經的練兵職能部門,執掌統兵之權。

至於調兵之權,劉備也打算專門在中央設立一個新的部門,置樞密院,掌調兵之權。

他將以樞密院為行軍參謀之所,吸納有軍事才能的人進入,為大軍行動執行計劃,發布作戰命令給執行計劃的軍隊將領,並派遣行軍參謀為將領輔助,提供戰術指導。

另外的軍隊後勤事務則交給八部之中的軍部來負責,以軍部為軍隊後勤進行系統化的管理,軍隊的任何物資需求都將由軍部來管理,包括軍費。

統兵有練兵院,調兵有樞密院,後勤有軍部,三個軍事職能部門就在劉備的藍圖之中建立起來,構成一套行之有效的中央指揮體系。

三個軍事部門為平級,互不統屬,互相協作,他們所有的直屬上級,只有一個,那就是皇帝。

而在中央指揮體系之外,劉備還要明確規定軍事將領的權力,在這一點上,他不會犯渾。

不管和將軍們的私人關系如何,這都不能成為放權的理由,軍事權力的歸屬對於他這個軍事強人來說,至關重要。

所以劉備定下了規定,大漢第三帝國的整個軍事邏輯需要進行改變。

軍隊日常由練兵院管理、訓練,由軍部根據練兵院的需求提供後勤物資,這個期間,沒有樞密院什麽事情,樞密院不會以任何理由參與到這些事情當中,除非皇帝下令。

軍事將領作為特殊存在,因為其所擔任的職務,或許會和軍隊有一些接觸,也或許會因為練兵院的命令而參與到軍隊的訓練當中。

但是日常時期,軍事將領除了自己的親兵隊伍以外,並不能調動所屬軍隊的任何一支人馬去辦理任何事情,就算是親衛兵,五十人以上的調動也需要樞密院的許可。

而當戰爭或者特殊駐防任務出現的時候,則由樞密院制定計劃、提供標準,與皇帝共同商議之後取得皇帝的認可,持皇帝兵符和皇帝手令向練兵院和軍事將領傳達命令。

軍事將領得到命令和兵符之後,與樞密院來人一同前往練兵院,與練兵院負責人核對手令、兵符,確定命令的合法有效性。

之後,軍事將領根據任務內容獲得練兵院的許可,得到練兵院的許可,獲得一支軍隊的指揮權,再根據樞密院給出的任務,負責具體執行。

整個運轉邏輯就是軍事將領通過皇帝向練兵院、樞密院下達命令,從而以【鎮某將軍】、【征某將軍】的名義,臨時獲得軍隊的全部指揮權力,用以執行任務。

執行任務期間,將領主要根據皇帝的許可獲得軍隊的指揮權力和一些其他的特殊權力,權力內容並不一定,主要根據需求,根據皇帝本人的意願進行調整。

而在任務執行完畢之後,執行任務的將領就要把軍隊歸還給練兵院建制,本身回到一個日常的狀態之中。

第二帝國時期通行的私兵、家兵等等在第三帝國是不被允許的,地方上的私募兵員也不會被允許。

劉備計劃在未來某個時刻回收州刺史、郡太守等地方長官的軍權,並且明文規定地方行政長官的行政屬性,剝離他們的軍事屬性,使之徹底向行政官員的身份進行轉變。

“郡將”之類的別稱將徹底成為歷史。

這場大規模的機構改組行動中,劉備可以算是徹底的把整個第二帝國的上層建築推倒重來了,給第三帝國的建立拉滿了排面。

而對於跟著劉備從第二帝國混到第三帝國的人們來說,這一次機構的重組則意味著權力的變更,對於他們來說,這是非常值得在意的事情。

當然了,劉備也不會虧待他們就是了,因為敵人都被清洗掉了,所以這些權力機構肯定是緊著自己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