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亂來 瘋(三)

林格在前往農家樂的出租車上睡了一覺。

夢裏又是林譽之崴腳的那天, 家裏面其實一直有輪椅,是龍嬌一次年會上抽到的獎品,可林譽之不用, 他就是有股說不出道不明的傲氣, 這段傲氣促使他能走就絕不會讓人推著。盡管有省時省力的便攜工具, 也執拗地自己走——寧可拄單拐杖,一瘸一拐。

寄人籬下的是林譽之,林格自己不敏感,她只是覺得林譽之這個“哥哥”很敏感,渾身都是刺,平時順滑地服帖在身上,說不定何時就蹭蹭蹭地豎起,變成尖銳的、棗刺般的東西, 一碰就一手血。

老師列出中小學生必讀書單, 林譽之陪她去買, 用的也是他的零花錢。父母給了錢,他堅持不用,一定要自己付。

結賬的時候, 林譽之站在收銀台處,白色T恤黑色運動褲, 手白的像北方第一場大雪,青筋若隱若現,片刻, 他側臉,看了眼旁邊的林格, 伸手將她肩膀上快滑下去的雙肩包包帶扶正。擡手時, 林格嗅到他身上自然的淡淡香, 是淡淡的、幹凈的薔薇葉子。

好奇怪,他身上一直有很淡、很柔和的植物味道,幹凈,清冽,像林譽之所出生的那個寒冷城市,卻又有著不同的綠葉氣息。林格用了好長時間尋找類似的氣息,最終發覺他像學校裏種植的那一片薔薇,在不開花的時刻,湊近了嗅那些新生長的嫩芽枝葉,就是他的味道。

擁有好聞氣味的林譽之,沒有冷香丸和暖香丸,也沒有什麽金呀玉呀麒麟呀麝香珠串。林格捧著哥哥付錢買來的一本《紅樓夢》,從頭囫圇地翻到尾,本想去探尋林黛玉寄人籬下的心境,悄悄探一探兄長的內心,可惜她在文學上的確沒什麽天分,並不能共情,也只記得一句“風刀霜劍嚴相逼”。

可林譽之沒有。

林格覺得林譽之和誰都相處得很好,尤其是被重新接納到這個家庭之後,他安分,守禮,就連龍嬌提起他也是“我們家譽之”,滿臉的驕傲。林格成績不好不壞,算不上頂尖,不是老師偏愛的對象;林譽之成績優秀,龍嬌替他開過一次家長會,回來時滿面的榮光。

林格回憶起剛認識林譽之的那一年,他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

脊背挺拔,高傲的,偶爾會垂眼看她。

毒舌,一句話就能氣得她四仰八叉。

相依為命的那幾年,他終於低下頭,為了妹妹和家庭,心甘情願地犧牲著自己的健康、時間。吃喝玩樂一概不理,業余消遣拋在腦後。

夜裏給林格買燒烤串,林格吃了兩串,謊稱吃飽了,再吃不下,要哥哥幫忙解決——因她知道,若非她吃剩下,林譽之絕不會吃這些肉串。

他像那些作家描寫的母親,兒女吃肉她喝湯;像語文考試閱讀理解上的父親,永遠只“愛”吃魚頭,將魚身上的肉讓給女兒。

林格在那個時刻想要得到他。

她不確定那種因素是否能被稱為愛,她只知自己想要同對方長久廝守。

好奇特,林格在林譽之高傲的時候和他爭吵,卻又在他落在身邊時發瘋地想要他。

遺憾對方始終將她當作妹妹。

林格有時都會在想,林譽之也未必是真的愛她。有的,大約也只是犧牲自己身體對妹妹的順從,正如習慣性地犧牲自己的時間來為妹妹賺零花錢。

包括崴腳後的那一次,在林格慢蹭蹭磨月復肌時,林譽之半倚靠著枕頭看她。那個枕頭是林格心血來潮做的,針腳歪歪扭扭,橫七豎八地刺了朵像蒲公英的薔薇花,右下角是粗糙的刺繡,幾條直線繃緊,歪歪斜斜地刺出一個“林”,林格本想在後面再刺一個格,可惜沒了空位,看著難受,索性丟給了林譽之。

他就一直枕著,或拿來做靠背,從沒有嫌棄過。

其實那時候已經結束了一場,林譽之把接滿了落雨的雨衣紮緊、丟進垃圾桶中;林格自己也抖了,卻還是想親親他,她仰臉,燈光昏黃,光影一圈一圈,林譽之的表情聖潔如檀香,偏臉,一縷軟軟的發從他額前垂下,像一朵彈開的香灰濺起了霧。林格以為他要吻自己,實際上,林譽之只是親了親她的頭發,低聲問她,是不是還想?

他的意思,是她還想的話,那就繼續。

可林格明明察覺到兄長也想,剛過去沒幾分鐘,又如烙鐵。他的眼睛卻沒有沾染任何的情啊谷欠啊,風輕雲淡,就像問她,要不要再來一碗面填飽肚子?

他並不是真的想她,他只是在滿足她。

林格在那個時刻就察覺到這點,可惜不想去承認。

就像暗戀的人和自己在一起,哪怕知道對方未必是出於本心,卻還是執拗地不肯去戳破這一層薄薄窗戶紙。

當時的林格,也是自欺欺人地想,只要都不戳破,那麽她可以當作林譽之也愛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