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2章、噴薄而出

沒錯,荊小強簽給迪尼士的《冰雪女王》是動畫電影版權,真人電影則是中森在焦盆籌拍。

簽約的時候這個明確信息,迪尼士並不是很在意。

焦盆的這種電影從來都進入不了北美院線,歐洲也罕見,這對他們最大的兩塊市場就沒有影響。

更主要還是只看了排演的裸版,沒這麽強烈的舞台盛況。

這年頭的迪尼士也還沒把真人童話版當成主流來打造。

主要是特效還沒大行其道。

可現在看看這舞台上的冰雪魔法,就足夠絢爛了。

就這麽拍下來就是部賣座電影!

只是接連謝幕三次,荊小強親口演唱了一遍假女嗓《Let it go》,抱著脫下王子戲服,露出運動內衣跟馬褲的天海,共舞唱跳之後。

全場觀眾都有種時空混亂的超級錯覺。

唱這首女聲主題曲的羅伯特是男人,然後演王子的是女性……

請問站在旁邊的女主角呢?

沒錯,是喬恩!

如假包換的男人……

他已經演過不止一部女主角的電影了!

甚至霸王別姬那個虞姬旦角,本來是他演的。

摘了頭套的他對著全場鞠躬的時候,近兩萬觀眾都覺得三觀錯亂!

你們這幫人都是雌雄莫辨隨便換來換去的嘛?

好在女配角,也就是小公主是個焦盆姑娘。

這個噱頭當然也會極大引發媒體興趣,更會在觀眾口耳相傳中成為看點。

這是上台前荊小強跟大家商議的結果。

只是等大家終於汗流浹背的回到後台,相互歡慶首演成功的時候。

兩邊的影業公司都已經派人過來傳達態度,他們都覺得自己是十個手指抓田螺,穩穩的。

甚至連天海他們聽了,都覺得荊小強應該會從中森那轉手拿來給花旗的影業巨頭拍。

中森只是在籌拍,還沒正式開始,損失又不大。

這邊可是直接就有上百萬美元的收益。

荊小強卻穩穩的拒絕:“這部電影對我的合夥人很重要,所以感謝各位的好意,還是那句話,只要認同我的才華,我有陸續不斷的劇本創作跟影業公司合作,未來還有更多更好的作品,請先把我們手裏正在進行的合作圓滿完成。”

這就像頂級球星,並不著急簽一攬子多少年的合約,我有足夠的自信每年一簽,每年我都能拿出閃耀的數據跟業績。

這樣才能水漲船高的一直掌握財務主動。

反正以荊小強這種情況又不存在大傷葬送職業生涯的危險。

嗦尼影業的日籍總助還好點,知道這部劇在焦盆是中森在拍,立刻回去稟報消息,嗦尼影業馬上找中森事務所要求入股參與,這才是十拿九穩的。

更重要的是羅伯特居然在跟迪尼士影業的人打交道!

弗蘭克就覺得有點煩,看了歌舞劇現場才覺得,這個IP也明顯可以進迪尼士樂園,冰雪公主站在門口展臂放雪花,多討孩子喜歡呀。

現在居然還有部分版權在外面……

細思極恐!

回去連夜一翻今天上午才敲定的合同,《加勒比海盜》都還好,所有版權都買過來了,可《獅王爭霸》跟《冰雪女王》只是動畫電影劇本版權,雖然也包括人物形象等版權,都授權給了迪尼士使用。

但整體的IP版權還是在荊小強自己手裏!

只是授權給你使用,哪怕是終生授權可以讓迪尼士樂園什麽的用,但如果迪尼士還要衍生再擴展,譬如拍做成迪尼士樂園之外的東西,那就又要去找荊小強談授權!

冰雪女王也就罷了,獅子王的版權以後在別人手裏?!

一貫擅長在合同上摳字眼的迪尼士版權部怎麽會犯這種錯誤?

可細查一番又沒什麽意外,本來就是買了《獅王爭霸》的動畫電影版權,然後拿回來怎麽改就是自己的事,甚至可能只是為了買下這個IP,方便《獅子王》推出的時候不至於被人說是盜版!

所以版權部有點鉆牛角尖,反復審核權限,巴不得這版權越省越好,只要花錢買了就是我們的,以後推出不至於被人說抄襲就行了。

嗯,從他們的角度,可能內心也覺得是自家在抄襲吧。

畢竟人家近兩年前就開始排這出戲,那會兒迪尼士內部還沒立項呢!

怎麽辦?

最後有個大聰明律師想了個辦法,要不我們再給點錢,要求這部歌舞劇改名叫獅子王,Lion King,多麽簡潔上口。

這樣就變成了我們為主,歌舞劇只是跟著我們衍生的感覺,跟Lion King有關的所有版權注冊都在我們名下,比那個復雜的中式名稱好多了。

這樣甚至我們原本的動畫電影制作都不用大改,那種東方元素完全可以不用了,就是同個劇本下的不同故事,怎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