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八章 大明興衰疏(第3/3頁)

並且指出,一旦共同認知衰弱,會導致其他共同認知的崛起,無論這種認知是內生還是外來,這種崛起,會從根本上對老朱家的江山,構成競爭甚至提出挑戰。

第二事為:皇權和臣權的合理界限。

以大明文皇帝親征教諭太子敕為基本綱領,確定皇權和臣權在軍事、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的權力邊界,更是確立了政務官和事務官的基本範圍和權責。

第三事為:大明基本政治運行邏輯。

即部議、三司、九卿、文華殿廷議、六科給事中封駁事為基本政治框架來處置國事,並且對黨錮為害之事,請確律法,來確保黨錮不成為大明的亡國之禍,以最高滿門抄斬清理朋黨為第一要務。

第四事為:反腐抓貪、國之長策。

姚夔在這道奏疏中,將天命進行了量化,國朝貪腐程度成為衡量天命的一個標準,而姚夔以正統十四年,大明京營貪腐為例,彼時大明京營凍死了近萬余人,缺衣少食,無心作戰,按照之前大明京營的標準,哪怕是層層朘剝之下,也不應該連件厚衣服和點幹糧都無法置辦。

第五事為:警惕勢要豪右掌控大量社會資源後,對政治權力的進一步篡奪。

在這個問題的定性上,姚夔幹脆將此事定義為了十惡不赦之謀叛大罪,以浙江杭州府仁和縣夏氏威逼利誘任何縣衙蠲免事為例,勢要豪右威逼各級官府報災逋以謀厚利者以謀反論,以江西學閥為例,警惕朝士半江西之危局。

第六事為:警惕贊之倍之,對朝政陽奉陰違,加倍執行反對政令。

確保大明政令能夠得到實施,而不是被蓄意破壞,當以謀反論罪,首惡入解刳院,從犯斬首示眾,家眷流放爪哇等,以收威嚇懲戒之效。

第七事為:警惕暴力過度使用權力。

以朝陽縣堂和五城兵馬司連糞車都要抓一把之事,要對濫權之事內外禁絕,以此為量刑基礎,對濫權進行流放海外作為處置。

第八事為:確立朝廷擁有社會資源再分配的權力。

以確保朝廷擁有調節各個利益團體矛盾的能力,而這一點上姚夔說的語焉不詳,大抵就是皇帝那套再苦一苦勢要豪右,維持肉食者和勞動者的數量平衡,防止財富過度集中,導致社會經濟活力低下、內需不足等等,這一事,皇帝高瞻遠矚,姚夔並沒有著墨太多。

第九事為:民亂地方地面官員負責制。

一旦當地掀起了民亂,從巡撫到縣尉統統倒黴的負責制,搞不過可以請朝廷甚至請陛下援助,這一點姚夔的表弟姚龍就是受益者。請皇帝出馬,只要為國為民不為私利,陛下絕不會怪罪。

民亂是封建帝制的最大威脅,作為被大諂臣胡濙帶了五十年的禮部,終究是站在維系皇權的角度,以福建民亂大案,確定了這一責任制度。

第十事為:堅持以考成法為核心升遷的唯一標準。

這是當年陛下以親征換來的政治成果,不容有失,遴選賢才、過濾素位屍餐官吏,是大明吏治除反腐之外,最重要的政治工具,也是京官維持自身地位的核心工具,絕不容失。

大抵就是正統十四年八月以來至景泰十四年二月,若幹重大事件的政治定性和決定。

內十事之外則是外十事,在外十事的論述中,朱祁鈺雖然原則上贊同姚夔所言,比如以《海夷藩國疏》為基本形制、開海是紓困內部矛盾的重要工具等等,但是開海剛剛有了一些成果,在很多事兒上,還是霧裏看花,這外十事兒,因為邸報篇幅有限,朱祁鈺只取了兩件,即海夷藩國疏和開海為國之長策。

姚夔這本興衰疏,既是大明對過去十四年大明政治大思辨的一個總結,也是對未來的一個展望與期許。

邸報一登,士林嘩然,有志之士,無不痛罵禮部違背禮制,皆是諂臣!

禮部官員沒有文人風骨,就知道當皇帝的舔狗!

因為姚夔這本奏疏,在不經意間把罵皇帝是亡國之君的翰林、稟生們給罵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