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好事?壞事?

本以為人犯抓到,能休息一場,誰知接下來的幾日反而忙得四腳朝天:

先是宋推官主審案件時,黃富一口咬定是張寶珠有意勾引在先,後者十分茫然。

“大人明鑒,民女根本就不認得他啊!”張寶珠急道。

直到現在她只知道對方姓黃,其余的一概不知啊。

黃富便受了刺激似的掙紮起來,崩裂肩上箭傷,血流了半身也毫無察覺,“你胡說!沒有意思你沖我笑什麽!見了男人就笑,淫婦!”

然後整個張家上下就都懵了。

這哪兒跟哪兒?

後來經宋推官細細審問後才得知,原來是大概六年前,黃富出門時偶遇外出踏青的張寶珠,後者出於禮節沖他微微頷首示意,然後就離開了。

然後黃富就記了足足六年。

因為從未有女子對他那樣和氣。

“她沖我笑啊,沖我笑!”黃富看上去已經是瘋癲了,瞪著充血的雙眼喊道,“那淫婦分明先勾引了我,卻又嫁與旁人……她說了跟我拜堂成親的,她說話不算話,騙子,賤人!”

弄明白原委之後,整個衙門上下都替張寶珠冤枉。

世人常說與人為善,張寶珠又是個和氣的姑娘,你說路上碰見個陌生人,出於禮節笑著點點頭,不是很正常的嗎?

難不成要哭才好?

至於你黃富說的什麽人家願意嫁你,誰信啊!你掐得她脖子上的淤青和臉上的巴掌印子還沒消除呢!

馬冰也是大開眼界。

她曾見過不少惡徒,但那些人的想法很容易懂,但黃富則不然。

說他是瘋子吧,好像自有一套僅適用於他自己的道理,這道理就好像一個怪圈,只要進了那個怪圈,什麽都說服不了他。

說他不瘋吧,一應言行又絕不是正常人能做得出來的,他的想法和做法完全無從推斷……

根據大祿律法,奸淫婦女者絞,未遂者流放,若為幼童,不管成與不成都處以極刑;若對婦女造成實質性傷害,罪加一等。

人證物證俱在,宋推官當堂誇贊張寶珠“有勇有謀,可堪表率”,又叫人先打了黃富五十個板子,數罪並罰,最後抄沒家產,並判處刺配三千裏。

流放三千裏,乍一聽好像留他一條命,著實便宜了,實則不然。

此去三千裏,人犯須得穿草鞋、戴重枷步行,沒一會兒就能磨出血來。那沿途盡是荒郊野嶺,中途還有押送的差役時刻發泄怒火,便是正值體力巔峰的青壯漢子都要折騰去半條命。

而那黃富先中一箭,血流滿地,本就體弱,後來要害處又先後兩次被張寶珠重擊,如今早已腫脹如牛,青紫中透了亮,端的慘不忍睹。

若是別的犯人,或許還會請了大夫來看,但眾大夫一聽黃富犯了什麽事兒,大口啐他尚且來不及,又如何肯醫?

王衡率先表態,“既然沒死,叫老夫去作甚!不去!”

沒得糟踐了那些藥材!

眾衙役啞然,瞧您老說得這話,若是死了,直接請仵作便是……

故而衙役們問了一圈,索性也不費事,便胡亂去醫館買了瓶藥粉撒上。

將就著活吧!

如今又是五十板子下去,能有口氣上路就不錯了。

所以除非天降奇跡,這黃富必然要受盡百般折磨後死在半路上……

雖然黃富已經把家底子折騰得差不多,但好歹還有一座宅子,幾樣好家具,也能賣些錢。

另外謝鈺又帶人在城外的那座房子裏搜出來許多金銀細軟,經審訊得知竟是歷年來黃富盜竊、劫掠所得,俱都收繳了。

案子審得差不多時,張寶珠就不必再來衙門,剛一家去,全家人便抱頭痛哭起來,然後割麥穗一般紛紛病倒。

張家二老年事已高,偏兒女先後遭難,能撐到現在本就憑著一口氣,現在見有了結果,那口氣一松,頓時人就倒了。

而張寶珠受了幾天折磨,本就是強弩之末,在大堂上就開始發燒,剛進家門就倒下了。

至於張家三子,之前被李滿田打得還沒好呢……

一事不煩二主,馬冰正好也掛念著張寶珠,知道她家去後必然病倒,索性就一趟多看幾個病號。

好在張家長子和次子都已成家,兩個媳婦幫忙操持著,雖忙卻不亂,百忙之余竟還有空收拾出幾籃子精致點心和粽子、豬頭、肥雞等物,親自送往衙門致謝。

次日,李家來人,話裏話外就兩個目的:

一是寶珠你既然沒事了,不如家去養病,總待在娘家不像話;

二來寶珠你弟弟既然沒事了,不如去跟官府的人說和說和,將我家三子放回來……

他們不開口還好,一張嘴,張家人勃然大怒,兩個媳婦子也抄起柴火棍要打。

“放你娘的屁!這叫沒事?!”

“狗屁的家去,這裏就是寶珠的家,還去哪裏?”

“不怕告訴你,我們已向衙門交了和離書,識相的就趕緊將寶珠的嫁妝收拾齊整了送來,不然回頭我們必要登門討要,但凡少了一絲一毫,兩輩子的老臉也別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