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1991·春 ◇

◎長恨人心不如水◎

大年初八, 大雨傾盆。

民政局只有小李一個人上班,既辦離婚也辦結婚,見門口有人徘徊,小李邀她進來躲雨, 問她結婚還是離婚。人答離婚, 小李語重心長, 開始勸解。這是他們的一套流程。

只是,那女士話還沒聽完, 再度跑回門廊吹冷風、淋冷雨。

似乎, 她寧可淋雨,也不想聽人勸和。

雨下到十點, 沒有歇勢。那女人進來借用電話,漫長的等待後, 那個叫“魚魚寧”的人才接起。不知是不是語氣不好,反正惹惱了這位女士, 她將包一摔, 聲音一揚:“‘魚魚寧’!你不來別後悔!”

這話一般是人家結婚才用的。

小李也不知後續這位女士和‘魚魚寧’來沒來辦理離婚手續。

一整個1991年上半年, 清南區離婚的夫妻總共十二對, 他年中交報告留了個心, 沒看到“魚魚寧”這種名字。

看來沒離。也是,喊離婚的人天天有家家有, 但真正到這民政局簽字離婚的, 一個禮拜也沒一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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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代,能丟掉鐵飯碗的人, 孟庭算是清南區頭一個。她的例子不足以被人引以為戒。畢竟, 她觸的雷區實在太多, 一般人幹不全那麽多“壞事兒”。

先是被查當年沒結婚生的素素, 档案上顯示,她和羅天賜辦了酒但沒扯證。這是當年她留的後招,沒想到有一天會被揭掉底褲。

再是名聲太壞,誰都知道孟庭愛漂亮,也不勤儉。不逐流的人就算沒害群,也會被當成典型指指點點。誇人是誇不出花兒的,三兩句就過去了,但是罵人能罵得你眼冒金星還詞匯綿延。

提多了,自然就不是“好名聲”了。

最後,是最觸雷區的一點——體制內工作人員禁止做生意。這是南城市不成文的規定。什麽買賣都不行。

孟庭和於雨霖大吵大鬧,細節全揚了出去。她在海南還是投資開的舞廳,這麽三俗的產業,那哪兒成!

孟家爸爸平f後倒是能說上話,但女兒要離婚這事還是觸怒了他。所有人都被公序良俗架在那兒,只有孟庭,絕不停止自己上躥下跳的人生。

見自己成為眾矢之的,飯碗也沒了,索性一跑了之。

素素已經長成可以給媽媽出主意的人了。孟庭問她,你說我是留下還是去海南?

素素慎重思考,告訴孟庭:“如果是我,我就去海南。”

孟庭漾開笑容,攬住素素的肩用力揉了揉。

歲月的魚尾在孟庭眼周遊動,一點也不怖人。相反,美得動人心魄。

踏上海南行程前,孟庭給婷婷細細梳了趟辮子,買了幾身裙子和一雙新的紅皮鞋。她很少因為傷心哭,那天的傷心如何也停不下來。近四十年的眼淚似乎就指著這一趟泄。

婷婷見媽媽哭,便跟著哭。一張肖似於雨霖的臉哭成一只粉團子。她嚎啕大哭,抓著孟庭的裙子撒潑耍賴:“媽媽你別走,我以後一定乖乖的。”婷婷在學校擡不起頭,在家裏擡不起頭,要是媽媽走了,她應該會死掉。她活不下去了!

孟庭只當她孩子氣。她跟素素說好了,有空帶婷婷出去玩。

臨走時,孟庭意識到自己嫁了個還不錯的男人。雖然結局不算太好,到現在已沒有感情,還拖拉不肯離婚,可作為一個爸爸,他還是稱職的。至少,不需她多余交待,他就能把婷婷帶好。

夫妻一場,孟庭去海南是於雨霖送的。他有車。

孟庭先禮貌推脫不用,很快沒有耐心讓他滾。於雨霖沒說話。他知道不要在孟庭氣頭上惹她,所以沒說要送。

他用實際行動來送。早上四點,天馬擦黑,他就開到她家樓下等她。

於雨霖同嶽父嶽母吃完早飯,在孟家兄嫂殷切關心的眼神裏,與孟庭一起出門。老人還挺會自欺欺人,說孟庭就是換個工作,現在下海的人多了。

孟庭有三個皮箱,兩個蛇皮袋。看這行李,是出走不再回來的架勢。

於雨霖問她還回來嗎?孟庭回以冷笑:“回來幹嗎?浸豬籠嗎?”

於雨霖說不過她。他和她從認識到結婚再到這副田地,始終被她壓一頭。林芬芳以前笑話他,這輩子在孟庭面前擡起過頭嗎?

於雨霖常常只是笑笑,懇請嫂子讓讓她。孟庭是資本家大小姐,就算家道中落,也慣出一身臭毛病。改是不可能改掉了,改掉他也改不掉她的。

林芬芳這時候總要冒出責怪:你當時怎麽娶的她?

於雨霖想,二十歲的愣頭青,應該都是扛不過孟庭這種女人的。當時好多人給於雨霖說媒,踏破門檻,只因他擁有一張秀面小生的皮相和一副出挑的身高。

他也是挑花了眼,才會厭煩溫柔局促,對橫沖直撞的孟庭鬼迷心竅。

她喜歡笑,直勾勾盯著他的眼睛笑。於雨霖受不了,下意識躲。她笑眯眯追上他的臉,逮住他一雙眼睛,使勁看。一眨不眨地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