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前奏

翌日,八月初五,學裏沐休。江春習慣性的天一亮就起,經過一夜的休整,身上燥熱消了不少,精神也就好了些。

打了開水來用冷水兌過後,簡單洗漱罷,她就出了門,在館裏後園尋了個無人之地,開始背起書來,也算她常來的“老巢”了。這整日讀讀背背的法子雖然笨,但她曉得自己斤兩,本就普通人,只盼著勤能補拙了。

那是株墨綠的花椒樹,因是在太醫院園裏,也無人來摘,紅艷艷的花椒熟了十之八|九,俏生生掛在枝頭,與那青綠色的生花椒好似一對姐妹花,看著頗為養眼。

養眼得江春恨不得摘一把回寢去。

這花椒可是位列“十三香”之首的調料,無論炒、煎、煮、燉、鹵、醬、拌都能用上,可做成花椒粉、椒鹽,還可榨成花椒油……她早就“覬覦”上了。

當然,她的目的不是炒菜,而是泡腳。每逢秋冬,她總是畏寒喜暖,而花椒正好具有溫腎散寒、除濕止癢的功效,於春秋陽氣旺盛時,用花椒煮水泡腳正符合“冬病夏治”的養生原理,正所謂“未病先防”了。

趁著時辰尚早,園裏無人,她踮起腳尖將樹枝拽低,小心著避開花椒刺,采了一把,小心翼翼用帕子包了塞袖內,自以為做得神不知鬼不覺。

不料“嗤”一聲,江春被嚇一跳,四看無人,也不知這隱隱帶有不屑的笑聲從何而來。但大清八早的,又是沐休日,絕大多數學子都還未起床,她害怕自己聽錯了,嘴裏念叨了幾句“果然做不得虧心事”“驚弓之鳥”。

又引來“嗤”一聲,這回聲音更大了些,其間不屑愈發明顯,江春確定自己未聽錯了。她踮起腳尖,終於在矮墻上找到一片月白色衣裳角。

原是她所在之處正位於太醫院與隔壁武學院交界上,兩所學院只一墻之隔。墻上坐了個白衣少年,隱於枝葉之後,正好將她舉動瞧在眼裏。

江春見到是活人,也就放下心來,他不出來,那她也就不管他了,反正這花椒樹本就是太醫院所有的,只消不損害其根莖,隨意摘一把又未犯法。她不想惹麻煩,收拾了書本準備換個地方去。

“喂!”

江春不理,她名字又不叫“喂”。

“嗨!小丫頭!站住!”

江春走得更快了,聽聲音是個少年,態度有些頤指氣使,憑甚他叫站就站啊。

“喂!偷東西的臭丫頭!再不站住小爺我喊人了啊!”

江春腳下頓住,甚叫“偷東西”?這話也忒難聽,她轉過身道:“‘非禮勿視’你夫子未教過你?到底哪個才是梁上君子,自個兒心知肚明即可!”

“卡擦”一聲,那少年跳下墻來,踩碎了些枯枝落葉,徑直向她走過來:“咦……我說怎這般牙尖嘴利呢,原來是你個黃毛丫頭啊!”語氣頗有些熟稔。

江春望著那張俊俏臉龐,尤其撩人的桃花眼有兩分眼熟,那身騷包的月白色帶暗紋的衣裳也有點眼熟……像是在哪兒見過。但她這幾年見的人越來越多,委實想不起在何處見過他了。

少年見她想不起自己來,有些遺憾,心道這花癡丫頭倒是忘性大,當年可是望著自己足足發了半晌呆的,現在居然認不出自己來了?

“你叫江春是吧?那年我還去過你家的,與竇元芳一道……”

與竇元芳一道……江春|心念電轉,難道是當年那個嫌棄江家茶碗缺了口的少年?怪不得那身衣裳與桃花眼令她眼熟呢,她當年可是暗自吐槽過別人的,罪過罪過。

“哦,原來是趙公子啊,倒是長高了不少。”雖然性子依然不討喜。

“那是,小爺我風采依舊……倒是你,頭發不黃了啊,個子也長高了一丟丟……不過依然是個小矮子!”這少年果然不討喜,專挑別人痛腳踩。

江春這幾年頭發漸漸濃密了些,發育得也挺好,唯一不滿意的就是個子不太長,自去年來了葵水後,仿佛又被點了穴,她不太樂觀的估計,自己個子怕是要定在一米六了……一般女孩子來了葵水後個子都不會長太多了。

還竇元芳表弟呢,修為卻不及元芳一半,果然“龍生九子”,更何況還不是一個媽生的呢……江春吐槽過也就罷了,不欲與他啰嗦,這一耽擱,記憶力最旺盛的時辰又浪費了。

她說過一句“若無事,小女就告辭了”,也不待他反應,轉身就走,留下趙申佐在清晨的風裏不快:哼!小丫頭!看你明天還來不來,這幾日日日被你“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亂治未亂”的念叨,小爺我都快成良醫了,笨丫頭果然只有笨辦法!日日似個笨烏龜樣的滿滿爬……

江春換了個地兒,勉強讀了會兒書,見太陽升起,怕熱的她只得收了書,出門去用早食。剛走到門房,小童喊了聲“有你信”,江春下意識的以為是胡沁雪的情書又來了,無奈“幫她”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