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五章 權柄!

傳奇法則。

神祇權柄。

兩者本質並無區別,都是世界的本源力量,萬事萬物的原始基礎。

但本質沒有區別,不代表層次,高度,強度沒有差距。

傳奇掌握的法則力量只是基礎,就像數學裏的數字,0到9這十個數字,是數學的基礎,又涵蓋數學的所有,掌握它們就等於掌握數學。

但這掌握也是分層次的,掌握數字的基礎是一個層次,掌握數字的加減是一個層次,掌握數字的乘除又是一個層次,通過這十個基礎數字的組合,可以演變成億萬種可能,劃分出億萬層境界,永無止境!

這便是神祇之路,無止境的神祇之路,猶若世界的無限可能。

所以,神神雖有等階,卻沒有極限,就是各大神系的主宰,那些強大得難以想象的主神王與至高神,也不敢說自己達到了神的極限,甚至都不能確定自己與其他至高神之間存在怎樣的差距。

層次的高低決定力量的強弱。

傳奇掌握的法則力量,只是最基礎的法則力量,就如同數學基礎的十個數字,只知道一是一,二是二,無法進行更復雜的計算操作。

所以傳奇的法則只用法則命名,如火焰法則就是火焰法則,光明法則就是光明法則,黑暗法則就是黑暗法則。

神祇就不同了,祂們掌握的法則力量更深入的法則力量,對他們來說一不止是一,二不止是二,火焰不止是火焰,光明不止是光明。

這也是神職的本質。

所謂神職,就是在法則的大領域中,衍生出的小概念。

如光明法則的領域,就有光暗,太陽,火焰,虹光,極光等眾多的概念,神祇深入掌握了這樣的力量,就獲得了這樣的神職。

而當一名神祇將一個大領域中的所有小概念全部精通,全部掌握的時候,祂就會成為這個法則領域的主宰,能夠運用這個法則的力量開創出一個相應的法則世界。

這樣的大能被凡人稱之為主神。

主神再進一步,將多重法則的力量掌握,創造出一個體系完整,多姿多彩的世界,那就是有創世大能的至高神。

東方修行界有這麽一個說法: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歸一!

傳奇到神祇,神祇到主神,主神到至高,就是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歸一的過程。

傳奇掌握根本基礎的一,但只知道一是一,不理解這一的意義。

神祇掌握深入劃分的一,知道一不止是一,還可以是二,可以是三,可以是四,但也只限於一二三四這簡單的運算。

主神掌握體系完善的一,能將一拆分成一二三四,再將一二三四拆分成億億萬萬,無窮無盡,達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的境界,但依舊局限於一,在這個“一”的領域中徘徊。

至高神掌握歸於原始的一,祂們可以將一個個原始的一,包含萬事萬物的一組合起來,構成一個全新的,完美的,無限可能的世界。

這就是“一”的變化。

本質相同,層次不同,決定這個“一”的變化結果,其中最為直觀的就是力量強弱。

所以,傳奇掌握的法則只是基礎的法則力量,更進一步的神祇則在法則的大領域中,分出了權柄的小概念,掌握更深層次的法則力量。

權柄神職由此而來,成為神祇實力的象征,身兼多職的神祇往往都極為強大,有的神祇甚至會掌握多種法則領域的權柄神職,這不僅不會引起沖突,反而能相互支撐。

因為世間的所有法則力量都歸屬於世界,只要運用得當,就是光與暗,黑與白,水與火也能相互支撐,相互依靠,構成一個體系。

羅寧現在也踏入了神祇的領域,他掌握了那些權柄,獲得了那些神職?

系統已經給出了明確的說明。

槍神在“毀滅法則”的大領域中獲得了“槍械”的權柄!

劍聖在“殺戮法則”的大領域中獲得了“鬥戰”的權柄!

騙術師在“空間法則”的大領域中獲得了“欺詐”的權柄!

皇家守衛在“力量法則”的大領域中獲得了“攻守”的權柄!

時間行者在“時間法則”的大領域中獲得了“漫遊”的權柄!

五大風格,五大權柄。

如果羅寧現在要稱神傳教,那他司掌的神職就是毀滅,槍械,殺戮,鬥戰,空間,欺詐,力量,攻守,時間漫遊,再加上魔化覺醒的地獄審判,他可稱為毀滅之神,殺戮之神,時空之神,力量之神……

聽起來很嚇唬人。

但也就是聽起來而已。

他掌握的權柄實在太少,太小了。

毀滅·槍械,只有用槍械,他的毀滅之力才能不斷增強,突破下位神祇的層次,沒有槍械的毀滅印記,純粹用毀滅之力,那他和那沒有掌握權柄的下位神祇沒有區別,可哪個神祇不掌握一定的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