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裂紋

藍山下了飛機,匆匆經過航站樓,往出口走。

他沒有行李,今天不是周末,接機的人不多,一出來就看見柏舟一在圍欄那等著。

藍山快步走出去,和柏舟一碰頭,兩人就近出了機場,在打車點上了出租車。

“不耽誤訓練吧。”和師傅說完地點,柏舟一轉頭問。

“耽誤也得回來。”藍山臉色少見的難看,“狗養的混蛋,還倒打一把……那個強奸犯怎麽說?”

“輕傷,要告吳思城。”柏舟一說,“鼻梁骨斷了。”

“這能算輕傷?”藍山驚愕,法律意義上的輕傷定義嚴苛,輕傷大多數時候等於“半死不活”,鼻梁骨斷裂聽著嚴重,但實際更偏向“輕微傷”,不涉及刑法,民事調解就可以解決。

“王劉堅持告。”王劉就是那個強奸犯,柏舟一冷道,“他強調自己面部多處受損,咬死要整吳思城……他們家有點關系。”

“這東西不是有關系就能解決的吧。”藍山不相信一個混混家手能伸那麽長。

“嗯,但是打官司要錢,請律師也要錢,吳思城家沒錢。”柏舟一說。

“操……”藍山更煩躁了,錢錢錢……怎麽總是這些煩人的東西,“我可以借他。”

藍山這話說得有底氣,他再不是三歲那個摸五十塊錢都吃力的小孩,他參加了很多比賽,獎金加起來也有個小幾萬,這些錢或許不夠耗個官司,但加上柏舟一的奧賽獎金完全可以。

“吳思城不願意打官司。”柏舟一說,“王劉用廖玲爾威脅他。”

“這又關廖玲爾什麽事?”藍山不可置信,“他瘋了,在警察局威脅人?”

“不是那種威脅。”柏舟一揉揉太陽穴,眼裏黑沉得要下暴風雪,他說,“廖玲爾涉嫌打架鬥毆。”

廖玲爾是自己躲進巷子,王劉蓄謀已久,那巷子裏沒監控,他們把廖玲爾逼了進去。裏面發生的事沒拍到,至少“強奸”、“猥褻”沒拍到,廖玲爾要控訴王劉,證據只有衣冠不整一項,但是那巷子後來打起來了,打架的人都是衣冠不整,證據不夠硬,反倒被王劉反咬一口,說那巷子裏的人打群架,都犯法了。

廖玲爾和吳思城的兄弟們都在巷子裏,如果運氣不好,打架鬥毆真壓下來,這些人或許不會進看守所,但一定會被記档案。

打架鬥毆算不上違反刑法,犯事的人數目多且都為青少年,真要計較起來最多也就是看守所關個十天,更大可能連關都不用,只是通報學校。

偏偏是通報學校。

混混們無所謂,他們惡名加身,多記過一次沒什麽大不了,開除也不在乎。

但廖玲爾在乎,她是乖學生,藝術生更看履歷清白。

有些規矩就只約束穿了鞋的好人。

等一下!

藍山驟然驚醒,柏舟一也在巷子裏,如果要記档案……

他急忙道:“你——”

“我沒事。”柏舟一說,“我跑出去拉開吳思城,主觀意念上沒有打架鬥毆的暴力傾向,而且我未滿十四歲。”

藍山稍稍松一口氣,但是柏舟一又說:“王劉也沒到十四。”

藍山松開的拳頭又握緊了,拳尖攥得咯嘣響,他好一會兒才吐出一口氣,把心中湧動的怒火摁下去:“這個沒爹娘的強奸犯!”

“說我強奸?”王劉坐在警察局的椅子上,卻仍是嬉皮笑臉,他的鼻子包得同木乃伊一般,嘴卻咧開,一口黃牙露在外面,“別汙蔑人啊妹妹,要有證據的,你陰/道裏提取出我精/液了?”

廖玲爾臉一下慘白。

“操你媽——”陪廖玲爾來的朋友噌一下站起來,暴怒到口不擇言,“你他媽個狗養的雜——”

“說什麽呢!”做筆錄的警察一拍桌子,喝道,“這是警察局,你們以為在菜市場啊!”

廖玲爾眼圈通紅,拉住朋友,問警察:“這能判嗎?”

警察喝口水,看眼那流氓樣的小子,又看這可憐樣的女生,心裏門清發生了什麽事。

但法律不能講心裏門清,法律得講證據,事實就是證據不足。

警察合上筆錄的本子,難得委婉:“你可以找他學校,這種情況可以記過,寫進档案是能影響一輩子的。”

廖玲爾不說話了,王劉還惡意地盯著她,她不想在這個人渣面前哭,但事實是她連在強奸犯面前抑制住發抖的欲望都很難,她眼眸一垂,蓋住了滿眶淚水。

朋友擔憂地摟住她肩膀,低聲安慰。

廖玲爾在發抖,不是因為恐懼而是因為憤怒,惡意一點點從她心中積累起來,她想如果她能晚出生幾個月,如果她沒滿十四歲……

如果她做什麽都不受法律約束,就像對面那個人渣一樣,那她——

那我能幹什麽呢?

廖玲爾迷茫了。

殺人兩個字就環繞在她心間,但她甚至沒有膽量把它們正大光明從陰暗面拖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