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我不知道要花多久才能把她...)(第2/2頁)

他的快樂是運動和看書給的。

林素不同意於他的這個說法,她笑起來道:“你沒有從蹦迪泡吧中獲得快樂,並不代表它們不能帶給你快樂,而是你沒體驗過。”

“小姐,飲料好了~”調酒師說了一句。

林素說完,聽到飲料好了之後,立刻笑著回了頭,接過兩杯飲料,遞給了陶牧之一杯,她笑著舉起酒杯,對著陶牧之的酒杯一碰,道。

“我今天一定要讓你獲得快樂!”

說完,林素笑著仰起頭,把手上的飲料喝光了。

在兩人碰杯閑聊的時候,音樂台上,已經換了一批人。新樂隊代替舊樂隊,嘈雜的金屬搖滾停止,在這燈光迷亂的酒吧裏,電子鍵盤的音樂悠揚的響起。安靜順滑的電子鍵盤在彈奏出一連串的音符之後,電子貝斯隨即切入,兩種音樂混合,與此同時,架子鼓,電吉他,四種音樂的聲音交響混雜,在一串迷人歡快的前奏聲中,林素從高腳凳上跳了下來。

“初戀!”林素和陶牧之驚喜大喊。

她喊完,陶牧之的注意力還在前奏上,問道:“什麽?”

在音樂聲中,他的聲音單薄低沉,與此同時,音樂的前奏結束,林素明亮地看向他,唱了出來。

“愛戀沒經驗,今天初發現……”

這是一首粵語歌,林素柔軟的聲音在粵語發音下更為迷人動聽。她眼睛亮晶晶地看著他,她的笑容綻放到最大,在迷亂的燈光下,她的雙唇開合,露出潔白的牙齒,還有在唱歌時,輕輕卷動的舌頭……

她舉起手臂,身體隨著音樂,跳動了起來。

在這個時候,酒吧裏的其他人也已經在這首音樂的帶動下離開了座位。整個酒吧,一下陷入了一場跳動的狂歡。那麽多人,大家隨著音樂歡快的舞動,在這麽多人當中,林素像是林叢間的精靈,明媚歡快地跳動著。

其實她並不會跳舞,只是隨著音樂在胡亂舞動而已。可是就是這樣的亂跳的動作,卻像是原本就屬於這首歌。

她的長發蓬松舒展,纖細的胳膊扭動,條紋短裙伴隨著她腰肢的動作一下一下輕掃過她筆直細膩的大腿。她像是混入那群魔中的一束光,明亮地根本不像是個病人。

陶牧之的目光追逐著那束光。

林素是個美人,在以往的接觸中,她偏執,病嬌,狂躁,狡黠……即使那都不能掩蓋她的美。而現在,她拋去了那一些,她伴隨著這首八十年代的粵語《初戀》,在那兒跳動舞動,明媚浪漫,活潑風情。

沒有人可以忽視這個時候的林素,陶牧之也一樣。

她說他沒有在蹦迪和泡吧中獲得快樂,並不是它們不快樂,而是他沒有體驗過。

現在他體驗到了。

陶牧之眼眸微擡,眼神落於那束纖細的身影之上,他安靜地坐在這歡快的音樂之中,喝了一口杯中的飲料。

“先生,自己麽?”

在陶牧之喝完的片刻,他身邊來了一個女人。女人穿著亮色的吊帶短裙,眼中帶著打量地看著他,興趣濃厚。

她問了一句後,陶牧之回過了頭來,女人的眼睫輕輕擡起,眼中多了絲驚艷。剛才只遠遠看著他的側臉,就能料到他是個帥哥,可是卻沒想到他的正臉竟然這麽帥。

除了帥,他雙眸間的清冷和疏離也格外迷人加分,女人在他回過頭來時,心跳已經不受控的快速跳動了起來。

這樣的絕色在酒吧實在少見。

“我請你喝一杯吧。”女人發動了攻擊。

在她說完這句話時,陶牧之的目光已經重新回到了舞池,林素依然在跳著,她沉入了這首歌的快樂裏,無法自拔,也無暇顧及其他。

“看到她了沒?”陶牧之問。

陶牧之擡手指了指舞池,女人循著他手指的方向看了過去,她看到了那個漂亮到讓周圍一切都黯然失色的林素。

“我喝了別人遞的一瓶水,她生氣了一下午。我要是喝了別人請的酒,那我不知道要花多久才能把她哄好。”